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金大盜\'潛入金店洗劫60萬元首飾 落網時正看黃金劫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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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金大盜'潛入金店洗劫60萬元首飾 落網時正看黃金劫案

老闆回家吃晚飯不到一小時,金店就遭洗劫,價值60萬元的黃金首飾失竊。日前,由湖北省武漢市新洲區檢察院提起公訴的王某盜竊案一審宣判,“黃金大盜”王某獲刑十年零六個月。

60萬黃金被洗劫

市民陸先生和妻子劉女士在武漢市新洲區倉埠街經營著一家黃金店鋪,主要從事黃金首飾加工、買賣。2019年1月11日晚上7時許,陸先生和往常一樣,鎖上店門後回家吃飯。8時許劉女士返回店鋪拿東西,來到店鋪後門準備掏鑰匙開門,卻發現後門留有縫隙,劉女士用手輕輕一撥就把門撥開了。劉女士連忙喊來陸先生,兩人打開大門,再往店裡看去,只見店內一片狼藉,收納黃金首飾的首飾盒散落的到處都是,後門被人暴力撬開,玻璃櫃臺中存放的手鐲、戒指、項鍊等黃金首飾幾乎被洗劫一空,甚至連固定在店鋪牆上的監控主機都不見了。陸先生趕緊撥打110報警。事後經陸先生清點,失竊的黃金約2公斤,價值約60萬元。

落網時正觀看《黃金劫案》

接警後,武漢市新洲區公安分局迅速組織警力趕赴現場勘查、摸排走訪、調閱監控。警方偵查發現,陸先生從離店回家吃飯再返回,時間大約半小時到1個小時,盜賊“點殺”金店把握時間精準。店內的監控視頻主機也被盜賊拆卸盜走,這顯然是慣偷所為。調取的城市監控顯示,盜賊在踩點時以及得手之後,始終用衣服、口罩將全身從頭蒙到腳,反偵查能力極強。

警方立即成立專案組,將該案作為重點案件偵辦。隨後,破案專班調集30餘警力,對新洲城區500多個重要路口的視頻監控開展排查,線下走訪調查群眾2000餘人,排查監控視頻中的那個“魅影”。經過連續7晝夜的緊張工作,警方終於鎖定,刑滿釋放人員王某,與視頻中嫌疑人的衣著體貌特徵、行動軌跡、作案時間高度吻合。

1月18日下午5時許,公安機關在王某家中將其抓獲,同時起獲了全部贓物。可笑的是,王某被抓時正在手機上觀看《天網》欄目之《黃金劫案》。

踩點一個月 作案半小時

到案後,王某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經查,1972年出生的王某家住武漢市新洲區辛衝街,曾因犯盜竊罪,於2000年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此,轟動一時的新洲版“黃金大劫案”告破。

王某交代,他平時做“摩的”生意,幾個月前,他騎摩托車送一名乘客到新洲區倉埠街上,發現街面上有兩家面對面正在經營的金店。“我發現其中一家金店的老闆是一個60歲左右的老年男子,從金店大門口可以看到金店後門,而且後門還是敞開的,防範不是很嚴,我當時就動了心思,打算找機會來這家店盜竊。”王某供稱。

2018年12月,王某開始對這家金店踩點,發現看店的只有陸先生和老伴劉女士,後門只是一個普通的鐵門,鐵門鎖也是普通的鎖。經過一個月的踩點,王某掌握了店主夫妻兩人的生活規律後,準備動手了。

2019年1月11日下午17時許,王某攜帶平口起子、老虎鉗等作案工具,戴上口罩、手套、毛線帽,騎摩托車來到倉埠街。王某先將摩托車停在離金店一巷之隔的一間無人居住的房子裡,將揹包放在巷子尾一個垃圾洞內藏著,然後帶上備好的起子和鉗子等作案工具待在巷子對面觀察,等待時機。

等待了數個小時後,大約20時許,王某看到金店和金店旁的一家水果店相繼關了門,觀察幾分鐘後,便開始動手。王某矇住全身,先進入巷子將陸先生進出的樓房門鎖上,防止作案時陸先生從房子裡面出來。鎖上門後,王某來到金店後門,敲了兩下門,確認店內沒有人後,王某便把金店門鎖撬開,迅速進入店內實施盜竊。王某作案得手準備離開現場時,發現監控的主機掛在牆上,具備一定反偵察意識的王某就搭上屋內的木梯,將監控主機扯下來,帶著贓物一起逃離現場。事後調查發現,王某從20點19分進入作案現場,到20點48分作案後攜帶物品離開現場,整個作案過程不到半小時。

“回來以後,為了便於銷贓,我從網上購買了高溫噴火槍、熔金碗、小電子稱等工具,將部分黃金首飾熔鍊成了三個金疙瘩。”只是令王某沒想到的是,贓物還沒來得及出手,警察便找上門來了。

“黃金大盜”獲刑十年半

2019年1月19日,王某被武漢市公安局新洲區分局刑事拘留,1月30日經武漢市新洲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為了瞭解公安破案方法和逃避打擊,我在手機中收藏了一些作案視頻和反偵查短片,並經常觀看。只是沒有想到自己從頭蒙到腳,連監控主機都搬走了,還是幾天內就被人贓並獲。”面對辦案檢察官,王某“委屈”的說。

2019年1月24日,公安機關將追回的被盜黃金首飾(包括熔成的三個金疙瘩共計147件),全部發還給陸先生。

2019年4月28日,新洲區檢察院審查該案認為,王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祕密竊取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其行為已觸犯刑法,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對王某應當以盜竊罪追究其刑事責任提起公訴。法院經開庭審理後,全部採納檢察機關指控事實、罪名及量刑意見,日前, 法院依法判決被告人王某犯盜竊罪,判處有期徒刑十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五萬元。

“不法分子能在短時間內完成作案,說明業主在安防措施方面存在問題,像這次的案件,普通門窗的防盜作用有限,而且已經相對老舊了,如果能及時加固,竊賊也就沒那麼容易地進入店裡了。”辦案檢察官在警告犯罪分子“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的同時,提醒廣大市民,無論是居家還是經營店鋪,平日裡加強防範工作和防範意識很有必要,尤其是店鋪,如果監控、報警裝置、防盜門窗等都相對完善,可以降低此類案件的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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