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晨間 | 這家公司花了120萬想請女明星來撐場,付錢卻像擠牙膏,最終被判賠72.9萬元'

上海 人生第一份工作 頭條女神 新聞晨報 2019-08-03
"

來源:新聞晨報 記者:葉鬆麗 胡明冬

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演出合同糾紛案。一家企管公司想請某知名女明星參加公司年度活動,然而,在支付120萬元酬金時卻直到活動開始前幾個小時才付清。

最終,因為這家企管公司付款不守時,不僅原定的明星沒有出席活動,該公司還因此承擔了72.9萬元的違約責任。

請明星撐場卻遲遲付不出酬金

2018年10月,上海某企管諮詢公司(以下簡稱企管公司)與上海某文化傳播公司(以下簡稱文化公司)簽署了一份《活動合同》,合同約定企管公司委託文化公司邀請某知名藝人出席於2018年11月29日晚舉行的某音樂盛典活動,該知名藝人應在活動當天發佈會接受媒體採訪,頒發獎項,並演唱2首歌曲及錄製簡單宣傳視頻等。

"

來源:新聞晨報 記者:葉鬆麗 胡明冬

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演出合同糾紛案。一家企管公司想請某知名女明星參加公司年度活動,然而,在支付120萬元酬金時卻直到活動開始前幾個小時才付清。

最終,因為這家企管公司付款不守時,不僅原定的明星沒有出席活動,該公司還因此承擔了72.9萬元的違約責任。

請明星撐場卻遲遲付不出酬金

2018年10月,上海某企管諮詢公司(以下簡稱企管公司)與上海某文化傳播公司(以下簡稱文化公司)簽署了一份《活動合同》,合同約定企管公司委託文化公司邀請某知名藝人出席於2018年11月29日晚舉行的某音樂盛典活動,該知名藝人應在活動當天發佈會接受媒體採訪,頒發獎項,並演唱2首歌曲及錄製簡單宣傳視頻等。

申晨間 | 這家公司花了120萬想請女明星來撐場,付錢卻像擠牙膏,最終被判賠72.9萬元

網絡配圖,圖文無關

企管公司應於2018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文化公司支付藝人演出該活動的(稅後)酬金120萬元。

合同還約定,如因企管公司原因取消該活動或因企管公司違約導致該活動不能如期進行,文化公司可沒收企管公司已付款項,並有權追討剩餘款項並要求企管公司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上述合同簽訂後,文化公司為履行合同做了前期的準備工作,但企管公司卻未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酬金。自10月31日起,文化公司多次向企管公司催討酬金,除了在11月9日付款60萬元之外,其餘款項企管公司不斷以各種理由拖延不付。

直到當日下午1點,企管公司仍未付清餘款。文化公司只能無奈告知企管公司即使後面付款也來不及了。當天下午4點,企管公司告知文化公司已支付了全部剩餘款項。

文化公司表示,由於藝人的出行和表演都需要充足的時間準備,並不是隨叫隨到的,無法出席當晚的活動。同時,文化公司沒收了企管公司已付的全部款項。

因“損失慘重”狀告對方違約

但是,企管公司覺得自己並沒有錯,也算是在活動前支付了全部款項,遂以文化公司未履行合同約定,安排藝人出席活動為由,將文化公司訴至上海寶山法院,訴請文化公司退還合同款120萬元並賠償企管公司損失3萬元。

庭審中,文化公司辯稱,不同意企管公司的訴訟請求。文化公司為了履行合同,與藝人的經紀公司簽訂了合同,預付演出報酬55萬多元,另外還預付包車費、伴舞費、化妝師佣金、公關費等40多萬元。由於企管公司違約,導致其預付款被藝人的經紀公司沒收,包車費等費用亦無法退還,連同商譽等共產生直接損失168萬元。文化公司主張依據合同約定應沒收企管公司全部已付款項,並有權追討其餘損失。

"

來源:新聞晨報 記者:葉鬆麗 胡明冬

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演出合同糾紛案。一家企管公司想請某知名女明星參加公司年度活動,然而,在支付120萬元酬金時卻直到活動開始前幾個小時才付清。

最終,因為這家企管公司付款不守時,不僅原定的明星沒有出席活動,該公司還因此承擔了72.9萬元的違約責任。

請明星撐場卻遲遲付不出酬金

2018年10月,上海某企管諮詢公司(以下簡稱企管公司)與上海某文化傳播公司(以下簡稱文化公司)簽署了一份《活動合同》,合同約定企管公司委託文化公司邀請某知名藝人出席於2018年11月29日晚舉行的某音樂盛典活動,該知名藝人應在活動當天發佈會接受媒體採訪,頒發獎項,並演唱2首歌曲及錄製簡單宣傳視頻等。

申晨間 | 這家公司花了120萬想請女明星來撐場,付錢卻像擠牙膏,最終被判賠72.9萬元

網絡配圖,圖文無關

企管公司應於2018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文化公司支付藝人演出該活動的(稅後)酬金120萬元。

合同還約定,如因企管公司原因取消該活動或因企管公司違約導致該活動不能如期進行,文化公司可沒收企管公司已付款項,並有權追討剩餘款項並要求企管公司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上述合同簽訂後,文化公司為履行合同做了前期的準備工作,但企管公司卻未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酬金。自10月31日起,文化公司多次向企管公司催討酬金,除了在11月9日付款60萬元之外,其餘款項企管公司不斷以各種理由拖延不付。

