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0歲潘金蓮狀告馮小剛,以為是譁眾取寵,結果還真開庭了

廣東增城市民60歲潘金蓮以電影《我不是潘金蓮》直接侵犯名譽權為由,將馮小剛、劉震雲等九人告上法庭,此舉獲得了海內外潘氏宗親的支持。

馮小剛方面認為電影中的潘金蓮,是指歷史小說中的潘金蓮,不同意庭外和解。21號開庭,並沒有當庭宣佈。

60歲潘金蓮狀告馮小剛,以為是譁眾取寵,結果還真開庭了

咋看這新聞還以為是一鬧劇,潘金蓮原本是施耐庵名著《水滸傳》中的一個角色,小說寫於元末明初,距今也有六百多年。

如果小說或影視作品中的角色姓名與當下居民的姓名相同,是不是所有的同名同姓的人都要上法院去告侵權。

還以為這是個笑話,居然有人真告了,看來法院也有得一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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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金蓮作為蕩婦形象出現最早的就是《水滸傳》,而且劉震雲小說中的潘金蓮也是指大家已經共認的蕩婦潘金蓮,更何況電影《我不是潘金蓮》中的主人翁叫李雪蓮,難不成所有叫李雪蓮的人也要來告狀嗎?

《我不是潘金蓮》無論小說還是電影都是藝術創作作品,都應該是虛構的人物,而並不是某人的傳記,如果算是侵權應該是某人而不是所有叫潘金蓮的人。

60歲廣東大媽居然告了九人,不知道有沒有施耐庵,如果有這更是一個天大的笑話,不知道告狀人是不是法盲,居然法院也受理了,真的非常無語。

但凡有點文學常識或法律知識的人,都不可能認為一部藝術作品中虛構的角色算是侵犯了現實生活中的同名同姓的人名譽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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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這樣也能構成侵犯名譽權,那麼叫素錦、玄女的人是不是也要去告《三生三世十里桃花》侵犯名譽權。

還有叫西門慶、陳世美的人是不是也要去法院無理取鬧。

只能怪父母沒有取好名,怎麼能夠怪罪小說或影視作品侵犯了名譽權。

60歲潘金蓮狀告馮小剛,以為是譁眾取寵,結果還真開庭了

諸多小說或者影視作品(非傳記類)都有不少反派,是不是與這些反派角色雷同姓名的人都要去狀告被侵權?

看來這個60歲叫潘金蓮的大媽真的很搞笑,居然還搬出潘氏家族來嚇唬人,中國同名同姓的人多了去,幾十億人口重名的很多,那麼是不是所有的人都要來告狀。

60歲潘金蓮狀告馮小剛,以為是譁眾取寵,結果還真開庭了

恰逢《我不是潘金蓮》在亞洲電影大獎上斬獲最佳影片、最佳攝影和最佳女主角大獎,那麼廣東潘金蓮是不是也要狀告設置獎項的主辦方?

世界很大,真的什麼鳥都有。

60歲潘金蓮狀告馮小剛,以為是譁眾取寵,結果還真開庭了

其實如果重名也算侵權,那廣東潘金蓮才是侵犯了《水滸傳》裡的潘金蓮,對不?

《水滸傳》拍了三部電視劇,一部動畫片,一部電影,一部網遊,還有日本也拍過一部電視劇,如果真要告,只怕這位大媽實在是忙不過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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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潘金蓮的名義也拍攝過不少影視作品,是不是這些都要成被告?

見過對號入座的,沒有見過這麼強硬對號入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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