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委 市政府關於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的通報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關於省級環境保護督察移交生態

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問責情況的通報

各縣(市、區)黨委和人民政府,曲靖經開區,市委和市級國家機關各部委辦局,各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中央、省駐曲各單位:

2017年11月21日—12月5日,省委、省政府第二環境保護督察組對曲靖市開展了為期15天的環境保護督察工作,並於2018年6月1日將督察發現的6個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問題移交曲靖市依法依規調查處理。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視,省委常委、市委書記李文榮,市委副書記、市長李石松要求,對省督察組移交的需要追責的問題,逐一釐清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嚴格問責,讓全市上下引以為戒。市紀委監委成立責任追究組迅速開展核查問責工作。根據核查的事實,依據有關規定,經市委、市政府研究,於2018年11月-2019年3月期間,對10個責任單位、36名責任人進行了責任追究。責任追究的10個單位中,縣處級單位1個,鄉科級單位9個。責任追究的36名責任人中,縣處級幹部15人,鄉科級幹部19人,一般幹部2人;給予黨紀處分15人、通報問責4人、誡勉問責9人(含2人同時受通報問責)、誡勉談話8人、提醒談話2人。現將責任追究情況通報如下:

一、曲靖市相關發展規劃未依法開展規劃環境影響評價的問題。省環保督察組督察時,原曲靖市旅遊發展委未開展《曲靖“十三五”旅遊發展規劃》環評;2017年11月印發的《曲靖市有色金屬深加工及液態金屬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曲靖市軍民融合現代裝備製造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曲靖市高原特色農業和生物資源加工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曲靖市現代商貿物流產業發展規劃(2016-2020年)》均沒有編制規劃環評報告書或環境影響評價篇章。原曲靖市旅遊發展委、原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曲靖市商務局有關責任人對工作重視不夠,工作落實不到位。對原曲靖市旅遊發展委主任譚增權,原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副主任王所明,原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副調研員陸軍,原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無線電管理科科長李金來,原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裝備工業科科長嚴斌,原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原材料工業科科長朱東陸,原曲靖市工業和信息化委信息化推進科科長李玲,曲靖市商務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朱樹平等8人進行誡勉談話。

二、羅平縣人民政府及相關部門違規審批萬峰山市級自然保護區範圍內採石場採礦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的問題。省環保督察組督察時,萬峰山市級自然保護區緩衝區和實驗區範圍內14家採石採砂場仍在生產,羅平縣人民政府以及原羅平縣國土資源局、原羅平縣林業局、原羅平縣環境保護局、羅平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原羅平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局、羅平縣水務局、原羅平縣規劃局、原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羅平縣交通運輸局等9個職能部門及有關責任人工作落實不到位。給予羅平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趙祺懿,羅平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李正奎,時任羅平縣環境保護局黨支部書記、局長尹吉德等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時任羅平縣臘山街道黨工委書記尹振中,原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黨組書記、局長楊家良,原羅平縣林業局局長楊清泉,原羅平縣國土資源局黨組書記、局長劉勇等4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羅平縣委常委、縣人民政府黨組成員、副縣長桂鏡海書面誡勉問責。責成原羅平縣國土資源局、原羅平縣林業局、原羅平縣環境保護局、羅平縣住房城鄉建設局、原羅平縣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旅遊局、羅平縣水務局、原羅平縣規劃局、原羅平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羅平縣交通運輸局等9個職能部門向羅平縣委、縣政府作出書面檢查。

三、宣威市發展改革局未嚴格履行合規性審查職責,違規對企業投資項目予以備案的問題。省環保督察組督察時,宣威市發展改革局在未嚴格履行合規性審查的情況下,2016年出具德康希望養殖有限公司在珠江源省級自然保護區內建設2500頭祖代種豬養殖基地投資項目備案證。宣威市發展改革局有關責任人對工作重視不夠,工作落實不到位。給予時任宣威市發展改革局局長田春紅,宣威市發展改革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徐學坤等2人通報問責;給予時任宣威市發展改革局辦公室副主任、農經科長、宣威市重點項目稽察特派員浦仕壽書面誡勉問責。

四、沾益工業園區管委會對園區企業日常監管不到位的問題。省環保督察組督察時,沾益煤化工工業園區白水片區尚未開工建設雨汙分流管網,未按2011年規劃環評審查意見建設管道,將該片區經處理後的汙水排入響水河水庫下游,響水河水庫水源地存在安全隱患。有關部門責任人對工作重視不夠,工作落實不到位。給予沾益區發展改革局副局長、沾益工業園區管委會投資服務局局長(兼)馬紹榮,原沾益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沾益工業園區管委會投資服務局副局長(兼)鄧金剛,沾益區住房城鄉建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溫紹芳等3人黨內嚴重警告處分;給予沾益區委常委、沾益工業園區黨工委書記姜德玉,時任沾益區環境保護局黨組書記、局長桂捷等2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原沾益區環境保護局汙染防治科科長陳吉存、原沾益區環境保護局監察大隊隊長楊鵬俊等2人通報及書面誡勉問責;給予原沾益區環境保護局副局長李仕堂書面誡勉問責。

五、曲靖市農業局對曲靖市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區批而不建、建而不管的問題。省環保督察組督察時,原曲靖市農業局一直沒有將曲靖市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區批覆文件轉發給相關部門及屬地政府,沒有完成水生生物保護區規劃編制工作。原曲靖市農業局及有關責任人對工作重視不夠,督促指導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造成相關部門及屬地政府不知道多依河、牛街河、五洛河、北盤江、牛欄江上有水生野生動物保護區,在牛街河、五洛河等建成牛街河水庫和五洛河二級、三級電站。給予原曲靖市農業局政策法規科科長高瑞龍、水產站黨支部書記盧玉發、水產站副站長盧宗民等3人黨內警告處分;給予時任曲靖市農業局黨組成員、副局長鄒開金談話誡勉問責。責成原曲靖市農業局黨組向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書面檢查。

六、飲用水水源地管理未形成合力,水務部門履職不到位的問題。省環保督察組督察時,曲靖市水務局未編制飲用水安全保障規劃,與職責要求存在較大差距。基層水務部門存在對自身的環境保護管理職責認識不清的問題。曲靖市水務局有關責任人對工作重視不夠,督促指導不力,工作落實不到位。給予曲靖市水務局副調研員、水政監察支隊隊長張仕勇,曲靖市水務局黨委委員、灌區管理局黨總支書記、局長王自雲等2人談話誡勉問責;對時任曲靖市水務局副書記、紀委書記王家霖,時任曲靖市水務局副局長陳志宏等2人進行提醒談話。

全市各級各部門要深刻汲取教訓,舉一反三,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牢固樹立綠水青山就是金山銀山的理念,增強“四個意識”,提高政治站位,進一步強化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的責任感、使命感,擔負起汙染防治的主體責任,時刻把生態文明建設擺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切實解決環境突出問題,堅持綠色發展,按照“最高標準、最嚴制度、最硬執法、最實舉措、最佳環境”要求,全力推進生態文明建設和生態環境保護,讓曲靖的天更藍、山更綠、水更清、環境更優美。

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督促各級各部門切實擔負起生態環境保護責任,加大對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失職失責問題的查處和責任追究力度,及時通報曝光典型問題,為全市打贏以保護治理為核心的汙染防治攻堅戰,爭當全國全省生態文明建設排頭兵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

2019年5月23日

來源:曲靖市政府網

轉自珠江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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