鎮江口岸截獲 禁帶物品“食人魚”標本

食人魚 吳悠 社會 光明網 2017-06-15

本報訊 “你這是禁止攜帶物品,我們要截留處理。”日前,鎮江檢驗檢疫局港口辦事處檢驗檢疫人員在對巴哈馬籍一貨輪進行檢疫查驗時,從一名菲律賓船員的行李箱中發現禁止攜帶物水虎魚標本。

經現場查詢得知,水虎魚標本是該名換班船員在巴西裝貨時下地購買作為紀念品的,無法提供相關檢疫審批手續及境外相關檢疫證書。根據《出入境人員攜帶物檢疫管理辦法》,水虎魚標本屬於禁止攜帶入境的產品。鎮江檢驗檢疫人員對攜帶水虎魚標本的船員進行法規宣傳和相關政策解釋,依法對該標本實施截留處理。(吳悠 劉少雲 李幹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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