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人請注意!這裡有四份重要人事任免,看看有沒有您關注的!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委組織部巢組幹字〔2017〕81號文件,經研究決定:
朱 俊同志任市房地產管理局局長;
李永凡同志任市重點工程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朱必和同志任市林業局副局長,免去其市監察局主任科員職務;
鮑仕清同志任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教導員,免去其市公安局臥牛派出所所長職務;
朱勁鬆同志任市公安局網絡安全保衛大隊教導員;
趙 慶同志任市公安局臥牛派出所所長,免去其市公安局國內安全保衛大隊教導員職務;
吳 智同志任市公安局槐林派出所所長,免去其市公安局槐林派出所教導員職務;
李曉武同志任市民間組織管理局局長,免去其市低保中心主任職務;
蔡義華同志任市房地產管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免去其市房地產管理局副主任科員職務;
免去楊峻鬆同志市政府辦公室信息中心主任職務;
免去鮑文斌同志市林業局副局長職務;
免去葉曉雲同志市地震辦主任職務;
免去郭小兵同志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大隊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肖鋒同志市公安局臥牛派出所教導員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根據市委組織部巢組幹字〔2017〕81號文件,經研究決定:
魏 明同志聘任為安徽居巢經濟開發區管委會副主任;
姚俊傑同志聘任為市園林管理處主任(試用期一年);
祖莉萍同志聘任為市地震辦主任;
魏晶晶同志聘任為市殯儀館館長(試用期一年);
葉名祥同志聘任為市農村公路管理局局長(試用期一年);
金 韜同志聘任為市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試用期一年);
伍 櫻同志聘任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一大隊教導員(試用期一年);
胡厚眾同志聘任為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五大隊教導員(試用期一年);
葉建華同志聘任為市廣場管理辦公室主任(試用期一年);
孔 明同志聘任為市外來投資服務中心主任(試用期一年);
鄒昭一同志掛職任市司法局副局長(時間半年);
免去汪宏英同志市園林管理處主任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王家水同志市殯儀館館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蘇家龍同志市農村公路管理局局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楊曉波同志市水政監察大隊大隊長職務,保留原職級待遇;
免去李菊香同志市廣場管理辦公室主任職務。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組織:
2017年6月30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
錢進同志任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免去其市衛計委黨委副書記、紀委書記職務;
李立勝同志任市農業委員會黨組書記;
陳秀梅同志任廟崗鄉黨委副書記,免去其中垾鎮黨委委員職務;
丁亞軍同志任欄杆集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
童芳梅同志任蘇灣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
周順同志任夏閣鎮黨委委員、宣傳委員,免去其槐林鎮黨政辦主任職務;
張媛同志任夏閣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
張志鋒同志任中垾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
翟年俊同志任黃麓鎮黨委委員;
刁靜波同志任黃麓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
徐婷婷同志任亞父街道黨工委委員、組織委員(試用期一年);
江蘭蘭同志任市紀委(監察局)宣傳部部長(試用期一年);
凌小丹同志任市委辦公室副主任;
湯懷同志任市教育體育局黨委委員;
姚長玉同志任市司法局黨組成員;
王春生同志任市水務局黨組成員;
黃世昆同志任市重點工程管理局黨組成員,免去其鳳凰山街道工會工委主任職務;
王好學同志任槐林鎮主任科員;
範宋誠同志任市精神文明指導委員會辦公室副主任科員;
免去魏明同志蘇灣鎮黨委副書記職務;
免去張邦鎖同志市委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免去錢澤林同志市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主任職務;
免去張曉江同志市農業委員會黨組書記職務;
免去龔友華同志欄杆集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職務;
免去楊本芹同志廟崗鄉黨委副書記職務;
免去魏海山同志黃麓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職務;
免去張宏嶺同志槐林鎮村鎮規劃建設分局局長職務;
免去孫葉芹同志亞父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職務;
免去潘明奎同志亞父街道黨工委組織委員職務;
免去夏著琴同志市司法局黨組成員、工會工委主任職務;
免去鄭建國同志市水務局黨組成員職務;
免去王春生同志市文學藝術界聯合會副主任科員職務。
各鄉鎮、街道黨(工)委,市直各單位黨組織:
2017年6月30日市委常委會議研究決定並報經合肥市委組織部同意:
李祥暉同志任蘇灣鎮黨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