菏澤開展市區戶外廣告及沿街建築物外立面專項整治

社會 齊魯壹點 2017-06-15

“像這樣老舊的廣告牌,不僅影響市容市貌,還有安全隱患,都需要拆除。”14日上午,在市區太原路沿街建築物外立面整治現場,菏澤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牡丹區大隊負責人胡西全介紹說。據悉,目前菏澤正在開展市區戶外廣告及沿街建築物外立面專項整治活動,市區3818塊違規廣告(門頭)牌將被一一拆除。

14日上午,牡丹區政府組織區行政執法大隊、區城鄉執法大隊、公安特警、相關辦事處組成聯合執法隊伍近200餘人,對城區主幹道違章戶外廣告、破舊廣告牌進行了依法拆除。

8時30分許,齊魯晚報記者在市區太原路看到,執法人員正對路西側商戶安裝的破舊、違章廣告牌和門頭字進行拆除。“像這樣安裝在線杆、牆頭上的破舊廣告,還有安裝在建築物外立面遮窗的門頭等都是違章的,均在拆除範圍內。”在整治現場,菏澤市城管行政執法支隊牡丹區大隊大隊長鬍西全介紹說。

據瞭解,日前菏澤市城管局組織專門人員對市區戶外廣告及沿街建築物外立面(門頭)牌進行了摸底調查,統計出沒有正規審批手續、不符合整改標準的戶外廣告3818塊,不僅存在安全隱患,還影響市容市貌。

為優化城市環境,6月9日菏澤市政府第7次常務會議專題研究,確定開展市區戶外廣告及沿街建築物外立面專項整治,並下發了專項整治通告。集中整治時間為6月下旬至9月底。據悉,牡丹區自我加壓、提前行動,目前已進入集中整治階段,預計該區將提前一個月完成治理任務。

據瞭解,整治範圍為長城路以南,昆明路以東,南外環路以北,上海路以西,主城區16縱13橫等29條主次幹道;整治內容為道路兩側違規設置的門頭廣告、樓體廣告、樓頂廣告、霓虹燈字體廣告、燈箱、指示牌、大型立杆廣告及亂貼亂畫等。

胡西全介紹,門頭廣告按照一店一招、上平下齊原則,在一層門簷以上、二層窗簷以下設置,不得多層設置,未經審批或不符合設置標準的予以拆除;符合審批標準的,可到菏澤市行政審批服務中心補辦審批手續。此外,經審批許可設置的門頭廣告、霓虹燈廣告等各類廣告設施,存在安全隱患或者破損殘缺影響市容的限期整改或修復。

便民提示:

問:辦理門頭審批需要哪些材料?

答:1、提供現場彩色效果圖紙質版及電子版效果圖各一份;

2、營業執照複印件一份;

3、法人身份證複印件一份;

4、租賃合同複印件或房產證複印件一份。

齊魯晚報 齊魯壹點 記者 崔如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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