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義一男子為討女友歡心 偷女友親戚錢買禮物

社會 貴陽網 2017-05-01

本報訊 遵義市播州區男子張某為討女友歡心,竟盜刷女友親戚的銀行卡購買金項鍊送禮。

張某此前因詐騙罪被判入獄三年半。2016年5月,張某出獄,並經人介紹認識了女友唐某。

去年11月,唐某帶著張某去外婆家做客。期間,張某溜進了女友舅媽的臥室,拿走一張銀行卡以及放在一起寫著密碼的字條。

隨後,張某在一臺銀行櫃員機上順利看到賬戶上有10萬餘元,但因怕被攝像頭拍下,當天他沒有取款。

第二天,他持銀行卡前往一家金店刷卡消費,花費8萬多元購買了黃金首飾。並將其中一條金項鍊作為禮物送給女友。

昨日,遵義市播州區人民檢察院通報說,張某被以涉嫌盜竊罪提起公訴,27日被法院一審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半,並處罰金5000元。

(唐小軍 本報記者 黃黔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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