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棉男子無證駕駛被查,心生不滿發朋友圈咒罵交警,結果又涼了'

石棉縣 四川 雅安 四川在線 四川在線 2019-08-20
""石棉男子無證駕駛被查,心生不滿發朋友圈咒罵交警,結果又涼了

四川在線消息(鄭佼 記者 文莎 雅安觀察 徐阿敏 文/圖)如今,朋友圈就像是我們的“日記本”,記錄著我們生活的點點滴滴,然而你有沒有想過,在朋友圈裡發佈,不當言論可能會惹來不小的麻煩。

8月15日,雅安市石棉縣男子張某在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駛小型汽車行至國道108線2554KM+100M處時,被石棉縣公安局宰羊派出所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之後,張某為發洩不滿,用手機拍攝了《石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並配有咒罵交警的語言,通過微信賬號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引發他人圍觀和評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石棉男子無證駕駛被查,心生不滿發朋友圈咒罵交警,結果又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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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5日,雅安市石棉縣男子張某在沒有取得機動車駕駛資格的情況下,駕駛小型汽車行至國道108線2554KM+100M處時,被石棉縣公安局宰羊派出所執勤民警當場查獲。

之後,張某為發洩不滿,用手機拍攝了《石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並配有咒罵交警的語言,通過微信賬號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引發他人圍觀和評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石棉男子無證駕駛被查,心生不滿發朋友圈咒罵交警,結果又涼了

無證駕駛機動車車被查獲,不思悔改,還在微信朋友圈咒罵交警發洩不滿,雖然其短時間將朋友圈刪除,但是被眼尖的警察發現了。8月16日,張某在意識到錯誤後,在家人陪同下及時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承認錯誤,並對交警同志寫下了深刻的檢討書,同時在其微信朋友圈公開向交警進行道歉。公安機關見其主動“投案自首”且認錯態度誠懇,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和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後由家人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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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張某為發洩不滿,用手機拍攝了《石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並配有咒罵交警的語言,通過微信賬號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引發他人圍觀和評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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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後,張某為發洩不滿,用手機拍攝了《石棉縣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處理通知書》,並配有咒罵交警的語言,通過微信賬號在微信朋友圈中發佈,引發他人圍觀和評論,造成不良社會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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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多一點: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條規定: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處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罰款;情節嚴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阻礙人民警察依法執行職務的,從重處罰。

第四十二條第二款: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警察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然侮辱正在執行職務的人民警察的,給予治安管理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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