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失控發票,必須要清楚的幾個問題(二)

時政 安財論道 2018-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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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失控發票,必須要清楚的幾個問題(二)

六、什麼是非正常戶企業?

根據《稅務登記管理辦法》(國家稅務總局令第7號)第四十條規定:“已辦理稅務登記的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申報納稅,在稅務機關責令其限期改正後,逾期不改正的,稅務機關應當派員實地檢查,查無下落並且無法強制其履行納稅義務的,由檢查人員製作非正常戶認定書,存入納稅人檔案,稅務機關暫停其稅務登記證件、發票領購簿和發票的使用。”

七、取得“認證時失控發票”和“認證後失控發票”能否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認證時失控發票”和“認證後失控發票”經檢查確屬失控發票的,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在稅務機關按非正常戶登記失控增值稅專用發票(以下簡稱失控發票)後,屬於銷售方已申報並繳納稅款的,可由銷售方主管稅務機關出具書面證明,並通過協查系統回覆購買方主管稅務機關,該失控發票可作為購買方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的憑證。

如有證據表明購貨方在進項稅款得到抵扣、或者獲得出口退稅前知道該專用發票是銷售方以非法手段獲得的,對購貨方應按《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發[1997]134號)和《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國家稅務總局關於納稅人取得虛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處理問題的通知〉的補充通知》(國稅發[2000]182號)的規定處理。

做賬時轉出,次月申報,進項抵扣表裡轉出哪筆進項稅額,即可:

借: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轉出)

到月末的時候再對未交增值稅轉出:

借: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轉出未交增值稅)

貸:應交稅費——未交增值稅

交滯納金:

借:營業外支出

貸:銀行存款

八、失控發票補稅後要怎麼做賬?

做進項稅轉出處理:

借:原材料/庫存商品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轉出)

交納稅金後處理: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

借:營業外支出-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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