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國女子排球冠軍賽競賽規程
2019-04-23 中國排協
一、比賽日期和地點
2019年5月10-19日在浙江省嘉善縣舉行。
二、參加單位
參加2018-2019中國女子排球超級聯賽的參賽隊(北京、天津、上海、江蘇、遼寧、山東、廣東、福建、八一、河南、浙江、雲南、四川、河北),共14支。
三、報名和報到
(一)報名
1。每隊可報1名領隊、1名主教練、最多2名助理教練、1名醫生和18名運動員。領隊和教練員不得兼運動員。領隊為本隊賽風賽紀第一責任人,必須參加賽前技術會議。
運動員必須經醫務部門檢查證明身體健康並在報名表上加蓋醫務部門公章。各隊打印填寫報名表加蓋公章和醫務章後,將掃描件發至排球中心競賽部郵箱,將電子版發至賽區組委會郵箱,將原件帶至賽區交管理委員會。
各隊將全隊集體照片及球隊成員的2寸照片各一張發至賽區組委會郵箱。
報名截止日期:2019年4月26日。
2。 參賽資格
(1)國家隊在訓隊員回原單位參加全國排球冠軍賽不受參賽名額限制。
(2)參賽教練員和運動員必須由代表單位為其辦理醫療、意外傷病等保險事宜。
(3)隨隊醫生應是持有合法證件的專業醫務人員,具有處理緊急內、外傷病的知識和能力。
(二)報到
賽前2天報到,賽後1天離會。
四、賽制
(一)競賽辦法
1。小組賽
參賽隊伍按照2018-2019中國女子排球超級聯賽取得的名次蛇形編排分為A、B兩組,並採用貝格爾編排法進行組內單循環賽。
獲得小組賽各組第7名的隊不再比賽,成績並列為第13名。
A組 | B組 |
北京 | 天津 |
江蘇 | 上海 |
遼寧 | 山東 |
福建 | 廣東 |
八一 | 河南 |
雲南 | 浙江 |
四川 | 河北 |
2。四分之一決賽
(1)獲得小組賽1-4名的隊伍參加四分之一決賽。A1-B4、A4-B1;A2、A3和B2、B3採用抽籤方式決定比賽對手。
3。半決賽
(1)獲得四分之一決賽的勝隊參加1-4名半決賽。A1B4勝隊-A3B2(或A3B3)勝隊,A2B3(或A2B2)勝隊-A4B1勝隊。
(2)獲得四分之一決賽的負隊參加5-8名排名賽。A1B4負隊-A3B2(或A3B3)負隊,A2B3(或A2B2)負隊-A4B1負隊。
(3)獲得小組賽5-6名的隊伍參加9-12名排名賽。A5-B6,A6-B5。
4。決賽
(1)獲得半決賽1-4名的勝隊進行決賽,決出冠亞軍。獲得半決賽1-4名的負隊進行決賽,決出3、4名。
(2)獲得5-8名排名賽的勝隊決5、6名,負隊決7、8名。
(3)獲得9-12名排名賽的勝隊決9、10名,負隊決11、12名。
(二)小組賽成績排名及計分辦法
按照以下標準和順序決定隊伍排名:
1。勝場:隊伍勝場多者,排名在前;
2。積分:如勝場相等,則積分高者在先。計分辦法為:比賽結果為3:0或3:1時,勝隊積3分,負隊積0分;比賽結果為3:2時,勝隊積2分,負隊積1分;
3.C值:如積分仍相等,則比較C值;
4.Z值:如C值仍相等,則比較Z值;
5。如兩隊Z值仍相等,則兩隊間最後一場比賽勝者排名在前;當三隊或三隊以上Z值相等時,則僅在該幾隊之間依次按照上述第2-4條計算積分來決定名次。
五、競賽規則、比賽服裝和比賽用球
(一)執行中國排球協會審定的《排球競賽規則2017-2020》。
(二)每支參賽隊須攜三套不同顏色比賽服參賽。
(三)比賽用球為MIKASA-MVA200。
六、名次與獎勵
(一)獲得總成績前三名的隊頒發獎牌。
(二)獲得總成績前十二名的隊頒發成績證書。
(三)設“體育道德風尚獎”。
七、管理委員會
全國排球冠軍賽設管理委員會,負責代表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對比賽行使監督權和指導權,管理委員會的工作由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統一監督與管理,其成員由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選派。
八、裁判員
參加全國排球冠軍賽的裁判員由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選派,輔助裁判人員由賽區選派,報排球中心審核備案。
九、處罰
全國排球冠軍賽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者,將按國家體育總局有關規定、《中國排球協會競賽紀律規定》和賽區承辦協議執行。
十、通訊聯絡
(一)排球中心競賽部
聯繫人:劉漪、董巍
電話:010-87183524、87183091
地址:北京市東城區體育館路2號
(二)浙江嘉善賽區組委會
聯繫人:王忠偉
電話:0573-89101201、13666773355
十一、本規程解釋權屬國家體育總局排球運動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