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上饒“23臺汽車消失案”調查:真信息假證件,車管所長都難以辨認

核心提示:江西鄱陽縣一家汽車銷售公司,在代理銷售其他公司汽車時,利用製作虛假合格證等手段,將正規出廠的23臺車全部處理掉。

江西上饒“23臺汽車消失案”調查:真信息假證件,車管所長都難以辨認

涉事車輛信息。記者 李曉磊/攝

《民主與法制時報》記者 李曉磊 上饒、蚌埠、孝感報道

在獲刑6年2個月後,餘裕決定上訴。這位江西鷹潭的“80後”男子,因犯職務侵佔罪和偽造公司印章罪,在去年底,被江西省上饒市鄱陽縣人民法院判刑。因中院還未開庭,所以他的命運仍是未知。

民主與法制社記者調查發現,餘裕所涉罪名背後,牽扯一起重大的偽造機動車合格證案件。這個過程中,有人拿著假證,將18臺某國產知名汽車私自變賣,另有5臺車下落不明。代理公司為此損失270多萬元。

而被違規售出的車輛,流向安徽、湖北、廣東、山西、雲南等地。奇怪的是,這些擁有假證的車輛,都通過了地方車管所審核,並上了正規牌照。眼下,涉案人員雖遭羈押,但所有車輛至今無法追回。

消失的23臺車

餘裕涉案,源於一場商業合作。

2016年1月1日,江西景德鎮元盛汽車服務有限公司(簡稱景德鎮元盛),和上饒市鄱陽縣興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簡稱興隆公司),簽訂某國產汽車的“經銷服務代理合作協議”,期限從2016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止。

興隆公司成立於2015年10月20日,註冊資金100萬元,股東有王世傑、餘裕、王從陽,佔股比例分別是40%、30%、30%。起初,法定代表人為王世傑,他和王從陽負責銷售,餘裕負責維修。

雙方簽約後,興隆公司成為二級店代理,從事該合作協議品牌整車銷售業務。景德鎮元盛負責進貨,然後直接發車給興隆公司。

具體合作模式為,興隆公司在車輛銷售後3個工作日內,將車款打入景德鎮元盛指定賬戶。景德鎮元盛通過月度和年度返利形式支付興隆公司報酬。為此,興隆公司向景德鎮元盛交納了30萬元保證金。

“我們先給他們發車,等興隆公司交錢後,合格證才會給興隆。”景德鎮元盛表示,業內大多都是這樣操作,他們會定期檢查庫存。

合作第一年,雙方順利。2017年1月到期後,雙方雖未續簽協議,但彼此仍按協議繼續合作。興隆公司則又交了30萬元保證金。

景德鎮元盛表示,2017年4月至5月間,王世傑指派員工陸續提取了23臺汽車。因還沒付款,所有合格證均在公司集團辦公地。

同年5月25日,景德鎮元盛派人到興隆公司檢查庫存,王世傑全程負責陪同。很快,景德鎮元盛人員發現異樣。6月1日,又到興隆公司檢查庫存時,發現23臺車不見了,278.42萬元的總車款也沒收到。興隆公司拿不出合理解釋後,景德鎮元盛向鄱陽縣公安局報案。

2017年6月16日,興隆公司的餘裕因涉嫌詐騙罪,被鄱陽縣公安局刑事拘留。

司法信息稱,這23輛車早在5月 12日至6月1日期間,就被興隆公司人員私自處理掉,總共套現約160萬元。餘裕偽造了其中4輛車的合格證,並一起抵押給某二手車行的程主生。

權威信源還顯示,餘裕被拘留後,大多涉案車輛仍在多地車管所完成上牌。民主與法制社記者深入調查發現,上述18臺車輛均系通過偽造的合格證辦理了上牌,其中有13臺車來源於當時被餘裕短期借款抵押給的程主生,以及某汽貿公司的陳宇文。

誰在說謊?

案發後,鄱陽警方拘留了餘裕,王世傑和王從陽未被拘留。

蹊蹺的是,案發前幾天的2017年5月5日,餘裕與王世傑達成協議,以139萬元價格購買王世傑、王從陽所持的興隆公司股份。

當日,餘裕支付了王世傑39萬元首付款,雙方簽訂了公司轉讓協議。5月19日,王世傑將法人代表變更為自己的朋友姜烏秋。

5月20日,餘裕與王世傑簽訂股權轉讓協議時,並未告知景德鎮元盛。

同時,王世傑將公司在景德鎮元盛的60萬元保證金、代理汽車品牌銷售經營權、23臺轎車等資產移交給餘裕,雙方辦理了公司資產移交清單。

據景德鎮元盛反映,上述資產移交清單系他們報案後,王世傑找餘裕進行了補籤,並將時間提前至5月20日,但未到工商部門辦理股權變更登記。

依照司法信息,餘裕因資金短缺,將23臺汽車抵押高息借款,以支付公司股權轉讓款。記者看到,他還簽了多份《逾期變賣車輛委託書》,債權人有陳宇文、程主生等,借款期都很短。

