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人生第一份工作 科技互聯網大鵬 2019-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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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小區裡面的用戶經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本來自己在家裡坐的好好地,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被告知“您的快遞包括已投遞進入XX快遞智能櫃,請迅速領取......"的短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心裡難免會有些不爽,暗想“我這不在家呢,怎麼不給我送上來呢,還害得我又跑下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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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小區裡面的用戶經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本來自己在家裡坐的好好地,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被告知“您的快遞包括已投遞進入XX快遞智能櫃,請迅速領取......"的短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心裡難免會有些不爽,暗想“我這不在家呢,怎麼不給我送上來呢,還害得我又跑下去一趟”。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這應該是大多數在家的用戶,卻受到快遞被投遞至快遞櫃的歪歪情況。

大鵬告訴你,以後再出現這樣的情況,你可以拿起電話投訴這家快遞企業了,甚至可以起訴他。因為這件事,現在有法可依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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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小區裡面的用戶經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本來自己在家裡坐的好好地,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被告知“您的快遞包括已投遞進入XX快遞智能櫃,請迅速領取......"的短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心裡難免會有些不爽,暗想“我這不在家呢,怎麼不給我送上來呢,還害得我又跑下去一趟”。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這應該是大多數在家的用戶,卻受到快遞被投遞至快遞櫃的歪歪情況。

大鵬告訴你,以後再出現這樣的情況,你可以拿起電話投訴這家快遞企業了,甚至可以起訴他。因為這件事,現在有法可依了!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就在昨天(7月19日),國家郵政局發佈了一個《智能快件箱郵寄服務管理辦法》的文件,按照該文件的要求,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該徵得收件人統一,投遞快件後應及時通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向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以外的組織或個人授予使用權限的,最高可以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這個文件,將於今年的10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簡單通俗一點講,就是如果快遞員沒有徵得你的同意就將你的快件放入了快件箱,那麼你可以起訴該快遞企業,它最高可以賠3萬元給你。

據大鵬查驗相關資料瞭解,智能快遞櫃是在2012年開始出現,之後隨著快遞最後一公里的解決方案而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大範圍的推廣。在智能快遞櫃還未普及之前,很多用戶的快件都是放在營業網點,需要用戶自己上網點去取的,體驗是相當的差。後來因為互聯網將用戶培養的越來越懶,最後1公里的事情亟待解決,也就推動了智能快遞櫃在全國範圍內的快速普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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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小區裡面的用戶經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本來自己在家裡坐的好好地,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被告知“您的快遞包括已投遞進入XX快遞智能櫃,請迅速領取......"的短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心裡難免會有些不爽,暗想“我這不在家呢,怎麼不給我送上來呢,還害得我又跑下去一趟”。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這應該是大多數在家的用戶,卻受到快遞被投遞至快遞櫃的歪歪情況。

大鵬告訴你,以後再出現這樣的情況,你可以拿起電話投訴這家快遞企業了,甚至可以起訴他。因為這件事,現在有法可依了!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就在昨天(7月19日),國家郵政局發佈了一個《智能快件箱郵寄服務管理辦法》的文件,按照該文件的要求,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該徵得收件人統一,投遞快件後應及時通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向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以外的組織或個人授予使用權限的,最高可以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這個文件,將於今年的10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簡單通俗一點講,就是如果快遞員沒有徵得你的同意就將你的快件放入了快件箱,那麼你可以起訴該快遞企業,它最高可以賠3萬元給你。

據大鵬查驗相關資料瞭解,智能快遞櫃是在2012年開始出現,之後隨著快遞最後一公里的解決方案而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大範圍的推廣。在智能快遞櫃還未普及之前,很多用戶的快件都是放在營業網點,需要用戶自己上網點去取的,體驗是相當的差。後來因為互聯網將用戶培養的越來越懶,最後1公里的事情亟待解決,也就推動了智能快遞櫃在全國範圍內的快速普及。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在普及的過程中也是出現了一些難以避免的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快件的內容出現了問題責任如何劃分。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智能快遞櫃的工作屬性原因,因為在投遞的時候收件人無法與快遞小哥當面簽收驗貨,導致快件出問題後責任方不清不楚的原因。用戶說不是自己的原因,快遞員也說不是自己的原因,就扯不清楚了。

此次新出的政策文件雖然明確了收件人有權利對自己的快件做是否投放快遞櫃的選擇,如果如果遇到了蠻橫無理的顧客要求必須等到本人簽收,實際本人簽收確實下班以後的情況。這種情況難免的就是耽誤快遞小哥工作效率的問題了。特別是電商發展如此迅猛,快件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遇到這樣的顧客,快遞小哥可能真的就吃不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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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別是小區裡面的用戶經常會遇到這樣一種情況:本來自己在家裡坐的好好地,突然收到一條短信被告知“您的快遞包括已投遞進入XX快遞智能櫃,請迅速領取......"的短信。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心裡難免會有些不爽,暗想“我這不在家呢,怎麼不給我送上來呢,還害得我又跑下去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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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應該是大多數在家的用戶,卻受到快遞被投遞至快遞櫃的歪歪情況。

大鵬告訴你,以後再出現這樣的情況,你可以拿起電話投訴這家快遞企業了,甚至可以起訴他。因為這件事,現在有法可依了!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就在昨天(7月19日),國家郵政局發佈了一個《智能快件箱郵寄服務管理辦法》的文件,按照該文件的要求,企業使用智能快件箱投遞快件應該徵得收件人統一,投遞快件後應及時通知收件人。智能快件箱運營企業向智能快件箱使用企業以外的組織或個人授予使用權限的,最高可以被處以3萬元的罰款。這個文件,將於今年的10月1日起,正式開始實施。

簡單通俗一點講,就是如果快遞員沒有徵得你的同意就將你的快件放入了快件箱,那麼你可以起訴該快遞企業,它最高可以賠3萬元給你。

據大鵬查驗相關資料瞭解,智能快遞櫃是在2012年開始出現,之後隨著快遞最後一公里的解決方案而在全國範圍內進行大範圍的推廣。在智能快遞櫃還未普及之前,很多用戶的快件都是放在營業網點,需要用戶自己上網點去取的,體驗是相當的差。後來因為互聯網將用戶培養的越來越懶,最後1公里的事情亟待解決,也就推動了智能快遞櫃在全國範圍內的快速普及。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在普及的過程中也是出現了一些難以避免的問題,其中最大的問題就是快件的內容出現了問題責任如何劃分。之所以出現這樣的情況是因為智能快遞櫃的工作屬性原因,因為在投遞的時候收件人無法與快遞小哥當面簽收驗貨,導致快件出問題後責任方不清不楚的原因。用戶說不是自己的原因,快遞員也說不是自己的原因,就扯不清楚了。

此次新出的政策文件雖然明確了收件人有權利對自己的快件做是否投放快遞櫃的選擇,如果如果遇到了蠻橫無理的顧客要求必須等到本人簽收,實際本人簽收確實下班以後的情況。這種情況難免的就是耽誤快遞小哥工作效率的問題了。特別是電商發展如此迅猛,快件越來越多的情況下,遇到這樣的顧客,快遞小哥可能真的就吃不消了。

收件人新權利,快遞企業未按要求投遞可罰款3萬元,我們怎樣使用

所以呢,大鵬的建議還是雖然國家給了我們收件人的權利但是一定不要亂用。本著利人利己的原則,如果自己在家可以讓快遞小哥送上樓,如果自己不在家就不要難為人家非要快遞小哥等著下班之後簽收。自己的權利合理使用的同時,也儘可能尊重別人的職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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