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膽大 監守自盜 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吳永佛行動中隊破獲1起城管隊員盜竊電動車案'

三亞 法律 銀行 民法社海南新聞 2019-0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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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圖文/張景濤 白瑛奇)8月13日,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吳永佛行動中隊破獲1起城管隊員盜竊電動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被盜電動車1輛。

據瞭解,今年1月14日,天涯分局河西派出所接到市民吳先生報案稱,其在1月12日中午停放在椰風巷的1輛電動車被盜。接報後,河西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勘查。

7月3日,吳先生在某陽光廣場,發現一名身穿城管工作服裝的男子所駕駛的電動車與其被盜電動車極為相似,便立刻報警,河西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後確認,該電動車確為吳先生所丟失的電動車,便把電動車依法扣押,並將駕駛該電動車的男子莫某露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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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網訊(圖文/張景濤 白瑛奇)8月13日,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吳永佛行動中隊破獲1起城管隊員盜竊電動車案,抓獲犯罪嫌疑人1名,追回被盜電動車1輛。

據瞭解,今年1月14日,天涯分局河西派出所接到市民吳先生報案稱,其在1月12日中午停放在椰風巷的1輛電動車被盜。接報後,河西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進行勘查。

7月3日,吳先生在某陽光廣場,發現一名身穿城管工作服裝的男子所駕駛的電動車與其被盜電動車極為相似,便立刻報警,河西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後確認,該電動車確為吳先生所丟失的電動車,便把電動車依法扣押,並將駕駛該電動車的男子莫某露傳喚回派出所接受調查。

城管膽大 監守自盜 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吳永佛行動中隊破獲1起城管隊員盜竊電動車案

調查中,莫某露堅稱該電動車是其於4月的某一天,以在銀行取出的2000元現金價格,在天涯區文明路某小賣部門口處與一名陌生男子購買。由於沒有證據證明莫某露有盜竊嫌疑,警方按照相關程序准許其家人辦理擔保。隨後,天涯分局吳永佛行動中隊介入該案的偵破工作。

吳永佛仔細梳理該案,發現吳先生所稱自己的電動車於1月12日下午14時許停放在天涯區椰風巷某海鮮加工店門前,當時該車並未在劃定的停車位裡停放,而電動車於當晚19時許被盜,吳先生曾懷疑是城管部門因違停而拖走,但其到城管局停放違停電動車專用停車場也未找到電動車,才於14日到河西派出所報案。

對此,吳永佛到天涯區城管局六大隊一中隊進行查訪,該中隊於案發當日並未在案發現場拖走違停電動車,經調取電動車的入庫記錄和城管部門微信工作群,也未發現吳先生電動車的相關信息。

隨後,吳永佛想到莫某露聲稱該車是用銀行取出的2000元現金購買的,吳永佛於是依法調取莫某露的相關記錄,但未發現該記錄,隨後,吳永佛又查找其手機微信和支付寶轉賬匯款記錄,也未發現其與陌生人有2000元的轉賬匯款記錄。

8月5日,吳先生向公安機關報告稱,莫某露曾與其私下調解,答應給吳先生8000元,並提出要求不再追他的法律責任。從種種跡象表明,吳永佛認為,莫某露陳述自己購買電動車的情況不屬實。

8月13日上午,莫某露被依法傳喚到公安機關進行訊問,但起初其一口咬定該車為自己花錢購買,又供述大量不符合邏輯的虛假事實。吳永佛在將所有的證據擺在莫某露面前後,莫某露心理防線被逐漸攻破,對其盜竊他人電動車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

經查,莫某露在城管局某中隊工作,主要負責整治某市場周邊的市容環境和違停車輛等。1月12日下午17時許,其和兩名同事像往常一樣在椰風巷執勤,當其經過案發現場時,發現一輛電動車停放在劃定停車區域外,於是,莫某露見該車新且好看,便在沒有按規定進行登記和拍照的情況下,心生佔為己有的想法,獨自一人將該車推到市場崗亭旁邊的臨時扣押電動車位置停放。兩三日後,莫某露發現該電動車無人問津,便趁夜深人靜之時,將電動車推走換鎖,一直使用直到被警方傳喚。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82條規定,三亞市公安局天涯分局依法對莫某露刑事拘留。

目前,案件正進一步辦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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