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交錢我給地”土地流轉可不能這麼隨便!合同中不寫清楚這些小心吃大虧!

農民 三農 農村 農村改革 農視網 2017-06-22

家裡孩子進城了,老人幹不動農活了,不想地白白閒著怎麼辦?流轉出去是很多農民的選擇,但是籤合同不像家常便飯,很多農民朋友並不知道“土地流轉”合同該含有哪些內容,如何在其中保護好自己的權益,下文為你介紹合同中非常重要的5點↓↓

“你交錢我給地”土地流轉可不能這麼隨便!合同中不寫清楚這些小心吃大虧!

▶流轉不僅籤合同,國家部門登記在冊更保險!

流轉土地時,需要農民向國家有關登記部門申請,進行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登記,登記後,流轉信息會被記在不動產登記簿,遇到權益被侵犯時,才方便登記部門幫助農民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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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經合同,一式五份!

正式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由所在地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見證。合同文本一式五份,流轉雙方各執一份,其餘三份分別由發包方村集體登記,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土地流轉服務中心見證歸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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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多人都亂填流轉年限

流轉年限是想填多久填多久嗎?當然不是,有一個規定術語叫做“超期流轉”,國家規定合同流轉期限不得超越土地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這樣來說,按第二輪土地承包(1998年-2028年)計算,目前,耕地還剩餘11年承包期限,草地剩餘31年承包期限,林地剩餘51年承包期限。所以,土地流轉合同中,相應類型土地的流轉年限不應超過上述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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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糧補等補貼,流轉後到底誰領?

這一點國家有明確規定,流轉合同中應明確哪一方享有流轉後的補貼,因未明確而引起糾紛的,應重新簽訂土地流轉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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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切記,合同中要註明土地用途!

不僅是國家規定,土地流轉不得改變土地用地性質,不得改變土地用途。比如流轉後,農地種植改養殖被鋪水泥蓋房子、或是挖塘養魚等,不僅違法違規,更會對耕地造成損害,到時候流轉到期,土地回到農民自己手裡,地力被毀沒法種地了,吃虧的還是咱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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