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洛市政府辦選調10名政務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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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選調政務工作人員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按照《公務員法》《商洛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中選調政務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職位

1.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公務員崗位二級主任科員1人,一級科員2人;市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九級職員5人;共8人。

2.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崗位九級職員2人。

二、選調原則

1.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2.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突出政治標準,注重綜合能力素質、政務工作經歷、專業能力原則。

三、選調範圍

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市直部門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一級科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科員(2019年5月31日前任職)報考。二級主任科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正科級領導職務(不含鎮辦領導班子成員、縣區部門正職)或主任科員(2019年5月31日前任職)報考。

九級職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人員及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報考。

四、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廉潔自律,堅持原則,敢於擔當;

2.具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文字功底紮實和履行職責所需專業知識;

3.一級科員、九級職員年齡在40週歲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後出生),二級主任科員年齡45週歲及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政務工作經歷;

6.近3年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基層工作經歷指在縣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事業單位(市屬、市級部門和各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屬企業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到所在單位工作有服務期限制或試用期未滿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4.與選調職位構成規定的迴避關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工作程序

(一)選拔推薦

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商丹園區)、市直部門組織推薦,每個縣區原則上要求推薦5-6名,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商丹園區)及市直部門各推薦1名。

(二)報名時間及步驟

2.報名方式:報考者個人自願報名並填寫《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負責做好報名推薦和資格審核工作,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於8月2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市行政中心11樓2號)。

3.資格審查(7月25日至8月2日):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和紀檢監察組、市行政審批局分別按照選調資格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統一筆試的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不低於3:1,方可組織統一考試。資格審查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該職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資格審查包括以下材料:

(1)《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

(2)公務員錄用登記(事業人員聘用)文件、合同或任職文件;

(3)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個人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複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6)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務工作經歷證明;

(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8)《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時間為2019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11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和麵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派員全程參與,由市政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等。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與選調名額的比例為3:1 。

(四)人選確定

按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方式計算個人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1:1,如出現並列綜合成績且順延小數位後仍完全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人選。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局分別負責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評估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綜合文字功底,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幹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考察工作完成後,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考察對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在考察和體檢過程中,如發現考察對象有不適宜選調的情況,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手續辦理

擬選調人員確定後在報考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合格人員由組織人社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下發擬選調通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選調結果而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選調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期間在原單位的關係不轉,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負責做好推薦工作,真正把文字功底好,綜合能力強,個人素質高,踏實肯幹,敢於擔當的人才推薦出來。

2.嚴格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必須確保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準確,並承擔提供不實資料造成的一切後果。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對所報材料仔細甄別、嚴格把關,如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年齡、學歷、工作經歷等資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嚴肅考試紀律。參與選調的人員、報考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對在筆試、面試、考察等環節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其他有關事項。報考者在選調過程中無正當理由放棄的,通報組織人社部門和本人所在單位,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5.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受理有關選調工作的投拆舉報,監督電話:2389990。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樣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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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選調政務工作人員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按照《公務員法》《商洛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中選調政務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職位

1.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公務員崗位二級主任科員1人,一級科員2人;市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九級職員5人;共8人。

2.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崗位九級職員2人。

二、選調原則

1.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2.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突出政治標準,注重綜合能力素質、政務工作經歷、專業能力原則。

三、選調範圍

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市直部門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一級科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科員(2019年5月31日前任職)報考。二級主任科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正科級領導職務(不含鎮辦領導班子成員、縣區部門正職)或主任科員(2019年5月31日前任職)報考。

九級職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人員及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報考。

四、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廉潔自律,堅持原則,敢於擔當;

2.具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文字功底紮實和履行職責所需專業知識;

3.一級科員、九級職員年齡在40週歲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後出生),二級主任科員年齡45週歲及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政務工作經歷;

