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農業(農牧、農村經濟)廳(局、委),新疆生產建設兵團農業局:
為深入貫徹落實中央《關於深化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意見》,健全以職業農民為主體的農村實用人才培養機制,全面把握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作進展,決定從今年起啟動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報送工作。現將2016年度數據報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數據報送內容
2016年度數據報送內容為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的規模、結構、分佈,主要包括:2016年末農村實用人才總數,分類型的農村實用人才數,按性別、學歷、年齡、國家職業資格等級分組的農村實用人才數(見附件1);2016年當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總數,分類型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按性別、學歷、年齡和層次等級分組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以及認定的新型職業農民數(見附件2)。數據截止時間為2016年12月31日。
二、工作步驟和時間安排
2016年度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報送工作按以下三個步驟開展:
(一)填報彙總。各省級農業部門在2015年度全國農村實用人才資源統計的基礎上,組織開展本地區2016年度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填報及彙總工作,並於2017年5月30日前將彙總數據報送農業部。
(二)數據評估與核實。6月10日前,農業部對各地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進行評估,分析數據誤差並提出處理建議。各省級農業部門根據數據評估情況,對本地區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進行核實。
(三)正式上報。各省級農業部門於6月30日前將核實後的2016年末農村實用人才數據彙總表、2016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彙總表(含電子版)正式行文報農業部,同時報告數據核實情況,說明維持或調整數據的理由。
三、有關要求
(一)開展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報送工作是推進農業農村人才發展體制機制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各地要高度重視,認真按照通知要求,精心組織、周密安排、強化保障,確保數據報送各項工作順利開展。
(二)各地在工作中要準確把握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概念,與2015年度全國農村實用人才資源統計數據及相關規劃目標相銜接,確保數據的連貫性和可比性。
(三)各地要按照規定格式填報數據,同時加強審核把關,確保數據科學合理、真實準確,並於規定時間內將數據彙總表報送農業部人事勞動司。
聯繫人: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督導研究處胡越
農業部人事勞動司人才工作處牛敏傑
聯繫電話:010-59196115、59193323
傳真號碼:010-59196115
電子郵箱:[email protected]
郵寄地址:北京市朝陽區麥子店街24號樓中央農業廣播電視學校
郵政編碼:100125
附件:1.2016年末農村實用人才數據彙總表
2.2016年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數據彙總表
農業部辦公廳
2017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