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訴抄襲?一審宣判後,《人民的名義》再起風波

被訴抄襲?一審宣判後,《人民的名義》再起風波

被訴抄襲?一審宣判後,《人民的名義》再起風波

曾引發全民關注的反腐劇《人民的名義》再起風波。

作家李霞因不服與《人民的名義》一書作者周梅森等著作權侵權糾紛案一審判決,上訴至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其全部訴訟請求。此前,一審法院駁回了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

被訴抄襲?一審宣判後,《人民的名義》再起風波

北京頭條客戶端 圖

6月13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庭審持續近4小時。

這起案件涉及了兩部篇幅廠、容量大、情節複雜的長篇小說,侵權比對難度較大。加之根據小說《人民的名義》改編的同名電視劇熱播,曾引起全民熱議因而較受社會關注。

一審:《人民的名義》不構成

抄襲,駁回全部訴求

《人民的名義》是2017年熱播的反腐電視劇,作者是著名作家周梅森。

李霞與周梅森及《人民的名義》的糾紛也始於2017年。同年1月,周梅森撰寫的小說《人民的名義》由北京出版集團出版發行。李霞經對比分析認為,《人民的名義》在多方面存在抄襲、剽竊自己2010年出版的小說《生死捍衛》,將周梅森和北京出版集團訴至法院,索賠金額共計11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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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霞稱,其根據自身長期的檢察工作經歷於2008年6月開始創作小說《生死捍衛》,於2010年9月至11月在《檢察日報》連載刊登,並於2010年11月由海南出版社出版。

2018年12月,該案一審判決出爐,法院駁回了李霞的全部訴訟請求。

北京市西城區法院認為,《人民的名義》不構成對《生死捍衛》的抄襲,李霞關於周梅森、北京出版集團侵犯其著作權的主張不能成。

一審敗訴後,李霞不服判決上訴到北京知識產權法院,請求撤銷一審判決、改判支持其全部訴訟請求。

二審: 有無獨創性表達

成辯論焦點

6月13日上午,該案二審在北京知識產權法院開庭審理。上訴人李霞本人出庭參加庭審,而被上訴人周梅森委託律師代為出庭。

在法庭上,審判長先後7次提示李霞,向法庭陳述其獨創性的表達。

庭審開始後,主審法官建議當事雙方用閱讀的方式,講出各自對兩本書是否構成相似的理由。“讓旁聽的人有一種讀者的體驗”。

李霞稱《人民的名義》和《生死捍衛》兩部作品均以檢察官調查為敘事主線,以案件偵破為敘事演繹,設置主線檢察線、副線政治線,兩條線交叉推進。她列出了幾十處情節並進行比對,證明兩本書背景、開端、情節發展等的相似之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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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代理律師金傑辯稱,《人民的名義》與《生死捍衛》雖然都是描寫檢察機關辦案,但在故事情節上存在實質性區別。

《人民的名義》是以檢察官侯亮平查處小官鉅貪趙德漢入手,以侯亮平的偵查行動為敘事主線,講述了檢察官查辦貪腐案件中的艱辛和曲折故事。而小說《生死捍衛》是以楊天翔為主人公,從描寫楊天翔出任雲都市檢察院檢察長當日,檢察院發生爆炸案入手,帶領檢察官查處貪腐案件,開展公益訴訟,維護弱勢群體利益的故事。

金傑律師認為,李霞在比較兩部小說時為了證明表達相似,導致了概括和認識上的錯誤。“以大風廠情節為例,李霞《生死捍衛》將故事設置為領導騙取銀行貸款收購國有工廠,導致群體性事件;而《人民的名義》的情節為廠長用股權抵押借高利貸致股權丟失,工人自發護場與拆遷人員發生衝突,雖然最終兩個故事中都導致了群體性事件,但這兩個情節顯然是不同的”。

“情節要結合人物、文字來講述,大風廠的情節,是為了牽出山水集團的後續情節。”李霞認為被告方刻意迴避了兩部小說的相似之處,只從表面來解讀,而忽略了案件偵破背後的思路和線索的相似。

