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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的這幾天,E姐一直在被“趙麗穎與Dior”刷屏,想必你們也一樣。
圖左為Dior迪奧女裝創意總監瑪麗亞·嘉茜婭·蔻麗(Maria Grazia Chiuri)
事情源於9月25日的迪奧官宣,趙麗穎成為新晉中國區品牌大使。
之前另一位品牌大使是AB
消息一出,粉絲陣營歡呼一片。
但官博下面的熱評卻是“Dior你何必自黑”。
本來這也不足為奇,因為“藍血”品牌每次只要在國內跟明星沾點邊,幾乎都會引發一場大規模diss——
比如16年前的“香港貴婦集體抵制李玟代言香奈兒”。
這個故事我們稍後講
還有那次郭德綱拎LV皮箱拍封面惹出的大烏龍。
本來只是老郭拎著驢牌拍芭莎,被網友P成了LV廣告,很快引發一場罵戰,還驚動了LV官方。
但沒想到的是,這次Dior官宣後,趙麗穎也迅速中招,陷入了一場持久的口水戰。
這其中也誕生了幾個有意思的話題。
01 趙麗穎連用Dior都不配?
嚴格意義上說,小趙同學被群嘲始於10月16日。
這一天,趙麗穎、Baby、劉嘉玲等藝人為Dior錄製的一段英文視頻曝光。
大家在視頻裡說了同一句英文(“What would you do for love”),對比其他人不太村炮的發音,小趙同學的“佛辣五”頓時成了熱門話題。
……講真,E姐聽了也覺得,比起嘉玲姐的優雅,小趙同學的“佛辣五”喜感程度直逼當年教主的“鬧太套”。
小趙同學你確實需要像李冰冰一樣報個班學英語
有博主馬上聯繫她的原生家庭,得出結論是“她很土,不自信,不適合高級圈子”。
恕我直言,全中國能有幾個莫文蔚……沒文化是整個娛樂圈的通病,根本不是土不土的問題。
也有網友樂於把她跟同期大使AB做對比。
兩位都是流量+小花(差別只在演技而已),作品level也沒有誰比誰好,比個毛線……
兩家粉絲更是吵翻天。
這周真是足足吃了十斤的瓜
本來一直把此事當熱鬧看,明星代言奢侈品引發的鬧劇在國內反覆上演過十幾年,無論你說配也好不配也好,難道你自己心裡就沒點B數——
你真的是因為喜歡或討厭某個明星代言人,才決定自己要不要買這種動輒上萬的東西嗎?
不爽趙麗穎做雕牌大使,你就真的會抵制它家的戴妃包?(假如你買得起的話)
我才不信。
騰訊時尚前不久的一項調查數據也顯示,消費者買不買,品牌本身對不對味才是重點,明星代言並不是他們考量的第一選擇。
本來也就是奢侈品市場推广部門和娛樂資本的又一次聯手草流量,直到後來,我無意中看到這樣一句話:
趙麗穎不配用Dior……
只配阿依蓮和自然堂?
喂,這就有點too much了。
02 用個奢侈品,也要分階級?
