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不設令人聞風喪膽的特務機構,僅憑一種制度便可從容駕馭百官

清朝 康熙 順治帝 左都御史 2019-04-16

錦衣衛和東廠是明代兩大特務機構,雖然它們惡名昭著卻被明代皇帝視為心腹,也是維護政權最有力的工具之一。大清入關後,儘管在順治時期也有錦衣衛這個機構,但其性質卻發生了巨大的變化,主要負責一些儀仗方面的事務。這倒不是說清代統治者不需要特務機構,而是不能再走明代的老路,需要有自己的創新。

清代不設令人聞風喪膽的特務機構,僅憑一種制度便可從容駕馭百官


相對於明代,清代在這方面確實也有所收斂,摒棄了令人恐懼的錦衣衛和東廠,採用了更加溫和的“密摺”制度。所謂的密摺,也稱奏摺、摺子,這是清代專門用來向皇帝陳情言事的一種文書。其實,在清代以前也有各種奏疏公文,多少可算是密摺的前身,但沒有哪個朝代會像清代這樣重視密摺。

康雍乾時期,圍繞密摺逐漸形成了一套完整而又嚴密的規章制度,並將密摺與政治生活和政權安危緊密聯繫在一起。自從雍正七年設立軍機處後,密摺的發展也成了一個標誌性的事件。此後,密摺制度成為清朝皇權政治的重要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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密摺之順治時期開始使用,從康熙時得到重視。奏摺之所以稱為密摺,也和康熙皇帝有很大的關係。康熙前期,密摺開始投入使用,但是在相關奏摺的辦理、傳遞即保管等方面沒有形成正式的制度,不過康熙帝認為密摺在瞭解地方政務、軍情方面有著獨特的作用,於是開始改進密摺制度。

起初,擁有密摺上奏權的人數很少,只有高級官員和皇帝心腹才能染指這一祕密性質的文書。從史料記載來看,擁有密摺權的人大致有五類。一類是宗室姻親、漢族異姓王公;第二類是中央官員系統,如內閣、六部;第三類是地方督撫;第四類是蒙古王公和外藩系統;第五類是一些特殊官員,如江寧織造等心腹。

不難看出,康熙時期,擁有密摺權的人都是皇帝極為信任之人,也需要很高的政治地位。即便是到了康熙後期,擁有密摺權力的人也就一百多人。也就是說,大清兩萬多官員中,只有這些人才有單獨向皇帝上密摺報告機要政務的權力。

清代不設令人聞風喪膽的特務機構,僅憑一種制度便可從容駕馭百官


對於密摺的管理,康熙帝也建立了一套完善的機制。一般情況下,康熙帝從不借他人之手批閱奏摺,只會在偶爾的情況下,才會將一些密摺公之於內閣批答,但這種情況後沒有維持多久,批閱奏摺的權力很快被康熙帝回收。

比如,康熙四十六年(1707年)四月,甘肅巡撫齊世武奏報甘肅災害情況,當時康熙正在南巡路上,密摺被遞交內閣處理。康熙回京後,發現被密封的密摺已經拆閱,便嚴厲責備齊世武糊塗,他說:“朕不在之時,奏摺應該送給管事的阿哥批閱,怎麼能交給內閣呢?”

不難發現,康熙對內閣還是不太信任,認為他們沒有批閱奏摺的權力,而從中也體現出密摺一定要強調保密性。這件事發生以後,凡是康熙外出巡遊時,密摺都規定要交給管事阿哥閱覽,其他人一概不能染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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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熙晚年,九子奪嫡,局勢幾乎一度失控。為了及時掌握情況,康熙下令朝臣可以在請安折中隨時報告所見所聞,但一定要如實奏報。而且,康熙帝始終堅持親自批閱奏摺,不容別人插手。康熙執政的最後幾年,因為身體中風導致右手無發生書寫,但是他為了防止中間出現差錯,還是堅持用左手批閱密摺。他認為,只要是抓住了密摺的批閱權,就好比是抓住了大清的命脈。

到了雍正時期,密摺制度被髮揚光大,從中央到地方擁有密摺上奏權的官員越來越多,甚至是到了只要雍正看順眼了,不管是何官職都可授予密摺的權力,其人數也從康熙時期的一百多人上升到一千多人。雍正帝對外省官員尤其重視,他通過密摺隨時瞭解地方政務,也讓各地的督撫、布政使、按察使都擁有密摺權力,讓他們互相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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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密摺大行其道的清代,皇帝建立了一個嚴密的監控網絡,尤其對漢人和重要官員實施嚴密的監控。雖然密摺制度不像錦衣衛和東廠那般殘酷,可最終發揮的作用也是極其巨大的,況且密摺制度也顯得不那麼血腥。就這一點來說,清代的密摺制度是一項重大的創舉,也更適合皇帝掌控百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