奈曼旗四個創新結合落實社區矯正監管工作

社會 法治奈曼 法治奈曼 2017-09-07

一、常態監管與特殊監管相結合,開展大排查。為黨的十九大勝利召開、自治區七十年大慶創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旗社區矯正執法大隊與各司法所組織社區矯正安全穩定大排查,做到:走村、入戶、見人、談話。掌握其是否有不良情緒和反常現象,社會交往是否正常,是否有重新違法犯罪傾向,做到“人數清,底子明,動態知,管控嚴”。對排查出的問題隱患和薄弱環節,採取有效措施,防範於未然。嚴格落實定期報告制度,不能按時報告情況的,給予批評教育或警告;嚴格控制外出、進入特定場所、變更居住地,確需審批的,嚴格審查後落實監控措施。對違反監管規定的及時依法給予警告、提請治安管理處罰,對符合法定條件的,依法提請撤銷緩刑、假釋或收監執行;重要時間節點實行社區矯正工作重大事項報告制度。

二、週報告與月彙報相結合,分類管理。根據對監管人員的分類,重點的矯正人員除了每月定期的彙報,還要有周報告,從而掌握社區服刑人員的動態心理變化和矯正態度,定期對社區服刑人員日常表現進行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再次實施分級管理、分類教育。

三、人為監管和智能監管相結合,加強重點人員的管控。對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涉及邪教、暴力犯罪等人員以及排查發現存在重新違法犯罪傾向的人員,充分運用定位手機和防分離腕帶相結合的定位系統等信息化手段, 落實專人負責,實時監控活動軌跡及時掌握其活動情況,嚴密防範其重新違法犯罪。

四、自我監督與聯合監督相結合,提高社區矯正執法震懾力。1-8月旗司法局社區矯正大隊與旗檢察院到基層16個司法所聯合檢查2次,走訪社區矯正人員306人,重點談話21人,回訪解除對象5人。通過聯合監督,督促矯正人員嚴格遵守矯正制度,主動服從監督、管理和教育,督促工作人員嚴格執法提高自身責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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