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道劃痕認定損失超5000?鑑定機構作高價格!檢察院制發檢察建議督促整改'

""一道劃痕認定損失超5000?鑑定機構作高價格!檢察院制發檢察建議督促整改

2019年4月,長寧區檢察院受理了一起涉嫌故意毀壞財物罪案,經鑑定,造成的損失超過了5000元。但在案件辦理過程中,檢察官卻發現,這份鑑定意見存在“貓膩”,鑑定出的損失明顯偏高。經詢問,鑑定人員承認了其確實作出了偏高的物損評估。

重新評估後,犯罪嫌疑人於某某因涉案金額未達到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追訴標準,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由公安機關作撤回另處。長寧區檢察院同時於近期向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損評估中心公開宣佈了檢察建議。

犯罪嫌疑人質疑物損價值過高

2018年12月,於某某在小區內散步時,看到該小區某業主的黑色奔馳轎車停放於路邊。因之前與該業主發生過糾紛,於某某用隨身攜帶的鑰匙在該奔馳轎車左側兩扇車門上劃了一道劃痕。

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損評估中心對此出具了技術勘驗意見書,將涉案車輛的直接物質損失作出了人民幣5793元的物損評估,並寫明“本意見書用於調解民事糾紛為目的”。後上海市長寧區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根據該意見書出具價格認定結論書,將涉案車輛的物損價值認定為人民幣5149元。

本以為是一個事實毫無爭議、證據確實充分的案件,承辦檢察官卻對犯罪嫌疑人於某某的一個辯解引起了注意:於某某提出一道劃痕的物損價格過高。

作高鑑定價格竟只因當事人口頭糾纏

究竟是於某某提出了無理的脫罪辯解,還是鑑定意見出了問題?承辦檢察官經電話詢問本市多家奔馳車4S店,所給出的劃傷車輛的維修費用均未超出人民幣5000元。

承辦檢察官電話問詢物損中心,其負責人終於承認作出的物損評估確實偏高,而原因竟然是物損當事人在評估過程中對評估員口頭糾纏,稱奔馳車價格昂貴,且車輛經過打蠟封油,故維修費用也十分高昂。評估員經不住糾纏,將涉案車輛的直接物質損失作出了偏高的評估。

承辦檢察官要求公安機關委託物損中心重新評估,物損中心再次出具的技術勘驗意見書將涉案車輛的直接物質損失評估為人民幣3953元。長寧發改委也據此將涉案車輛的物損價值重新認定為人民幣3320元。

重新評估後,本案犯罪嫌疑人於某某因涉案金額未達到故意毀壞財物罪的追訴標準,不構成故意毀壞財物罪,由公安機關作撤回另處。

制發檢察建議敲響行業警鐘

“本案中的車輛物損評估用於刑事訴訟,事關當事人罪與非罪的判斷,評估員應當依法獨立、客觀地進行物損評估,不應受任何外界因素影響。本案中,你單位的評估員因受到他人的不當影響而作出了與客觀損失不符的過高的物損評估,這不僅直接關係到本案犯罪嫌疑人是否構成犯罪,還對你單位的聲譽和技術勘驗意見書的公信力造成嚴重的損害。”

今年7月,長寧區檢察院向上海道路交通事故物損評估中心公開宣佈了檢察建議,同時還提出了4條具體整改建議。檢察官表示,作為中立的第三方,鑑定機構代表著某一專門領域的權威與專業,鑑定人員本就該秉持著中立的態度,履行鑑定職責,作出客觀的鑑定意見,而不應受外界的干擾或權錢的利誘。要尊重自己的職業,更要對得起他人對這份鑑定意見的信賴。

欄目主編:簡工博 文字編輯:簡工博 題圖來源:視覺中國 圖片編輯:邵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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