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中院:鐵面無私判案 法外有情暖心

攀枝花 法律 會理縣 理縣 四川 政治 四川新聞聯播 2019-05-25

四川新聞網攀枝花5月23日訊(李潔鏵)近日,攀枝花中院在審理一起故意殺人案中,堅持公正司法,司法為民工作主線,努力實現案件審理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會效果三個效果的統一。

攀枝花中院審理肖某犯故意殺人罪暨附帶民事訴訟一案,該案被告人肖某與被害人陳某原系夫妻,於2018年7月28日在攀枝花市仁和區陳某租房內,肖某殺害陳某致其死亡,肖某被攀枝花中院一審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肖某和陳某的兩個未成年子女(戶籍均在會理縣,分別為9歲、4歲)面臨無人撫養情況。此外,陳某被肖某殺害送往醫院搶救產生大量醫療費用,目前尚拖欠醫院醫療費58000餘元無力償還。

市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李光旭瞭解到該案被告人與被害人家庭情況,特別是二未成年子女的情況後,作出指示,要確保案件審理的三個效果統一,不能就案辦案,要求案件承辦人及時與會理縣政法委協調二未成年子女的撫養問題,妥善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案件承辦人及時與會理縣政法委員會進行聯繫協調,會理縣政法委也高度重視,及時安排鄉鎮、民政部門落實二未成年子女幫扶工作並將相關情況告知攀枝花中院。

公正司法是底線,但法外有情,該案依法審判,以情幫扶,讓人感受到公正司法和司法的溫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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