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裡宣佈再次實施“緊急狀態”

時政外交 國際 新華網 2017-04-03

新華社達喀爾3月30日電(記者邢建橋)巴馬科消息:馬裡總統凱塔30日主持內閣會議,會議決定馬裡自31日零時起再次實施“緊急狀態”,為期10天。

馬裡政府在當天發佈的新聞公報中說,此次實施“緊急狀態”是為了應對恐怖主義威脅,“我們有必要宣佈馬裡自2017年3月31日零時起再次進入‘緊急狀態’,為期10天”。

公報說,如果馬裡安全局勢在評估後依舊沒有好轉,政府將延長此次“緊急狀態”的期限。

公報說,“緊急狀態”的實施將允許相關機構防範和打擊恐怖主義及對人身和財產安全的威脅。

2016年7月20日,馬裡宣佈自21日起在全國實施為期10天的“緊急狀態”。此後,“緊急狀態”被延長至2017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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