縣級以上建雙源供水或應急水源

水汙染 農藥 造紙 時政 光明網 2017-06-22

本報訊(記者 江瑜) 《關於加強全省飲用水水源地管理與保護工作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日前由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意見》要求在全省範圍內加強水源地巡查和保護,並明確,到2020年,全省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和鄉鎮區域供水飲用水水源地全部完成達標建設任務,並建立雙源供水或應急水源。

根據《意見》,水源地保護區將嚴格劃定,經核准的縣級以上城市飲用水水源地和應急水源地保護區劃分,需報省人民政府批准。批准後的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由省人民政府予以公佈,並由所在地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進行嚴格保護。水源地一級保護區內不得存在與供水設施和保護水源無關的建設項目和設施,現有建設項目和設施要限期拆除或關閉,並視情況進行生態修復。二級保護區內無入河排汙口,無新建、改建、擴建排放汙染物的建設項目,現有項目要限期拆除或關閉。准保護區內無新建、擴建制藥、化工、造紙、製革、印染、染料、煉焦、煉硫、煉砷、煉油、電鍍、農藥等對水體汙染嚴重的建設項目,保護區劃定前已有的上述建設項目不得增加排汙量並逐步搬出。

就水源地日常巡查工作,《意見》有了明確要求,一級保護區做到每日巡查,二級保護區現場巡查每月不少於3次,准保護區現場巡查每月不少於1次。

《意見》強調要加強應急水源地建設與管理。有條件的地區應當建設兩個以上相對獨立控制取水的飲用水水源地;不具備條件建設兩個以上相對獨立控制取水飲用水水源地的地區,應當與相鄰地區簽訂應急飲用水源協議,實行供水管道聯網或建設應急水源地,並設置完備的接入自來水廠的引水配套設施。

集中式飲用水源地要實行在線監控。《意見》指出,縣級以上城市水源地(含城市應急水源地)和日供水規模1萬立方米以上的鄉鎮區域供水水源地(含應急水源地)須在取水口及上游一定距離分別安裝水質在線監測系統。對於水源地周邊環境不佳、管理不佳或者發生水汙染事故引發停水的,要嚴肅追究相關部門和人員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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