餘裕向司法部門交待,他和王世傑達成的股份轉讓協議是事實,但當時約定兩個月付清,自己付了39萬元後,王世傑突然反悔,“不同意兩個月付清,要求七日內付清。”

餘裕稱自己是在沒辦法的情況下,受王世傑唆使才把23臺車低價處理。後來,他將160萬元中的101萬元給了王世傑,其餘自行分配了。

“我雖然和王世傑簽訂了資產移交清單,但是公司實際上仍然是歸王世傑掌控,其中抵押或售賣的車輛裡,有多輛是經王世傑的手。”餘裕稱。

王世傑的說法為,一切都是餘裕主動所為。王從陽表示,具體事情都是王世傑去談的,自己不是很清楚。

另外,2017年6月16日,鄱陽縣公安局將餘裕拘留後,7月1日被取保候審。

後經鄱陽縣人民檢察院決定,2018年9月18日,鄱陽縣公安局對餘裕執行逮捕;兩天後,鄱陽縣人民檢察院以餘裕犯職務侵佔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向鄱陽縣人民法院提起公訴;10月23日,法院進行開庭審理。

2018年12月27日,鄱陽縣人民法院對餘裕做出判決,判定他犯職務侵佔罪、偽造公司印章罪,判刑6年2個月,並追繳違法所得。餘裕不服提出上訴。

浙江力匯律師事務所主任金琴雲表示:“一審法院對罪名定性明顯與其所犯的罪行不相符,屬於重罪輕判。而且也並非餘裕一人在犯罪,從一審法院所認定的事實上看,王世傑屬於與餘裕共同犯罪,其犯罪行為至少已涉嫌職務侵佔罪。”

記者注意到,關於23臺車的處理過程,王世傑始終在擇清自己。

但2018年8月10日時,一名男子到鄱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辦理景德鎮元盛所丟失的23臺中的一輛汽車上牌手續時,被景德鎮元盛發現該合格證是偽造的,景德鎮元盛當即報案。

後經警方偵查,這本假證系王世傑託人偽造,警方遂對王世傑採取了強制措施,後來也被取保候審。對此事,王世傑拒絕接受採訪。

江西上饒“23臺汽車消失案”調查:真信息假證件,車管所長都難以辨認

鄱陽縣興隆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曾經的辦公地點,如今人去樓空。記者 李曉磊/攝

另悉,景德鎮元盛於2018年9月13日向上饒市人民檢察院及公安局提交上述書面要求對王世傑及其他嫌疑人進行立案查處的申請,但沒收到任何反饋。

18輛車因假證被上牌

鄱陽縣人民法院判決書顯示,司法部門確定了4本合格證是偽造。

涉事車輛生產公司的質量管理部鑑定書稱,這四本證紙張“無我司正規合格證防偽效果,如微縮文字不清晰、底紋不清清晰、‘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整車出廠合格證’字樣無熒光效果,紙張內部無隱藏熒光印記。”

“該批紙張流水號與我司以上車輛實際所用流水號碼不一致。”鑑定稱,確係偽造。

餘裕供述稱,他在2017年5月中旬,通過QQ聯繫製作假機動車合格證的人,由其提供真合格證複印件作為樣本,讓網友製作了4張虛假的機動車合格證,每張3600元。

餘裕還供述,這些複印件是王世傑讓公司員工,以車輛銷售名義從景德鎮元盛拿來的。也就是說,涉案假證上的信息與內容都是真實的。以至於後期很多車管所沒發現問題。

對於4本假證車輛的詳細情況,鄱陽縣官方無公開資料。記者獨家調查發現,其中有3輛車,持假證在安徽省境內上牌,1輛至今無上牌。

另根據記者掌握的情況,涉案23輛車中僅有5輛車未上牌,包括上述假證的1輛,剩餘18輛車全部通過車管所驗收,並上了牌照。其中涉及河南臨潁、安徽宿州和蚌埠、雲南保山及大理州永平縣、湖北孝感、遼寧鞍山、山西太原、廣西賀州、江西上饒、廣東肇慶等地。

在上牌的18輛車中,有一臺車輛比較特殊。2017年5月23日,鄱陽縣群眾葉春水通過正規途徑、正規價格,到興隆公司購買了一輛汽車,車款11.48萬元,購置稅7360元、上牌費400元。事後,葉春水要求興隆公司掛牌,以及給付隨車資料。但興隆公司無法完成,並稱隨車資料在景德鎮元盛。景德鎮元盛拒絕了葉的要求。

