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明剛嚴重違紀違法案件評析(六)

朋友圈 時政 東營網 東營網 2017-09-25

僥倖是走上歧路的幫凶

曹明剛在檢查中寫道:“在收受賄賂時,在組織找我談話時,我都認為我犯的錯誤不會被發現,組織不會掌握我的違紀問題”“是僥倖導致自己在違法犯罪的泥潭越陷越深”。

因為心存僥倖,曹明剛把用違法資金購買的房產過戶到親友名下,不申報、不報告,以為這樣組織就查不出來;因為心存僥倖,他把給個人印書的3.1萬元費用,放到單位印刷費中列支;因為心存僥倖,他把收受的30萬元放到朋友那裡,“以為放到別人的手裡,只要不放在自己手裡,組織就不會認定這是貪汙受賄了”;因為心存僥倖,他覺得跟老闆很“鐵”,收受的賄賂只有“天知地知你知我知”,別人不會知道;因為心存僥倖,他在黨的十八大之後仍然不收斂、不收手,大肆收受節禮,因為他覺得“不一定會查到我”。

曹明剛的這種僥倖心理,在當前的一些違紀黨員幹部中具有一定代表性,他們對全面從嚴治黨的大勢認識不清,對前車之鑑視而不見。他們的心理預期,不過是認為咬咬牙挺過去,想想招躲過去,就能平安無事了,錯就可以一直瞞,官就可以照常當。其實,監督無處不在,群眾的眼睛是雪亮的,你的違紀違法事實,組織早晚都會掌握。要想人不知,除非己莫為。在組織面前,一切的心存僥倖都是妄想,只不過是自欺欺人罷了。不跟組織說實話,道實情,就會錯失“自我救贖”的機會,走上身敗名裂的不歸路。

習近平總書記指出,領導幹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僥倖。要讓每一個幹部牢記“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見善如不及,見不善如探湯。”這些諄諄之言語重心長,廣大黨員幹部應銘記在心,常常反躬自省,自警自勵。要懂得珍惜組織給予的機會、政策和出路,如果有問題,趕緊向組織坦白,多大的事都向組織講清楚,越快越早越能贏得“主動”,千萬不要心存僥倖、欺瞞組織,否則,即便用盡“洪荒之力”,也難逃黨紀國法的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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