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牛調查:“詭異規劃”:30畝墓園建家門口,開門見墳瘮得慌

農村 三農 社會 揚眼 揚眼 2017-08-04

紫牛調查:“詭異規劃”:30畝墓園建家門口,開門見墳瘮得慌

紫牛調查:“詭異規劃”:30畝墓園建家門口,開門見墳瘮得慌

(資料圖)

中國人都多少有點忌憚死亡的,總覺得死是一件讓人背後發涼的事情。而我們經過墓地的時候,也自然會心生沉重與肅穆,彷彿迎面的風都是陰森森的。然而,有這麼一些村民,開門就見30多畝的墓地,讓人心裡瘮得慌!究竟怎麼回事?

——揚子晚報紫牛新聞原創

這一怪事就發生在了淮安市生態新城高鐵辦事處三廟村部分村民身上,如今的他們,開門就見墓地,而且還是一大片。紫牛新聞記者1日從淮安市生態新城管委會獲悉,該處在建的墓地名為紫薇陵園,目前還沒有經過規劃、報批等手續,可以說是個違建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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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門口建了墓園

開門就是墓地

如果開始知道建墓地,說什麼都不會同意,在淮安市生態新城高鐵辦事處三廟村,村民屠廣林指著一大片在建的墓地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原先村裡幹部說是建停車場,結果卻是30多畝墓地,以後每天與墓地作伴,這讓他們全家心裡很是不舒服。

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整片墓地已成規模,已有三座新墳在此“入住”,按照施工方與三廟村委會的施工協議,工程應該在8月9日結束。屠廣林告訴紫牛新聞記者,那三座新墳是他家的祖墳,原來也在這片土地上,由於施工需要,就遷到現在的位置,在建的墓地圍牆與他家圍牆僅隔2米。“原來僅隔50釐米”,屠廣林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後來在他的強烈要求之下,村委會才同意將墓地圍牆後退2米。據其介紹,在此建公墓,村裡也沒有召開村民會議,他也向相關部門索要過規劃手續,但均無果。在另外一戶村民家中,他們告訴紫牛新聞記者,直到開工放鞭炮時,他們才從施工人員口中得知是建墓地。

紫牛調查:“詭異規劃”:30畝墓園建家門口,開門見墳瘮得慌

【在建的30餘畝墓地與村民家僅一牆之隔 】

這片墓地與村民屠廣林家圍牆有2米之隔,村民吳雲花也很心慌,紫牛新聞記者看到,她家大門就正對著墓地,僅幾步之隔。他們告訴紫牛新聞記者,與墓地作鄰居,夜晚不但害怕,而且他們覺得不吉利,更讓他們煩惱的是,墓地建成後,每天都會有死者安葬,到時,吹吹打打噪音不斷,呼天喊地的哭聲,漫天亂飄的祭祀用品更會讓他們受不了。但是,村民每次找村委會反映時,村裡都以高鐵建設需要,是政府工程為由不予理睬。

2

辦事處和村裡都不知道

有無規劃手續

“有無規劃手續不是村支書這一級別的人知道的。”昨天下午,面對紫牛新聞記者採訪,淮安市生態新城高鐵辦事處三廟村村支書李從高告訴紫牛新聞記者,在建的這片墓地名為紫薇陵園,佔地30餘畝,總投資92萬餘元。

紫牛調查:“詭異規劃”:30畝墓園建家門口,開門見墳瘮得慌

【墓地上有三座新墳】

據其介紹,這片土地說是農田但早已不種農作物,屬於基本廢棄農田,因為土地上有高壓線鐵塔,村民就在此種樹,在“徵用”該片土地時,村民的補償費用都已到位。對於村民說不知道在此建墓地,李從高說“那是村民思想覺悟不統一,是違心的”,他堅稱村民知曉這片土地的用途,而且在選址、測算過程中,都有村民參加,但他也不否認此前並沒有召開村民大會,也沒有發佈徵地信息等告示。

當紫牛新聞記者問及在村民家門口建30多畝墓地是否有規劃等相關手續時,李從高告訴紫牛新聞記者,這不是他這一級別的幹部能知道的,在場的淮安市生態新城高鐵辦事處張主任也稱不知道是否有手續。據李從高介紹,因為淮揚鎮與徐宿淮鹽高鐵兩條高鐵淮安段建設需要,沿途村民的墳墓需要遷移,所以就選址在他們村裡建容納5000餘座墳墓的公益性墓地,墓地建成後,不對外營業。

在村委會與施工方簽訂的合同中,紫牛新聞記者注意到,紫薇陵園工程原本在8月9日完工,但是,村委會拿不出紫薇陵園規劃、施工許可證等相關手續,甚至連在建的紫薇陵園效果圖也沒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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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委會說沒接到報批

發稿前稱報批材料來了

在採訪中,李從高書記一再表示,如果屠廣林等部分村民認為墓地影響了他們的生活,政府可以提前讓他們拆遷。對此,屠廣林等村民並不贊成,因為,在他們看來,村委會在建的這片30多畝的墓地沒有任何正規手續,是違建項目。

為村民設置公益性墓地,經鄉級人民政府審核同意後,報縣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審批,禁止在耕地、林地地區建造墳墓,淮安市民政局負責墓地與殯葬的社會福利和社會事務處工作人員告訴紫牛新聞記者,三廟村在建的紫薇陵園按照國家規定,應該到淮安市生態新城管委會報批。但是,管委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在向規劃等部門諮詢後答覆紫牛新聞記者,他們並沒有接到、也沒有進行紫薇陵園規劃工作,也沒有進行報批。截至紫牛新聞記者發稿,淮安市生態新城管委會工作人員給紫牛新聞記者打來電話稱,高鐵辦事處已將建設紫薇陵園項目材料報到管委會,管委會也正在研究。

紫牛新聞記者 朱鼎兆 吉啟雷

多說一句:這個墓園規劃沒有按規定進行報批就開建了,恰恰在記者發稿前有關部門將材料報了上去,這是巧合嗎?再者,即使緊急報批了,一座面積不小的墓園建在村民家門口是不是合適,是不是符合公序良俗?您認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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