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城城南城建監察大隊推行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

攝像機 法制 社會 新華網 2017-05-06

今年以來,鹽城市城南新區城建監察大隊深入貫徹落實住建部“強、轉、樹”專項行動,配置了執法記錄儀,做到執法隊員每人一臺,並設置了執法辦案室,積極推行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

建立制度,規範管理。制定了《城南新區城建監察大隊執法活動全過程記錄制度》,明確執法人員在執法過程中,充分利用執法文書及執法記錄儀、照相機、攝像機、各類監控攝像等執法記錄設備對日常巡查、調查取證、詢問當事人、文書製作送達、行政處罰等行政執法活動全過程進行記錄。執法文書、記錄設備和視音頻資料實行專人專管,統一收集、登記、存儲、管理。完善硬件,技術支撐。

分類存儲、嚴格使用。自2017年1月執法記錄儀啟用以來,已上傳視頻150餘條,明確視音頻資料的存儲期限,日常巡查記錄資料保存期限不少於1個月,執法爭議及信訪類事件記錄資料保存期限不少於2年,作為案件證據使用的與案件保存期限相同。嚴格視音頻資料的調用和管理,實行資料調閱使用分級審批登記制度。(王登科 王前中 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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