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打響農村生活汙水治理3年攻堅戰 今年所有鄉鎮將都有汙水處理設施

水汙染 農村 農民 投資 福州新聞網 2017-04-13

福州新聞網4月13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孫漫)《福州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行動實施方案(2017~2019年)》昨日出臺,提出用1年時間,完成全市剩餘的19個鄉鎮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實現全市130個鄉鎮汙水處理全覆蓋;用3年時間,完成剩餘1653個行政村汙水治理,實現全市2192個行政村汙水處理全覆蓋。同時,農村生活汙水治理還將納入政府環保目標責任制和績效考評內容。

據市建委相關負責人介紹,全市共有130個鄉鎮(含縣城所在地),除主城區9個鄉鎮(倉山5個、晉安3個、鼓樓1個)早期陸續接入城區各汙水處理廠外,全市應建設汙水處理設施的鄉鎮有121個,目前尚餘19個鄉鎮未建成汙水處理設施,包括閩侯縣鴻尾鄉、竹岐鄉、尚幹鎮;羅源縣鑑江鎮、碧裡鄉、中房鎮、西蘭鄉、洪洋鄉;閩清縣梅溪鎮、白中鎮、三溪鄉、省璜鎮;永泰縣清涼鎮、東洋鄉、葛嶺鎮、塘前鄉;福清市新厝鎮;長樂市羅聯鄉、玉田鎮。

為改變以往重建輕管的模式,實現建管並重,方案提出,對之前已建成但未能正常運行的鄉鎮及村級汙水處理設施,要採取有效措施,在今年6月底前全面恢復正常運營。逾期未運營的,將由市政府通報相關縣(市)區。

同時,為實現專業化管理,我市也鼓勵縣(市)區和鄉鎮,以行政轄區為單元,將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統一捆綁委託第三方專業化公司運營,有條件的還可將農村垃圾處理同步捆綁,實現管理效果最大化。

該負責人告訴記者,今年起,省政府對農村生活汙水處理設施建設、運營安排一定的財政資金予以獎補,市、縣給予配套。市級獎補資金在省級資金下達的1個月內配套到縣,縣級獎補資金在省、市明確具體項目任務後1個月內下達到鄉鎮,專項使用。其中,新建鄉鎮汙水處理設施(含提升改造),總投資在500萬元(含)以下,按實際投資額的20%給予補助,每個鄉鎮補助不超過50萬元;總投資在500萬元~1000萬元(含),對每個鄉鎮補助100萬元;總投資在1000萬元(不含)以上,對每個鄉鎮補助200萬元。

此外,村莊汙水處理設施建設也有補助,分為三格化糞池補助、村莊汙水集中處理設施補助、汙水管網建設補助等。省級財政給予新建改造三格化糞池每戶600元補助,市級財政按“不低於省級補助標準配套”要求每戶補助600元,縣級財政需按不低於市級標準配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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