6.近3年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基層工作經歷指在縣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事業單位(市屬、市級部門和各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屬企業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到所在單位工作有服務期限制或試用期未滿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4.與選調職位構成規定的迴避關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工作程序

(一)選拔推薦

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商丹園區)、市直部門組織推薦,每個縣區原則上要求推薦5-6名,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商丹園區)及市直部門各推薦1名。

(二)報名時間及步驟

2.報名方式:報考者個人自願報名並填寫《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負責做好報名推薦和資格審核工作,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於8月2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市行政中心11樓2號)。

3.資格審查(7月25日至8月2日):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和紀檢監察組、市行政審批局分別按照選調資格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統一筆試的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不低於3:1,方可組織統一考試。資格審查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該職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資格審查包括以下材料:

(1)《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

(2)公務員錄用登記(事業人員聘用)文件、合同或任職文件;

(3)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個人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複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6)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務工作經歷證明;

(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8)《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時間為2019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11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和麵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派員全程參與,由市政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等。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與選調名額的比例為3:1 。

(四)人選確定

按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方式計算個人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1:1,如出現並列綜合成績且順延小數位後仍完全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人選。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局分別負責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評估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綜合文字功底,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幹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考察工作完成後,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考察對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在考察和體檢過程中,如發現考察對象有不適宜選調的情況,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手續辦理

擬選調人員確定後在報考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合格人員由組織人社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下發擬選調通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選調結果而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選調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期間在原單位的關係不轉,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負責做好推薦工作,真正把文字功底好,綜合能力強,個人素質高,踏實肯幹,敢於擔當的人才推薦出來。

2.嚴格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必須確保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準確,並承擔提供不實資料造成的一切後果。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對所報材料仔細甄別、嚴格把關,如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年齡、學歷、工作經歷等資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嚴肅考試紀律。參與選調的人員、報考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對在筆試、面試、考察等環節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其他有關事項。報考者在選調過程中無正當理由放棄的,通報組織人社部門和本人所在單位,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5.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受理有關選調工作的投拆舉報,監督電話:2389990。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樣表).docx

商洛市政府辦選調10名政務工作人員"

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選調政務工作人員的通知

各縣區人民政府,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管委會,市政府各工作部門,事業機構:

按照《公務員法》《商洛市市直機關事業單位公開遴選工作人員辦法(試行)》有關規定,根據工作需要,經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同意,在全市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中選調政務工作人員,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調職位

1.市政府辦公室機關公務員崗位二級主任科員1人,一級科員2人;市政府辦公室下屬事業單位管理崗位九級職員5人;共8人。

2.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崗位九級職員2人。

二、選調原則

1.公開、公平、競爭、擇優原則;

2.德才兼備、以德為先原則;

3.突出政治標準,注重綜合能力素質、政務工作經歷、專業能力原則。

三、選調範圍

各縣區、商洛高新區(商丹園區)、市直部門財政全額撥款單位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一級科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科員(2019年5月31日前任職)報考。二級主任科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正科級領導職務(不含鎮辦領導班子成員、縣區部門正職)或主任科員(2019年5月31日前任職)報考。

九級職員限機關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中已進行公務員登記或參照登記的人員及事業單位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報考。

四、資格條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廉潔自律,堅持原則,敢於擔當;

2.具有較高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文字功底紮實和履行職責所需專業知識;

3.一級科員、九級職員年齡在40週歲及以下(1978年7月31日以後出生),二級主任科員年齡45週歲及以下(1973年7月31日以後出生);

4.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

5.具有3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和2年以上政務工作經歷;

6.近3年考核均為稱職(合格)及以上等次;

7.身體健康。

基層工作經歷指在縣區、鄉鎮(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以及企事業單位(市屬、市級部門和各市直屬事業單位和市屬企業不在此列)工作過,軍隊轉業幹部在軍隊團和相當於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報名參加選調:

1.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3.到所在單位工作有服務期限制或試用期未滿等不符合有關規定的;

