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一個女生 高三男生捅了同學30多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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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名正處花樣年華的男生,一個失去生命,一個失去自由,這樣的結局令人痛心。
方某和張某都是舟山定海區白泉高級中學的學生。2015年9月,兩人同時進入高二(7)班就讀,並且做了同桌。
青春期的少年往往會有不可言說的小祕密,方某暗戀上了同班女生孫某,但同時,他發現同桌張某也經常找孫某。為此,方某鬱悶不已。
2015年12月底,方某在和孫某QQ聊天時,向姑娘表白了自己的心意。當時,孫某委婉表示,大家都是好朋友。
方某情感受挫,提出要一個人獨坐。班主任同意後,他一個人搬到了最後排座位學習。
2016年3月,方某見張某還是經常去找孫某聊天,火就冒上來了,決定教訓一下張某。一天放學後,方某用在網上購買的甩棍毆打了張某,張某同意不再找孫某。
2016年9月,三人一起升入高三,投入緊張的學習之中。方某注意到,張某又開始經常找孫某聊天了,他覺得之前用甩棍教訓的效果不大,竟產生要用刀捅張某的念頭。
被怒火衝昏頭腦的方某還在筆記本上寫下了一串文字:“敵方在行動,時刻準備著,如果失敗你就準備好死吧!一切都不能再來。”
2016年11月8日下午放學後,方某回到家,拿了一把早前購買的短刀,第二天早上帶著短刀返校,將刀藏在課桌內。
2016年11月9日上午,第四節下課課間休息時,方某看到張某又來到孫某課桌旁,就從自己課桌內取出短刀,拔出刀鞘後夾在一本數學書中,從教室後門出去,通過走廊來到教室前門附近,拿出刀衝到張某身旁,用刀瘋狂地連續捅刺張某身體30餘刀……
最初趕來勸阻的幾名同學都無法將刀從方某手中奪下,直到一位男老師趕到後,才將方某的刀奪下,男老師的手部也因此受傷。
方某被帶到一樓教師辦公室後,又趁人不備跑到寢室樓4樓,想跳樓自殺。最終方某被人勸下,移交警方。
庭審中,方某對指控沒有異議,幾名在現場目擊整件事的證人也表示,聽見方某喊著“我就是要他死”之類的話。
經鑑定,張某後項部、胸部、肩背部、腰背部、左右臂、左右大腿等處共計有38處創口,大部分創口深達肌層或貫通胸壁,張某繫心髒破裂、肺破裂、肝破裂,導致急性大出血死亡。
案發後,方某親屬賠償張某親屬10萬元。
2017年6月22日,舟山中院審理後,認為方某構成故意殺人罪,鑑於方某犯罪時剛滿18週歲,到案後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實,親屬代為賠償了部分經濟損失,判處方某死刑,緩期2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