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起,代開發票必須要實名認證!如今可不是說著玩的
深圳市郭掌櫃企業管家
2017-10-22
什麼?聽說你們公司還沒實名辦證?
很多人會想啊這沒有什麼關係啊,很久之前不是已經再說實名了嗎,結果我不實名不照樣辦理各種業務?
不過現在卻不可以了!代開發票必須要實名認證!
不過在認證前,稅局會給你兩次機會,如果是第三次仍然不申請實名認證的,會被直接列入非正常戶!
還有這事?
一旦被列入非正常戶,那麼企業將面臨系統被鎖的嚴峻問題!
那怎麼解決呢?
拿上租賃合同,水電費清單各種證明了!
真有那麼嚴重麼?不是危言聳聽?
當然不是,我們來看看真相是什麼樣的!
其實事情是這樣的:
10月1日起 啟用線上及線下實名認證查驗工作,啟動過渡期“首次兩次提醒,三次起監控”的措施!
那麼這意味這什麼呢?
其實意思就是說第三次辦理髮票領用,發票代開的時候,如尚未完成實名認證,電子稅務局將會給出“尚未實名認證的提示,”此時只要按照要求完成實名認證登記,就可以正常進行相關業務辦理了。
具體官方說法是:
2017年7月1日以後成立的公司和辦理代開發票業務的自然人必須進行實名登記。
辦理代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的單位納稅人必須進行實名登記。
而且,各區、分局會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擴大實名辦稅的納稅人範圍及涉稅業務範圍。
那麼有企業問了,我的公司打算一直零申報的,還需要實名制嗎?
就領個發票也要認證嗎?
答案是肯定的,都必須進行實名認證!
過渡期是到年底,不然所有涉稅業務都無法辦理!
那麼問題來了,實名認證如何具體操作?
法人代表,購票員,辦稅人員和負責人都必須進行個人信息採集,用手機號碼註冊(全國手機號碼均可),填寫姓名、身份證號。進行人臉識別。
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在信息採集後會自動彈出相關公司直接綁定。
由法定代表人或財務負責人來添加購票員、辦稅員
也辦不了涉稅業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