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蘇北農民住房條件”系列訪談|科學規劃人口布局,想明白“人往哪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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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省委主要領導提出,加快改善蘇北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要想明白“人往哪裡去”。對於農民群眾來說,居住偏遠的想往中心村集中,村裡的想往鎮上集中,鎮上的想往縣城集中。對此,該怎麼看?

沈正平(江蘇師範大學教授,江蘇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基地首席專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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記者:省委主要領導提出,加快改善蘇北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要想明白“人往哪裡去”。對於農民群眾來說,居住偏遠的想往中心村集中,村裡的想往鎮上集中,鎮上的想往縣城集中。對此,該怎麼看?

沈正平(江蘇師範大學教授,江蘇區域協調發展研究基地首席專家):

“改善蘇北農民住房條件”系列訪談|科學規劃人口布局,想明白“人往哪裡去”

我們這裡討論的“人往哪裡去”,專指蘇北農民群眾對居住目的地的選擇去向問題,就是到哪裡安家落戶?這一問題看似簡單,不外乎進城、入鎮、留村三種選項,但實際上是比較複雜,因為這既受到城鄉人居環境優化的影響,也受到農村經濟社會發展特別是農民群眾生活水平提高的驅動,還受到城鄉體制機制狀況、公共服務水平以及傳統文化習俗等方面的作用。

記者:請談談您所瞭解的這項工作相關進展。

沈正平:2018年以來,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視並著力改善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出臺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文件。蘇北各地認真貫徹落實,積極組織實施,加大項目推進力度,有序推進了蘇北農村住房條件的加快改善。與此同時,農民群眾對居住地的選擇傾向及其行為呈現出多元化的態勢,在一定程度上促進了城鄉空間佈局的持續優化和城鎮化水平的顯著提升。近年來蘇北人口城鎮化明顯快於蘇南和蘇中。2017年,蘇南、蘇中、蘇北三大區域常住人口城鎮化率分別為76.39%、65.73%、61.99%,2018年這一比例提升到了76.75%、66.50%、64.38%。其中,蘇北地區提升了2.39個百分點,城鎮人口增加了73.82萬人,創歷史記錄。

記者:從目前來看,您認為蘇北地區推進“人往哪裡去”工作還有哪些難點堵點?

沈正平:目前,蘇北地區在解決“人往哪裡去”這一工作中還存在不平衡、不充分問題。有些縣(市、區)認識深、行動快、措施實、抓得緊,改善的速度快、程度大、效果好,農民群眾的合理訴求得到了較好解決,幸福感和滿意度得到了較大提升,起到了很好的示範引領作用。有些縣(市、區)則相對滯後,需要積極穩妥加以推進。

記者:就解決好“人往哪裡去”這個問題,您有哪些具體意見和建議?

沈正平:蘇北農村“人往哪裡去”是推進新型城鎮化進程中必須解決的核心問題之一。解決好這一問題不能“就農村論農村”,當前及今後一段時期內,尤其需要與實施鄉村振興戰略和推進城鄉融合發展有機結合起來。

第一,要科學規劃城鄉人口布局。解決“人往哪裡去”首先必須遵循城鎮化的一般規律。2018年蘇北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為64.38%,正處於諾瑟姆提出的城鎮化過程“S”型曲線的第二個階段後期,城鎮化仍將保持較快速度發展;在達到70%左右之後將進入成熟階段,城鎮化相對穩定發展。據此,建議將未來一段時期蘇北常住人口城鎮化率目標大致確定為:2020年為66%,近期、中遠期分別以全省(70%)、蘇南(77%)的現狀水平為參考,三個時期每年提高1.6個百分點、1.5個百分點、1.0個百分點,再進一步預測各時期新增的城鎮人口,從而可以基本上分清究竟有多少農村人口“進城入鎮”。目前蘇北大多數縣(市)常住人口城鎮化率達55%左右,但各縣(市)、鎮總人口和城鎮人口數量懸殊極大,多的縣(市)戶籍人口高達200萬,少的則不足40萬,但以100萬左右佔多數;各縣城人口規模差距較大,多的超過50萬,少的不到20萬,但以30萬左右佔多數;各鄉鎮及鎮區(建成區)人口多少也不一,大多數鄉鎮總人口6萬左右,鎮區常住人口2.5萬左右,農村3.5萬左右。為順應城鎮化發展新趨勢新要求,緊密結合蘇北縣(市)域城鎮體系現狀及特點,建議以縣(市)為單位統籌安排城鄉人口布局,將縣城—鎮區—農村社區三個層次的人口分佈規模比例控制在相對合理的範圍內,一般情況下近期、中遠期分別以4︰3︰3和5︰3︰2為宜。