李霞稱,有一些特殊的情節設計,比如說玉蘭花,“這個玉蘭花的選擇,是我很私人化的選擇,周梅森他作為一個男人,卻也用了玉蘭花。”

金傑律師辯稱,玉蘭花和玉蘭樹是生活當中常見的物種,任何一部小說,在描寫情感的時候都可以使用。《生死捍衛》裡主要描寫的是白玉蘭花,而《人民的名義》裡提到的是幾顆高大的玉蘭樹。因此兩個表達的角度不同,表達的兩個人物也不同。”

由於李霞不接受調解,法庭宣佈休庭,擇日宣判。

追訪:究竟是“洗稿”還是對

“原創力”的傷害?

在庭審結束後,李霞表示,自己2008年創作《捍衛》時已有3年法院、17年檢察院的司法工作經歷,其長期身處辦案一線並長期致力於檢察文學創作,多次獲得《檢察日報》舉辦的全國性徵文比賽一等獎。

“正是因為不可多得的檢察工作經歷和辦案際遇,使我得以接觸形形色色的案件,取得大量的一手素材,尤其瞭解職務犯罪分子的墮落軌跡。”李霞稱自己精心架構故事,匠心打磨情節,十年一劍,通過細緻的人物刻畫,周密的關係佈局,巧妙的情節安排,合理的矛盾衝突、特殊的細節設計,使作品形成獨特的創作體驗和閱讀體驗,《檢察日報》的長篇連載就是對《生死捍衛》獨創性的專業認可。

李霞表示,自己是2017年經人提醒才發現《人民的名義》有抄襲行為的,“周梅森運用了綜合手段進行洗稿”。

李霞說起訴周梅森並不是蹭所謂的熱度,“最開始我還因為自己是公務員的身份不想打這個官司,但是我的作品就相當於我的孩子,不打會後悔一輩子。通過這個案子推動國家對著作權的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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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梅森代理律師金傑告訴北青報記者“訴訟沒有什麼問題,兩個作品不存在實質性相似,我們相信二審法院。”金傑律師稱,“我覺得知產類專業案件,當事人應該諮詢一下法律專家,因為今天庭審來看,她說不清楚自己作品獨創性的地方”。

金傑律師表示,李霞對著作權侵權界限把握不清楚,她認為的侵權其實是不侵權,所以她的起訴不僅浪費司法資源,也是對原創作家的一種傷害。

延展:作家劉三田訴《人民的

名義》侵權案敗訴

《人民的名義》已經不是首次被訴抄襲。

2017年11月,作家劉三田起訴《人民的名義》及同名電視劇剽竊其小說《暗箱》的內容、結構、人物、情節、細節,尤其是“國企改制與收購”“政府內部反腐”“腐敗集團反擊”等情節“高度近似抄襲,實質主線完全雷同”,索賠1800萬元。

2018年12月27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此案。在當天的庭審中,周梅森等八名被告共同辯稱,被告作品《人民的名義》與原告作品《暗箱》是兩個完全不同的故事,不存在抄襲和模仿。

浦東法院經審理後認為,原告小說《暗箱》與被告小說及同名電視劇《人民的名義》既不存在文字表達上的字面相似,也不存在作品整體結構、具體情節、人物關係等具體表達上的非字面相似。

2019年4月24日,浦東法院對該案作出一審判決,認定被告不構成侵權,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在今天的庭審,劉三田也來到了現場旁聽案件。在接受北青報記者採訪時,劉三田表示其已經提起了上訴,法院已經受理。

關於這一案件,周梅森曾對媒體表示,此事對其名譽造成極大傷害。“我此前從沒聽說過這個作者,更不要說這部作品,我自己的作品是自己長時間構思,一個字一個字寫出來的,這簡直太荒唐了。”他還發表聲明,歡迎全社會對其一切作品進行審視,只要是抄襲的,查實一部獎勵10萬元。

來源:北京頭條客戶端,澎湃新聞

編輯:米唐

出品:魅西安

西安報業新媒體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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