4.與選調職位構成規定的迴避關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五、選調工作程序

(一)選拔推薦

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商丹園區)、市直部門組織推薦,每個縣區原則上要求推薦5-6名,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商丹園區)及市直部門各推薦1名。

(二)報名時間及步驟

2.報名方式:報考者個人自願報名並填寫《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負責做好報名推薦和資格審核工作,擇優確定推薦人選,將推薦名單及相關資料於8月2日前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市行政中心11樓2號)。

3.資格審查(7月25日至8月2日):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人事科和紀檢監察組、市行政審批局分別按照選調資格條件,嚴格進行資格審查。經資格審查合格參加統一筆試的人數與選調人數比例不低於3:1,方可組織統一考試。資格審查結束後,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縮減該職位選調人數或取消該職位選調計劃。

資格審查包括以下材料:

(1)《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政務工作人員推薦表》;

(2)公務員錄用登記(事業人員聘用)文件、合同或任職文件;

(3)學歷學位證書和身份證原件及複印件;

(4)個人檔案專項審核認定表複印件;

(5)近三年年度考核結果證明材料;

(6)組織人社部門出具的基層工作經歷證明、所在單位出具的政務工作經歷證明;

(7)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3張(含電子版);

(8)《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選調工作人員報考誠信承諾書》。

(三)考試

考試包括筆試和麵試。時間為2019年8月3日至2019年8月11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筆試和麵試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派員全程參與,由市政府辦公室具體組織實施。

筆試:採取閉卷方式進行,主要測試政策理論水平、公文寫作能力等。

面試:採取結構化面試方式進行,根據筆試成績從高到低確定面試人員,面試人員與選調名額的比例為3:1 。

(四)人選確定

按照綜合成績=筆試成績×60%+面試成績×40%的方式計算個人成績,根據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確定考察人選。考察人選與選調職位的比例為1:1,如出現並列綜合成績且順延小數位後仍完全相同,筆試成績高者進入考察人選。

市政府辦公室、市行政審批局分別負責對考察對象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與選調崗位的適應程度進行全面評估和考察,突出考察政治品質和道德品行,注重考察綜合文字功底,加強作風考察,強化廉政情況考察。對考察對象幹部人事檔案進行審核。考察工作完成後,由市政府辦公室組織考察對象在指定醫院進行體檢,體檢參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執行。

在考察和體檢過程中,如發現考察對象有不適宜選調的情況,按照綜合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

六、手續辦理

擬選調人員確定後在報考人所在單位進行公示,公示期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對合格人員由組織人社部門按照幹部管理權限下發擬選調通知。對公示中反映的問題影響選調結果而產生的職位空缺,不再遞補。

選調人員實行半年試用期,期間在原單位的關係不轉,待遇不變。試用期滿考核合格的,按照有關規定分別報市委組織部、市人社局辦理調動手續。考核不合格的,回原單位工作。

七、有關要求

1.加強組織領導。由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負責做好推薦工作,真正把文字功底好,綜合能力強,個人素質高,踏實肯幹,敢於擔當的人才推薦出來。

2.嚴格資格初審。報考人員必須確保提供的相關資料真實準確,並承擔提供不實資料造成的一切後果。各縣區政府辦公室、商洛高新區管委會和市直部門進行資格初審,對所報材料仔細甄別、嚴格把關,如發現報名人員提供虛假年齡、學歷、工作經歷等資料,一經查實,立即取消資格。

3.嚴肅考試紀律。參與選調的人員、報考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有關紀律規定,對在筆試、面試、考察等環節中弄虛作假、徇私舞弊者,依照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4.其他有關事項。報考者在選調過程中無正當理由放棄的,通報組織人社部門和本人所在單位,計入個人誠信檔案。

5.市政府辦公室紀檢監察組對選調工作進行全程監督,受理有關選調工作的投拆舉報,監督電話:23899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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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洛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19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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