直到當日下午1點,企管公司仍未付清餘款。文化公司只能無奈告知企管公司即使後面付款也來不及了。當天下午4點,企管公司告知文化公司已支付了全部剩餘款項。

文化公司表示,由於藝人的出行和表演都需要充足的時間準備,並不是隨叫隨到的,無法出席當晚的活動。同時,文化公司沒收了企管公司已付的全部款項。

因“損失慘重”狀告對方違約

但是,企管公司覺得自己並沒有錯,也算是在活動前支付了全部款項,遂以文化公司未履行合同約定,安排藝人出席活動為由,將文化公司訴至上海寶山法院,訴請文化公司退還合同款120萬元並賠償企管公司損失3萬元。

庭審中,文化公司辯稱,不同意企管公司的訴訟請求。文化公司為了履行合同,與藝人的經紀公司簽訂了合同,預付演出報酬55萬多元,另外還預付包車費、伴舞費、化妝師佣金、公關費等40多萬元。由於企管公司違約,導致其預付款被藝人的經紀公司沒收,包車費等費用亦無法退還,連同商譽等共產生直接損失168萬元。文化公司主張依據合同約定應沒收企管公司全部已付款項,並有權追討其餘損失。

申晨間 | 這家公司花了120萬想請女明星來撐場,付錢卻像擠牙膏,最終被判賠72.9萬元

法院:已付款中的72.9萬元為違約金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合同約定原告企管公司應於2018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被告文化公司付清全部合同款,但企管公司未按照上述約定期限付款。且在被告文化公司多次催討並不斷給予寬限期之後,原告企管公司仍未按期支付。因此,被告辯稱企管公司上述行為違反合同約定,合法有據,予以認定。

關於企管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的金額,法院認為文化公司主張沒收企管公司全部已付款項,數額過高,法院酌情調整為企管公司已付款中的72.9萬元作為其應承擔的違約金,文化公司可不予返還,剩餘的款項應返還原告企管公司。企管公司其餘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上海寶山法院一審判決後,被告文化公司認為一審法院酌情確定的違約金數額過低,不足以彌補其損失,遂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

來源:新聞晨報 記者:葉鬆麗 胡明冬

近日,上海市寶山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演出合同糾紛案。一家企管公司想請某知名女明星參加公司年度活動,然而,在支付120萬元酬金時卻直到活動開始前幾個小時才付清。

最終,因為這家企管公司付款不守時,不僅原定的明星沒有出席活動,該公司還因此承擔了72.9萬元的違約責任。

請明星撐場卻遲遲付不出酬金

2018年10月,上海某企管諮詢公司(以下簡稱企管公司)與上海某文化傳播公司(以下簡稱文化公司)簽署了一份《活動合同》,合同約定企管公司委託文化公司邀請某知名藝人出席於2018年11月29日晚舉行的某音樂盛典活動,該知名藝人應在活動當天發佈會接受媒體採訪,頒發獎項,並演唱2首歌曲及錄製簡單宣傳視頻等。

申晨間 | 這家公司花了120萬想請女明星來撐場,付錢卻像擠牙膏,最終被判賠72.9萬元

網絡配圖,圖文無關

企管公司應於2018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文化公司支付藝人演出該活動的(稅後)酬金120萬元。

合同還約定,如因企管公司原因取消該活動或因企管公司違約導致該活動不能如期進行,文化公司可沒收企管公司已付款項,並有權追討剩餘款項並要求企管公司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上述合同簽訂後,文化公司為履行合同做了前期的準備工作,但企管公司卻未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期限支付酬金。自10月31日起,文化公司多次向企管公司催討酬金,除了在11月9日付款60萬元之外,其餘款項企管公司不斷以各種理由拖延不付。

直到當日下午1點,企管公司仍未付清餘款。文化公司只能無奈告知企管公司即使後面付款也來不及了。當天下午4點,企管公司告知文化公司已支付了全部剩餘款項。

文化公司表示,由於藝人的出行和表演都需要充足的時間準備,並不是隨叫隨到的,無法出席當晚的活動。同時,文化公司沒收了企管公司已付的全部款項。

因“損失慘重”狀告對方違約

但是,企管公司覺得自己並沒有錯,也算是在活動前支付了全部款項,遂以文化公司未履行合同約定,安排藝人出席活動為由,將文化公司訴至上海寶山法院,訴請文化公司退還合同款120萬元並賠償企管公司損失3萬元。

庭審中,文化公司辯稱,不同意企管公司的訴訟請求。文化公司為了履行合同,與藝人的經紀公司簽訂了合同,預付演出報酬55萬多元,另外還預付包車費、伴舞費、化妝師佣金、公關費等40多萬元。由於企管公司違約,導致其預付款被藝人的經紀公司沒收,包車費等費用亦無法退還,連同商譽等共產生直接損失168萬元。文化公司主張依據合同約定應沒收企管公司全部已付款項,並有權追討其餘損失。

申晨間 | 這家公司花了120萬想請女明星來撐場,付錢卻像擠牙膏,最終被判賠72.9萬元

法院:已付款中的72.9萬元為違約金

上海寶山法院審理後認為,雙方合同約定原告企管公司應於2018年10月31日或之前向被告文化公司付清全部合同款,但企管公司未按照上述約定期限付款。且在被告文化公司多次催討並不斷給予寬限期之後,原告企管公司仍未按期支付。因此,被告辯稱企管公司上述行為違反合同約定,合法有據,予以認定。

關於企管公司應承擔違約責任的金額,法院認為文化公司主張沒收企管公司全部已付款項,數額過高,法院酌情調整為企管公司已付款中的72.9萬元作為其應承擔的違約金,文化公司可不予返還,剩餘的款項應返還原告企管公司。企管公司其餘訴訟請求不予支持。

上海寶山法院一審判決後,被告文化公司認為一審法院酌情確定的違約金數額過低,不足以彌補其損失,遂提起上訴。二審法院審理後,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申晨間 | 這家公司花了120萬想請女明星來撐場,付錢卻像擠牙膏,最終被判賠72.9萬元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