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錫林郭勒盟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結餘情況和部分患有特殊重大疾病參保職工所呼籲的多次就診起付標準負擔重的實際情況,經科學測算,我盟決定調整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起付線政策,將原來制訂的一個年度內多次起付標準累加扣減的政策調整為一個年度內只扣減最多三次,且扣減額度逐次降低。
三級醫療機構由原來的首次600元,第二次起540元,現調整為第一次600元、第二次540元和第三次480元三次,三次後不再扣減起付線。
政策出臺前,一個放化療的參保患者(一年就診12次)承擔的起付標準累加為6540元,而政策出臺後,該患者只承擔1620元,少承擔4920元。
此項政策的出臺,切實減輕了特殊重大疾病患者的就醫負擔,是服務民生宗旨的具體體現。
具體調整情況見下表:
起付線標準 | |||
三級 醫院 | 二級 醫院 | 一級及以下醫院 | |
第一次 | 600 | 400 | 200 |
第二次 | 540 | 360 | 180 |
第三次 | 480 | 320 | 1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