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父讓我做上門女婿,孩子跟媽姓
Part.1範黎明是2002年考到縣裡農科所的大學生,因為自己家條件不好,二十七八歲了一直沒處上個對象。他父親在他上高中的時候,在建築工地打工時摔斷了一條...
作為一個男人,壓力真的很大,就說娶媳婦這件事吧,不但要求你有房有車,彩禮還要求不少,光是為老婆本就得奮鬥很多年,男方家裡為了娶一個兒媳婦回來,可以說是傾家蕩產了。
當初我和女友家長商量婚事的時候,準岳父獅子大開口,跟我要50萬的彩禮,在他們當地,一般都是10萬就得了,他說要這個價,簡直就是在賣女兒,連女友也覺得過分了。
我家就是普通的家庭,50萬對於我們來說也真的是一筆鉅額啊。我還是單親家庭的孩子,女友不嫌棄我,我已經很是感動了,我也不想委屈她。但是我實在拿不出來,我媽就想著跟去跟她爸爸談一下了,看看能不能少,但是沒想到我媽跟他見面之後,他一分錢都不要了。
準岳父見到我媽的時候,情緒很是激動,而且岳父一開口就叫出了我媽的名字。也就是說他們之前就認識了。岳父開口說話的語氣客氣了很多,最後,岳父跟我媽說他不要我家的彩禮了,並且會跟給10萬陪嫁,讓我好好待他女兒。
我很是奇怪,怎麼跟我媽一見面,岳父就妥協了,還一分彩禮錢都不要。回家路上,我忍不住問我媽他們是怎麼認識的?
我媽說,她和岳父好過一段時間,不過最後他找了個有錢的女人,去人家裡上當門女婿去了,就把我媽給拋棄了。而我媽最後也對他死心了,之後也就嫁給我爸了,這才有了現在的我。真想不到他們還有過這麼一段。
大概是岳父一直覺得愧對我媽,所以見到我媽的時候,才會說不要彩禮也算是給我媽補償吧。可是我今後結婚了,我媽可怎麼面對岳父啊,這中間還有岳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