第二,要增強產業支撐就業能力。“安居樂業”與“樂業安居”是相輔相成的,當前特別需要通過發展產業增強吸納就業能力,這既是“穩得住、留得下”進城入鎮“新市民”的需求,也是增加留村農民收入、改善其生活水平的需要。要堅持產城(鎮)融合的理念,把增強城鎮吸納勞動力轉移就業能力作為促進就業的關鍵舉措,作為實現城鎮化健康發展的重中之重;通過大力發展城鎮二三產業,促進更多的農村勞動力轉移就業,提高他們的工資性收入。堅持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大力發展高效、集約、規模化現代農業,積極建設農產品精深加工集中區,推動農業提質增效;立足優勢挖掘特色,因地制宜發展休閒農業、創意農業、鄉村旅遊、健康養老、電子商務等新產業新業態,培育發展鄉村特色產業,大力促進農民收入持續穩定增長。

第三,要強化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從農村走出來的人們對家鄉深藏著一種感情和思念,即“鄉愁”,改善農村人居環境既承載著他們對這種“鄉愁”的記憶,又是影響農民群眾“用腳投票”決定是否留村的重要因素。蘇北農民住房條件普遍較差,至今仍存在相當比例上世紀80年代甚至70年代所建農房,安全性極差,且佈局分散,村莊整體環境“髒亂差”,缺乏必要的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亟待加強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建設美麗鄉村,推進鄉村振興。要在科學規劃的前提下,保護好歷史文化名村和傳統村落,有效發揮傳統村莊自然凝聚屬性,合理建設新型農村社區,吸引留鄉農民相對集中居住。著力改善新型農村社區基礎設施條件,搞好供排水、道路、糞汙處理、垃圾收運、供氣、供電、照明、通信、綠化等設施配套,提升基本公共服務水平,合理設置黨群服務、教育醫療、文化體育、健康養老、農貿商業、金融物流等公共服務設施,增強社區管理和服務功能,健全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長效管護機制,確保長效運行。按照城鄉融合發展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標準化要求,加快城鎮基礎設施和公共服務設施向規劃發展村莊和新型農村社區延伸覆蓋。

第四,要更好發揮基層組織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在《關於加快改善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推進城鄉融合發展的意見》中明確要求加強組織領導,強調按照“省政策指導、市負總責、縣抓落實”的原則,強化工作組織推動。近一年來,各級組織各司其職抓落實,為加快改善蘇北地區農民群眾住房條件工作提供了堅強有力的組織保障。但也應當看到,目前“鎮村兩級具體負責抓好落實”還有較大提升空間,需要進一步加以強化,更好發揮重要作用,以期形成各級組織上下聯動、合力推進的工作新格局。首先要高度重視並充分依靠鎮村組織。由於“人往哪裡去”涉及問題繁多且複雜,而農村基層幹部最貼近、最瞭解農民群眾訴求,並具有很強的帶動性、示範性和引領性;同時,他們也最瞭解上級工作要求和政策法規,並具有很強的領導力和權威性。所以,需要讓鎮村兩級組織展示更大作為、發揮更大作用。其次要充分發揮鎮村組織對農民群眾“知心”“暖心”作用。讓鎮村組織圍繞“人往哪裡去”的關鍵問題,尤其在瞭解掌握農民群眾對集中居住意向、宅基地推出意願、“進城入鎮留村”傾向和存在困難、合理訴求,以及闡釋宣傳有關政策規定、提高思想認識等重點方面,做出更加紮實、仔細、深入也更為切合實際的工作。

記者 孫敏 顏雲霞 魏曉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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