這又讓我想起郭德綱的例子。
大家都知道,郭德綱老師絕對是各大奢侈品牌的VVIP,尤其是紀梵希。
來看看同一件衫在彭于晏同學身上的打開方式:
和小鹿同學撞T,沒有對比就沒有傷害。
老郭頭愛穿紀梵希這點,7年前曾掀起過時尚圈的一場大規模論戰。
圖來自騰訊時尚
當時的主流觀點認為:
老郭頭糟蹋了這些品牌,他這種腳上沾著泥的暴發戶不配穿高級時裝;高級時裝不是有錢有名就可以穿的,它附著的價值應該是階級、地位和職業。
但……我也是始終沒想通郭德綱和彭于晏、小鹿同學的階級、地位和職業有什麼區別,他們的差別無非在顏值。
“郭德綱穿紀梵希”後來還變成了互聯網上的一個梗,跟“格格不入”、“強行裝X”算同義詞。
不過耳帝沒有惡意啦
無獨有偶,16年前的李玟也遭遇到同樣的情況。
2001年,李玟成為首位登上奧斯卡舞臺獻唱的華人女歌手,同時又受邀成為香奈兒亞洲區代言人。
然而,一群香港“上流社會”名媛和知名設計師對此極為不滿,計劃聯名向Chanel香港代理公司投訴,如果得不到滿意回覆,她們會發起拒買Chanel行動。
劉鑾雄的前妻寶詠琴證實了這個傳聞,認為李玟比較鬼妹,而香奈兒是優雅風格。
寶詠琴的故事可以先戳這裡:
宅斗大結局:呂麗君,雙輸名媛的破碎人生夢
寶詠琴曾經是Chanel珠寶全世界五大VIP之一,她挑選珠寶的時候,香奶奶家會派專人畢恭畢敬地送上門。
香港知名設計師文麗賢也覺得李玟不夠高貴:
“……Chanel建立近百年形象,都是高貴淑女路線,李嘉欣、劉嘉玲、關之琳,任何一個都比李玟更適合做Chanel代言人,她們形象也好年輕啊!但又夠高貴……”
這人也是天真了,寶詠琴會很高興看到李嘉欣和關之琳代言香奈兒咩……
事情的結果是,李玟只擔任了一年代言人就低調“除衫”,名媛們大獲全勝。
我只想說一句,李玟現在的社交圈已經足夠秒殺當年那一票“名媛”了,現在還有誰敢說她褻瀆了香奈兒嗎……
另外,不知道大家還記不記得之前“阿瑪尼警告張靚穎”的傳聞。
網上曾傳出阿瑪尼給張靚穎發警告信,要求她不能在公開場合穿該品牌的衣服。
雖然這條最終被蓋章是假新聞,但也不難看出,很多人普遍存在著一種對奢侈品的玫瑰色濾鏡,和一種對“New money”的天然鄙視。
尤其是那些剛剛用各種方式跳出原生階層(或者半截身子還在泥裡)的“成功人士”們。(但你們也並非old money 啊……)
這和阿Q的“他也配姓zhao”一個原理
我們再說回趙麗穎。
趙麗穎真的不配用Dior嗎?
人的消費心理總是複雜的。
很多人前腳提問“30歲前想攢錢送給自己一個香奈兒,如何能實現”,後腳就會對成日拎著大牌包的女明星嗤之以鼻:
廠妹氣質的你也敢背Dior?你不配!
這背後的邏輯,其實跟“郭德綱糟蹋紀梵希”“趙本山強上LV”一樣。
——他們認為,消費品也是有階級性的。
只是這個階級的劃分實在太曖昧。
花眼中,蟲是虎;樹眼中,火是虎。在一些自認高階的貴婦眼中,“低格調”的明星代言或者使用她們消費的品牌是虎。
而在一些“高品味”人群中,低顏值、油膩的暴發戶或村炮們使用他們的同款就是虎。
這裡要穿插一則外國女星A的小故事:
女星A曾經來我國某一線城市參加一場商業活動,主辦方找來某電視臺不知名小主播來主持紅毯和對話環節。
該小主播為了見偶像A,特地斥巨資買了一雙J家的新款高跟鞋,結果不小心與A撞款。A瞧見以後,全程黑臉不說,活動結束後默默將腳上的新鞋扔進了垃圾桶……
我佩服A的是,她能用扔掉新鞋來表達“你不配”;而大多數叫囂XX不配穿/用某品牌的“高階人士”,恐怕連扔掉一個包都捨不得。
再說回“藍血”。
大家想必都知道妙玉扔茶杯的故事。《紅樓夢》裡,妙玉因為劉姥姥用了她的茶杯,因為嫌“腌臢”,於是整套茶具都不要了。
曹公寫《紅樓》的那個時代,賈府中人嫌棄劉姥姥“腌臢”,以跟她同器用為恥,這很正常。
因為明清時代,基本固定的群體同時具有文化、經濟和政治地位的優越,他們與“奢侈品”就是長在一起的,奢侈品消費隱去了炫耀,流露出風雅。
比如賈母連糊窗戶都要用名貴的“霞影紗”,誰能說這是在炫耀呢?
然而,大清早就亡了幾百年……
古老的“藍血階級”早已不存在,我國能消費奢侈品的階層亦變幻無常——
換言之,誰有錢誰就可以買。
而這些new money的文化和政治地位大多不足以引領“蘇州樣子”那樣的風潮,奢侈品消費的炫耀本質於是變本加厲地暴露出來——
不要說明星和暴發戶了,攢了幾個月工資買下一隻LV的你,心花怒放的那一刻,難道是因為“藍血品牌的文化和格調在心中飛揚”?
