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保障乘客出行安全
乘坐飛機、高鐵、地鐵時
都需要先進行安全檢查
而公交車因數量龐大,車站又不集中
難以對乘客逐一進行安全檢查
那麼,公交車上是不是
就可以想帶啥就帶啥了?
6月11日
深圳市西部公汽的李師傅
開著公交行駛到廟溪一市場站時
有一名中年男子扛著煤氣罐上了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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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我就坐幾站。”
司機:“一站都不行,你拿的這個東西,便民車都不讓上。”
男子:“我這是空的。”
司機:“空的也不讓上。”
乘客:“人家公交車是不能載煤氣的。”
男子:“我就在旁邊,要炸也先炸死我,不是炸死你們!”
乘客:“車上這麼多人不可以的。”
男子:“這裡面是空的為什麼不讓我坐!”
可能有的小夥伴會感到疑惑,空的煤氣罐不是已經消除誘發危險的因素了嗎?錯!如果沒有徹底排氣完畢的話,空罐也是不安全的哦!
根據國家標準《汽車運輸危險貨物規則》:凡盛裝過危險貨物的空容器,未經消除危險處理、有殘留物的,仍需按原裝危險貨物選擇運輸方式。
勸阻無效,李師傅只能將車熄火,並叫乘客幫忙報警處理。男子一聽有人報警,這才慢吞吞地將煤氣罐搬下車。
煤氣罐是易燃易爆危險品
容易洩漏造成中毒、引發爆燃等事故
而公交車上
空間密閉狹小、人流密集
若是男子將煤氣罐帶上車
導致意外發生
後果將不堪設想!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六十六條:乘車人不得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如汽油、煤油、柴油、噴霧劑、酒精、松香、油漆、雙氧水、煙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以及其他有毒、放射性、腐蝕性等危險品,都是嚴禁攜帶的。
小編在此提醒大家:
請勿攜帶違禁物品上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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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維護公共安全
1.別忽視身邊的安全,上車下車過程中,也要留意車的狀態(是否停留、行駛異常)以及周圍的交通環境(是否有其他車超車),不擁擠,不插隊;
2.如察覺到乘客神情、著裝、所攜帶物品有異常,要和周圍的乘客溝通,做好提防準備;
3.發現有人攜帶易燃易爆物品上車,或聞到很大異味(如酒精、汽油、香蕉水、松香水)時,請及時提醒司機;
4.夏季高溫天氣下,車輛用電設備、線路易發生自燃事故;車輛超載,輪胎壓力過高,容易發生爆胎;駕駛員疲勞駕駛等情況,大家都應該保持警惕!
安全的出行環境需要大家共同營造
乘車時請互相監督
對他人的違法行為
及時加以提醒和勸阻
共同維護城市公共安全!
來源:深圳應急管理(szsafety20160301)、
深圳新聞網、龍崗應急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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