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評|基因技術研究:倫理和法律底線不容突破

生物技術 法律 新聞 艾滋病 大學 海曙檢察 2018-12-01

作者:鄭博超 新聞來源:正義網

基因技術研究:倫理和法律底線不容突破

“世界首例免疫艾滋病的基因編輯嬰兒在中國誕生”“出生後即能天然抵抗艾滋病”,本以為是生命科學研究的新成果,未曾想引發的卻是一片譁然。據11月27日澎湃新聞報道,上述消息宣佈後,上百名中國學者聯合署名發表聲明譴責;南方科大表示對基因編輯嬰兒不知情;深圳醫學倫理委已啟動對此事的倫理問題調查,國家衛健委要求依法依規處理,及時公開結果。28日《新京報》報道,賀建奎現身表示,由於實驗的保密性不強,所以數據被洩露,但研究已經提交,由倫理委員會監管,並表示自己的大學對研究項目不知情,目前露露娜娜已經健康出生,他們檢測之後發現結果符合預期,兩個基因序列得到預期效果的改善。

一條高冷的科技新聞成為社會熱點,甚至引發一次特殊的社會大討論。當事人現身道歉,坦承既定事實,將問題指向當前迫切需要最大程度形成共識的問題,即包括基因技術在內的生命科學研究,雖然是指向未知領域的探索,但也要遵守倫理和法律規範劃定的界限。

首先,充分認識基因技術的風險,應該成為所有從事生命科學研究的科研人員乃至更廣泛人員的共識。通過基因技術攻克疑難病症,從根本上預防和治癒困擾人類的疾病,更好地維護人類健康,是很多基因技術研究人員的夢想和動力。但是,稍具基因知識的人都會明白,基因是個體獨特的生物特徵,也是人類繁衍的生命密碼。對個體生殖細胞的基因進行編輯,不但改變了個體,也會遺傳至下一代。這些不確定性的可遺傳的遺傳物質改造,進入人類的基因池後,會帶來什麼樣的影響,沒有人能預知。正是這種涉人類自身生命本體的不可預知、不可研判的風險,讓全世界對基因技術的研究都慎之又慎。只有對這種風險的充分認知,科研人員才能對相關的學術倫理、制度規範保持足夠的尊重和敬畏。

其次,對科研倫理的尊重應該成為科研人員的職業操守。科學研究容易給人造成一種錯覺,因為科學技術的中性,而與倫理道德分屬兩個世界。但是科學家特別是生命科學家逐漸認識到,他們的研究,比如基因技術研究,很多時候會影響到人的健康、生命尊嚴、家庭和家族和諧,乃至人類的未來。因此,科學研究也必須接受倫理道德的約束和調整。科研人員進行研究,必須尊重他人的權利,尊重人類的尊嚴,不能危及人的生命健康。當科研領域的倫理討論得不充分,倫理準則不能被科研人員遵守時,科學研究就很可能失控滑向危及人類利益的深淵。

再次,必須為基因技術研究劃定明確的法律規範邊界。倫理道德更多靠個體的自覺遵守和外在的輿論約束。要有效管控基因技術研究失控帶來的風險,必須建立嚴格的科學評估、倫理審查、登記備案制度,並制定嚴格的監管體系,確保基因技術研究安全、有序、可控地進行,必須依靠剛性的法律制度來劃定邊界。法律制度劃定了邊界,就要嚴格執行,對於個別越界者,就要釐清責任,對責任主體進行嚴肅處罰。通過個案的處理,並結合個案開展教育,進一步讓基因技術研究的法律邊界明晰起來,深入人心。

如果把科學研究比作駿馬,法律規範就是控馬的韁繩。越是高精尖的科研領域,越需要強調:韁繩不能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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