其實是一種“我終於變成名媛了”的幻覺吧……
何況如今你所標榜的“藍血品牌”,大多也只是工業化背景下工廠流水線的商品而已。
就像彭于晏和郭德綱,你可以從美學上把彭于晏身上的紀梵希捧成藝術品,把郭德綱身上的同款貶成老頭樂。
但你要知道,你歌頌的藝術品在彭和郭的眼中,其實也就是一塊過季了就要扔掉的布而已。
只不過時下多了一種氣急敗壞的情緒。
老孃好不容易成了年入百萬高學歷的上流社會,買得起CHANEL和Dior可以得意一下,卻要被說是李玟&趙麗穎代言的?那和中了六合彩的廠妹有什麼分別?
——其實這個事是她們自己沒想明白,自己和中了彩票的廠妹本來也沒什麼階級分野。
03 明星代言奢侈品,到底誰糟蹋了誰?
最後,我們再來說說明星代言奢侈品這件事。
不知從什麼時候起,奢侈品代言和時裝週紅毯這兩項成了明星“給自我貼金”的捷徑。
而奢侈品牌更有一種造夢能力,也就是——
一瞬間的屌絲逆襲感。
這種造夢能力,沒有明星不想來蹭一蹭;被品牌認可,也就是被價值和逼格認可,一本萬利,迅速進擊。
圖cr新浪時尚
我們都知道,明星的另一個增值渠道,就是拍真正有口碑的牛逼作品。但這條路實在太漫長,就算堵上所有的運氣,市場未必認可,實力也未必足夠。
像潘粵明一樣十年磨一劍的人又有幾個
於是,奢侈品代言在明星眼中的籌碼價值,不斷被哄抬,最後成為圈內口耳相傳的制勝法寶。
多幾個代言,逼格彷彿就高了不少,儼然國際巨星了呢!
所以,大家對小趙同學的批評,其實也不乏一種善意的提醒和鞭策。
畢竟,她並不是一個沒有演技的女同學。
但是,話又說回來,小花和小生代言奢侈品牌這件事情,真正care的應該只有團隊和粉絲,他們的心情就像自己家的孩子終於進了一所體面的大學。
因為奢侈品之所以叫奢侈品,自有其吸引的高收入人群,這個族群的購買意志,受明星的左右很小。
品牌如果要靠粉絲來扛銷量,應該離破產也不遠了吧。
說到底,這種戲劇化的利益也還是一個小圈子的狂歡,明星沒有辦法獲得真正的“升級”。
更可怕的是,由於領頭羊的引領作用,這種代言代替作品的風潮已經席捲整個貴圈……
當然,其中也有永恆的受益者。
品牌草到了流量啊,給更多目前買不起它的粉絲種下了一片草原。
來源:品牌中國網
E姐結語:
大家都知道,Dior歐美市場的代言人是查理茲塞隆,是蕾哈娜,是瑪麗昂,是娜塔莉波曼。
她們每一個人手上都有實打實的作品和真材實料,再與品牌強強聯合。最後甚至是,奢侈品需要這些明星為其豐富內涵。
這是因為,歐美對女星的追求和理解,是以個性和實力為主導的。
他們的字典裡,作品是硬實力,個性也是硬實力。
像傑西卡艾爾芭這樣的完美甜心,在歐美是怎樣的命運呢?
“對,你是真的很漂亮,外型完美,除此之外呢?”
而在我們的追星版圖裡面,一個明星被大家喜歡和熱捧,可能是另外一些緣由。
她不一定是引領性的,她就像是生活中一個共同陪伴的朋友,一起成長。
亦或者說,她是在大部分時間能給予調劑的“消費品”。並不具有更多的延展性。
我們的造星文化從不鼓勵明星要出格,個性或者與眾不同,最多也只是在鼓勵你氣質要更好,要更仙女。
而“時尚”的第一要義不是漂亮,而是永恆做自己,並以此影響更多的人變成更好的自己。
所以,當Dior帶著他們以往的標準來到中國市場,其實是選無可選。
這種情況下,趙麗穎、楊穎、張靚穎……又有什麼分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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