倆江蘇人跑到山東“開廠”,還僱殘疾人當“廠長”,沒想到卻是做“K粉”買賣

跨省選擇偏遠隱蔽處建廠,用高額佣金僱傭殘疾人擔任廠長,以合法農業公司為掩蓋,閉門生產運輸只在晚上且使用假車牌……如此絞盡腦汁,仍然僅生產了一個多月就“功虧一簣”,被山東警方一舉打掉窩點,今年50歲的李奇應該想不明白,究竟哪個環節出了問題。

年薪二十萬的殘疾人廠長

2016年9月,位於東營河口區孤島鎮老垃圾場附近的一處院落,悄悄開張了一家名為匯豐農業的公司。

奇怪的是,這家農業公司經常大門緊閉,附近村民並不知曉裡面生產什麼,只知道,常有噁心刺鼻的氣味傳出。而公司廠房租賃合同上,簽名的是廠長葉世昌,一名殘疾人。

能當廠長,對葉世昌來說,可謂“天上掉餡餅”。2016年2月,他先後接到了江蘇鹽城兩名“老鄉”的電話,稱二人合夥在山東辦廠,讓他當廠長,“不用出錢,到年底給10萬到20萬的好處。”

葉世昌立即接住了這塊餡餅,同時還把妻子一塊帶到了廠裡負責做飯。

擔任廠長後,他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出面簽訂了廠房租賃合同。2016年6月,根據“老鄉”安排,他與房主簽訂合同,並按照“老鄉”要求讓對方把簽訂合同日期提前到了2016年1月8日,以便辦理營業執照。但葉世昌演技不好,很快就被對方識破並非真正的老闆,在出具房租借條時,對方要求“老鄉”簽名,沒想到,“老鄉”在欠款人處寫的仍是“葉士昌”的名字。

“老鄉”讓葉世昌對外稱,農業公司生產三唑酮。建廠期間,派出所的民警來檢查,他按照老鄉之前的交代告訴民警他是廠長,生產三唑酮,將民警矇混了過去。

“國慶節前走的四個工人每人發了4000多元,10月9日發給李某6000元、何某7200元……以廠長名義發的。” “老鄉”等人會給他錢,讓他給工人發工資,讓別人覺得他是工廠的廠長,其餘時間,他基本上在辦公室呆著,什麼也不管。

在葉世昌看來,農業公司實際上由兩名“老鄉”說了算,而他自己不過是“名義廠長”。

但“老鄉”卻多次交代他人,“如果出了事,就說葉士昌是老闆。”

“江蘇老鄉”來辦廠

葉世昌口中的“老鄉”,其實是同為江蘇鹽城人的李奇和董克中。

這兩個“老”似乎不是安分守己之人,2016年4月,兩人共謀生產鄰酮和羥亞胺——這是生產氯胺酮(俗稱K粉)的原料,屬易製毒化學品。

製毒,周圍有人居住,毒品的氣味很容易引起懷疑。董克中很快利用自己的關係,找到了遠在山東,位於東營河口區孤島鎮老垃圾場附近的一處院落,那裡人少,隱蔽。踩點選址後,“製毒工廠”也在此安家。

合法外衣正是匯豐農業公司,葉世昌也因此進入他們的視線。

幾乎同時,李奇還找到了同樣是老鄉的黃約兵商談生產鄰酮、羥亞胺的工藝,同樣許諾高薪,“一個月一萬元報酬。”

建廠時,李奇和董克中讓黃約兵找類似合法產品的生產工藝進行掩蓋,而葉世昌矇混民警的三唑酮工藝材料,正是他提供的。此前,黃約兵曾在鹽城市一農化有限公司工作,是三唑酮生產車間的操作工。

“製毒工廠”裡,黃約兵是技術員,負責進料、配料、生產。李奇出資300萬元,與他先後到河北、淄博等地購買了鍋爐、反應釜、電機等設備。原料也是兩人從網上購買,有時黃約兵買,有時李奇根據他提供的料單購買。兩人一般都不會從一個廠購買兩次,每買一次就換廠購買,並刪除信息。

“9月初開始投產,一共生產了1.2噸左右的鄰酮,用於生產鹽酸羥亞胺後還剩餘600多公斤在廠裡。”黃約兵證言。

生產期間,李奇還找來一名三十多歲的江蘇男子要指導黃約兵,“嫌出貨太少,掙不到錢。”但這在黃約兵看來,“生產出貨和他差不多。”

黃約兵手下還有兩名操作工,一個白天,一個晚上。黃約兵每次都把流程寫下來讓他們明星照著操作,不讓他們多問。

“每次生產時,工廠大門關閉,有檢查人員來敲門也不開。”讓這兩名都有化工經驗的操作工,都懷疑自己生產的很可能是毒品,上網查閱無果,操作工還問過,但李奇等人不讓多問。

他們沒有驗證的機會,在封裝、保管、運輸時只有李奇、黃約兵、劉永海、徐國全參與,不允許其他人蔘與。其中,劉永海是李奇的女婿,而徐國全則是李奇妻子的表弟。

神祕廠房傳出刺激性的味道

根據劉永海供述,2016年5月,岳父李奇準備在外地建廠,讓他幫忙,並給他換了手機號,不讓他跟家裡任何人聯繫。通過李奇與他人的談話,他才知道生產的是鄰酮和羥亞胺,岳父是老闆,負責出資。

而董克中負責處理工廠所用水、電、租賃廠房以及在孤島當地的外圍關係,每袋產品提成4000或5000元,這些都是李奇、董克中在租住房裡交談時劉永海聽到的。

“生產出30袋羥亞胺,每袋25公斤。”劉永海和徐國全均給與了證實。兩人曾按照李奇要求,將這些羥亞胺運到兩個小區的車庫裡,由於房東嫌有刺激味道,他們又將產品拉回工廠,放在宿舍旁的小屋內。過了二三天,兩人利用夜晚用麵包車拉出去全部賣掉了,掛的假車牌。

進入庭審階段,曾參與封裝的劉永海、徐國全和葉世昌等人卻辯稱,不知道生產的是製毒物品。

然而,幾名被告人居住地派出所、村委會以及家人卻紛紛給他們“打臉”,證實關於羥亞胺、鄰酮是製毒物品,國家禁止生產、買賣的通告已宣傳到其近親屬及本人。徐國全妻子也證言,禁止生產羥亞胺等製毒物品的宣傳,她和徐國全都看到了。

本案系一起以合法公司外殼掩蓋非法行為,大量生產、買賣製毒物品的典型案例。”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刑一庭庭長謝萍介紹說,其組織嚴密,分工詳細,意圖逃避打擊,但是法網恢恢,疏而不漏,被告人僅開始生產一個月即被公安民警查獲。

2016年10月9日,東營市公安局河口分局民警從匯豐農業公司查扣淡黃色液體540餘千克,從中檢出鄰酮成分;查扣透明液體26384千克,從中檢出甲苯成分。

最終,東營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生產、買賣製毒物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李奇、黃約兵有期徒刑9年和8年半;以非法生產製毒物品罪,分別判處被告人董克中、劉永海、徐國全、葉士昌有期徒刑3年至7年半不等。

生產時,有人曾說,“趕快生產,幹兩個月就走。”

而答應過的高薪報酬,至入獄,黃約兵他們也未見到。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記者 崔巖 馬雲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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