協商無果後,葉春水將兩家公司告上法庭。為了品牌形象,景德鎮元盛只好在沒收到車款的情況下,將真實合格證給了葉春水。

“除這個證之外,其餘證件都是假的。”景德鎮元盛負責人說。不過,他們並無證據證明,涉案假證由誰製作的。

值得注意的是,上牌的18輛車都是在鄱陽縣公安局對餘裕立案後進行操作的。最早的登記時間為2017年7月3日,發放牌照地區為廣西賀州,當年8月份辦理頻率最高。

2018年2月、4月、8月也分別辦理過。而2019年6月17日,還有一輛車在山西太原完成初始登記,車主為上海易鑫融資租賃有限公司太原分公司。

至於5輛還未上牌的車輛,有資深汽車人士表示,可能存在三種情況:“一、有可能仍在藏匿;二、修改車架號;三、銷售出去但暫未上牌。”

景德鎮元盛稱,他們不明白官方為何不追車?6月27日,記者對此詢問鄱陽縣公安局主要領導時,對方稱“在培訓,回去後過問”。

記者在一份加蓋鄱陽縣公安局公章的材料上看到,他們稱這些車輛系債權人及購車人善意取得,“我局無權進行追繳、扣押”。

“這些已上牌車輛的合格證都是假的,到底誰該監管呢?”景德鎮元盛質疑道。

假證件、真信息

經多方努力,記者對幾輛車的去向,進行了實地追蹤。

以車架號LGWEF6A77HH002478為例,該車牌照由湖北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發放,車牌號鄂KEJ259,車主伍先軍。

當時,這輛汽車開價15萬元,伍先軍無購買能力,於2017年8月10日,與武漢力時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簡稱力時公司)簽訂融資租賃合同。

雙方約定,由力時公司買下這輛車,然後租給伍先軍,本息共18.25萬元,租期36個月。但發票由深圳市豐路汽車貿易公司開具。

江西上饒“23臺汽車消失案”調查:真信息假證件,車管所長都難以辨認

伍先軍在湖北買的車,但拿到的是深圳開具的發票。記者 李曉磊/攝

到了今年2月份,伍先軍失聯。力時公司人員告訴記者:“他拆掉了GPS,我們也找不到。”記者撥打其電話後,發現號碼已無法接通。

陷入催收困境後,力時公司將伍先軍起訴。法院開庭時,他未到庭。法院只好缺席判決伍先軍敗訴。由於其失聯,判決至今無法執行,車輛下落也不知情。

孝感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車輛管理所所長對此十分吃驚。他說,車輛是按正常程序上牌的,“發票、合格證都有,因為合格證信息無誤,所以無法核驗真偽。”的確,記者在那本假證上,能掃描出二維碼信息。

蚌埠青年王雷是在2017年8月份購買一輛涉事車。他是從當地汽車貿易公司人員手裡獲得的資源。這臺偽造了合格證的車子,從宿州蕭縣開到蚌埠龍子湖區。發票由深圳市潤捷汽車貿易有限公司開具。

“當時我看到車子後,已跑了200公里了”。王雷提出質疑後,蕭縣汽貿中介稱,貨車發生故障,所以將車開了一段路途。並且,車子沒使用說明書。

不過,王雷沒把這看成是問題,因為他的車子在蚌埠順利上了牌照。第一次真正發現問題是在2017年。

“我去4S店做保養時,人家通過車架號查詢後,說這輛車顯示還在庫裡沒出售。”直到警方找到王雷後,他才知道合格證是假的,便趕緊通過微信詢問蕭縣汽貿中介,但已被對方拉黑。

官方信息確認,鄱陽縣公安局曾收到過蚌埠警方來函詢問王雷車輛情況。鄱陽警方回覆稱,合格證系偽造,但王雷至今正常使用車輛。

蕭縣汽貿中介告訴記者,王雷那輛車是別人抵債過來的,“到期就賣了。”對於借款人情況,對方拒絕透露。蚌埠市公安局交警支隊也未接受採訪。

現在,王雷也很詫異。他說自己是通過正常程序買的車:“要擔責,也不該是我。”當初介紹王雷的蚌埠本地汽貿中介更是不解:“假手續怎麼能上牌呢?”

眼下,興隆公司在鄱陽縣的辦公地已經易主,裡面凌亂不堪,過往的路人很少知道,這裡發生了一起震驚業內的“丟車”大案。(文中王雷為化名)原標題:正規車輛被他人偽造合格證賣出,江西上饒23臺汽車消失之謎

注:本文由樹木計劃作者【民主與法制時報】創作,在今日頭條獨家首發,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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