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墨大千,一點塵劫,中國書法的形、神、氣、韻、理、法

書法 藝術 國學 孟子 書法密碼 2017-03-25

中國書法可謂“一墨大千,一點塵劫”,具有自己的發展體系,始終保持著自己的獨特性,促使中國書法亙古不衰的基本思想,即“形”、“神”、“氣”、“韻”、“理”、“法”等中國的哲學觀。

“形神”是中國書法的核心範疇之一。“形神論”具有豐富的哲理內涵,它是我國古代哲學中形神論的衍發。“形”與“神”的關係,在古代哲學思想中是指人的形體和精神之間的關係。其根本問題是形與神有無不可分離性和神對形有無依賴性,以至形神的同一性。後人把他引申到審美中,沈括《夢溪筆談》中說:“書畫之妙,當以神會,難以形器求也。”這是說,書畫要想達到妙境,不能僅僅從“形”的方面去尋求。“神會”,就是“物”“我”兩方面的統一、契合,達到“物我一如”的境界。這樣既能捕捉到“物”象的精神特徵,而且能把自己的思想感情注入要表現的“物”中。蘇軾更是注重舍形求神。他在《書鄢陵王主簿所畫折枝二首》前一首詩中說:“論畫以形似,見與兒童鄰。作詩必此詩,定非知詩人”。強調精神的重要,是受了道家的“形本生於精”,“唯神是守,…與神為一”,重“神”觀念的影響。從形神觀來看,便是以“神”為質,以“形”為用。“神”是存在於“形”的內在精神,它是要靠書法家去認識、感受和去捕捉的,所以要“熟於心”。“熟”的過程也就是“練”的過程。

一、中國書法中的“形神論”作為哲學上的“形神論”的衍發。在對形神關係的把握上,由於有不同的側重,因而形成有的以形為質,以神為用,形神統一;有的以神為質,以形為用,重神輕形。中國書法在形神的把握和表現方面,就是上述形神觀的具體表現 。中國書法所以重“神”,因為“神”是主宰形貌的精神本質。所謂“形無神不活,神無形不存”,所以把“寫神”和表現“神韻”作為最高表現。中國書法除重“神”之外,還更注重“氣”與“韻”。

二、從中國書法的審美本質看,注重的是審美主體的內在精神,追求的是一種神與形,情與物的統一。特別是對氣與韻的理解是中國書法的核心。“氣”本是一個哲學概念,而且還是一個具有複雜內涵的概念。在中國古代哲學中,從春秋戰國開始,就用“氣”這個概念來說明自然界物質的運動、變化和人的生成及其精神現象。“氣”成為書法藝術中的一個美學範疇。孟子提出要善於“養氣”。他說:“吾善養吾浩然之氣”。“浩然之氣”是一種來自個人的道德修養的“精神”。孟子認為此氣(即精神)如能“善養”,就會“塞於天地之間”,這種“塞於天地”的“氣”,是一種從修養中來的“精神境界”。

三、我國古代文學藝術都很注重“氣”和“精神”的聯繫。認為必須“率志委和”,“清和其心,調暢其氣”(《文心雕龍·神思》)。強調在創作中應順乎自然,不能勉強;注重藝術家平素對精神“和氣”的調養,保持心平氣和,精神舒暢,這對於感受、體察生活,進行創作十分重要。對“精神”與“氣”的調養,正是中國古代文學、藝術探索創作規律中的一個重要內容。在文論中有所謂“精神者,氣之華也”的說法。書法也講“先以氣勝得之者,精神燦爛,出之紙上,意嫩則淺薄無神,不能書畫”(《大滌子題畫詩跋》)。

四、中國書法對於“精神”與“氣”的聯繫主要表現在從創作衝動、章法佈局直到落墨的整個過程。沈宗騫在《芥舟學畫編》有這樣的描述:“興之所至,毫端必達,其萬千氣象,都出於初時意料之外”。“氣”和精神,是統一的。所以古人說“氣去精神絕”(《論衡·訂鬼》),氣和精神的統一,正是書法家自身生命力、創作力的表現。“氣韻生動”的“氣”是指“精神本質”,和“神”是同一個意思。“韻在這裡是“風韻”、“韻度”的意思,“氣”和“韻”都是內在的。“氣韻生動”一詞的本意,如用我們今天的話說,就是:生動的表現詩文或文字的“精神風韻”。“生動”是作為“氣韻”的狀詞。 “韻”既是審美境界,又是藝術方法。“韻”是中國書法審美本質所要求達到的藝術境界。它在中國書法裡,和神、意一樣,也是一個重要的美學範疇。中國書法家常常把“韻”作為書法作品最高的審美標準。書法中的“韻”其特徵如與“詩”和“樂”比較,很有些共同之處。如果說詩中之“韻”是“不著一字,盡得風流”;樂中之“韻”是“無聲之弦”,“聲在音外”;那麼書法中之“韻”則是“黑白旋律”,飄逸縱橫,妙在筆墨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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