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120個縣超32億惠農補貼滯留延壓發放或閒置

農村 農民 三農問題 新京報 2019-06-28

新京報快訊 據審計署網站消息,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意見》,2019年1月至3月,審計署組織部分特派辦與地方審計機關,對29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179個縣(市、區,以下統稱縣)財政惠農補貼資金分配管理使用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如下:

一、基本情況

本次重點審計了2017年、2018年各級財政安排的扶貧脫貧類、農村低保等社會保障類、農村危房改造或新居建設類、耕地地力保護類等財政惠農補貼資金582.8億元,涉及1695個鄉鎮、8726個行政村,走訪調查了2.18萬個農戶,並根據需要追溯以前年度或延伸調查相關單位。

從審計情況看,相關地方和部門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於“三農”工作的重大決策部署,加大強農惠農富農政策扶持力度和“三農”投入,調動農民生產積極性,增加農民收入,改善農民生產生活條件;積極開展惠農補貼資金管理和支付方式改革,將各類惠農補貼資金直接打卡到戶,減少中間環節,加強監督管理,保障惠農補貼資金及時、足額發放。但審計也發現,惠農補貼“一卡通”管理不規範現象較普遍,補貼資金髮放管理中仍然存在薄弱環節和監管漏洞,影響資金安全和政策效果。

二、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

(一)惠農補貼政策統籌力度不夠。審計的8類惠農補貼分由10餘個部門管理,有的按受益人群身份逐級細化,一些地方補貼細項超過100個,散碎交叉情況較為突出。

(二)惠農補貼“一卡通”管理不規範現象較普遍。目前,各地對納入“一卡通”發放管理的補貼資金範圍存在較大差異,有的省份已將惠農補貼全面納入,有的則只納入了耕地地力保護補貼等少數幾項資金。一些地方“一卡通”發放管理不規範問題仍然突出。一是一戶多卡。有109個縣惠農補貼相關主管部門或鄉鎮對不同資金來源的補貼,仍要求農戶臨時提供或統一代開專用的銀行卡(折),有的農戶所持惠農卡(折)多達10張,既不方便資格核對和農戶領取、使用,也增加了監管難度。二是卡外發放。有90個縣仍採取現金兌付或轉入他人銀行卡代領等方式發放惠農補貼資金共89.38億元,增加了補貼資金流失風險。三是層層轉撥。有57個縣存在財政部門將惠農補貼資金撥付到主管部門和鄉鎮實體賬戶、過渡賬戶發放,或由主管部門再撥付到鄉鎮甚至村級發放等情況,資金層層轉撥,管理層級多、風險大,影響群眾及時獲得補貼,涉及金額79.86億元。

(三)38個縣落實惠農補貼相關政策中存在補貼發放不到位、擅自降低補貼標準、搞平均主義等問題。主要涉及耕地地力保護補貼、農村低保補助、扶貧脫貧類補貼等資金4709.38萬元。

(四)120個縣的32.12億元惠農補貼資金滯留延壓發放或長時間閒置。主要是由於補貼發放信息核對工作進展慢等,造成當年應發放的耕地地力保護、農村危房改造等惠農補貼超過了政策規定的時限滯留滯撥;對因技術原因未能發放的及不符合發放條件的補貼資金未及時清理造成長時間閒置。上述資金中有4.59億元至2018年底已在財政部門、主管部門或鄉鎮等閒置超過1年,其中1.82億元閒置超過2年。

(五)惠農補貼監管存在薄弱環節,部分補貼資金被騙取套取或違規使用等。一是67個縣的一些單位和個人通過編造虛假資料、虛報面積、假借農戶名義等違規獲取或騙取套取惠農補貼資金8010.51萬元。二是129個縣相關主管部門審核把關不嚴,向不符合條件人員超範圍超標準發放惠農補貼共計1.56億元。主要是向收入明顯不符合補貼規定的對象、已死亡人員等發放農村低保補助,以及向不屬於補貼範圍的非耕地林地發放耕地地力保護補貼、退耕還林補貼等。三是33個縣的一些基層幹部和人員通過收卡借卡、代領補貼等方式,剋扣截留、私存私放惠農補貼資金2737.68萬元,部分資金涉嫌被個人侵佔或挪用。四是20個縣的30個鄉鎮或單位擠佔惠農補貼資金9129.93萬元,違規用於彌補單位經費等。

三、審計處理和整改情況

以上審計查出的問題,審計署和地方審計機關已依法出具審計報告,提出處理意見,並要求有關地方政府在整改期限截止後依法向社會公告整改結果。審計發現的違紀違法問題線索移送紀檢監察機關等調查處理。審計指出問題後,有關部門和地方積極整改,目前已追回或盤活惠農補貼資金9330萬元,加快發放補貼1.08億元,調整完善補貼對象2700人(戶),追責問責94人。審計署將繼續跟蹤後續整改情況,進一步督促審計發現問題整改到位。

編輯 林瑋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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