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在寧波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要罰款了!不肯交的,買房、孩子入學都受影響

“要像管理機動車一樣管理非機動車!”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不戴安全頭盔上路要被罰款了!

處罰標準是什麼?不接受處罰有何後果?租賃共享電動自行車也要戴頭盔?……

7月1日起,隨著被網友們稱為“史上最嚴版”的《寧波市非機動車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實施,這些事兒都有明確的規矩了!

具體的,就讓小編來為你劃劃重點吧~

7月1日起,在寧波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要罰款了!不肯交的,買房、孩子入學都受影響


電動車駕乘人員成交通事故死亡大戶

“要像管理機動車一樣管理非機動車!”在今天早上的新聞通氣會現場,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副局長尹紹寧解釋,對上路非機動車的嚴格管理已經到了刻不容緩的地步。

全市電動自行車保有量達505萬輛,近年來,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交通事故死亡人數總量大、佔比高,已成交通事故死亡的“大戶”。

據統計,去年我市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死亡人數佔當年事故死亡總人數的44.79%,在事故死亡的電動自行車駕乘人員中,因顱腦損傷致死的比例為88.89%

可見,安全頭盔對騎行者來說,就相當於轎車駕駛員所繫的安全帶。

不戴頭盔上路怎麼處罰?

7月1日起,未佩戴安全頭盔上路怎麼處罰?根據《條例》第十七條第二款規定,首次和第二次違法的,處20元罰款並責令改正;第三次及以上違法的,處50元罰款並責令改正

需要注意的是,電動自行車搭載12週歲以下兒童的,也應當為兒童佩戴安全頭盔,否則騎行者將受到處罰。

共享電單車也要配備頭盔

通氣會現場,有關負責人提醒,《條例》相關規定同樣適用共享單車

7月1日起,在寧波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要罰款了!不肯交的,買房、孩子入學都受影響

目前部分哈囉助力車已配備安全頭盔

目前,小遛、哈囉等共享單車企業已陸續響應《條例》規定,其中小遛在全市投放的部分車輛已配備安全頭盔,哈囉企業近期也開始著手配備安全頭盔。

如果租賃共享單車時發現並未配備的安全頭盔,我們建議市民不要騎行,以免上路行駛受到處罰。”

電動滑板車、自平衡車等有了管理依據

對很多市民來說,此次修訂最大的影響不僅僅在於出行必須佩戴安全頭盔,還有各類非機動車交通違法行為的更嚴格管理和處罰。

針對近幾年興起的電動滑板車、獨輪車、自平衡車等代步工具,也有了明確規定和處罰依據。《條例》指出,這類器械不得在社會車輛通行的道路上行駛,簡言之,可在人行道上行駛

若違反該規定,或有其他影響道路通行安全、妨礙交通管理秩序情形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處20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黑科技抓拍七大違法行為

寧波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副局長尹紹寧在通氣會現場介紹,在當前和未來很長一段時間裡,交警部門會採取現場嚴管和科技抓拍相結合的方式,開展集中整治查處

去年開始,交警部門已升級全市抓拍系統,今年5月又再次提升黑科技,陸續在部分路口、高架、隧道等處設置電子警察,抓拍非機動車高架、隧道闖禁。包括闖紅燈、逆向行駛、騎行快車道、未戴安全頭盔等七大交通違法行為都已實現非現場抓拍執法

拒不繳納罰款的,納入個人徵信系統

“下個月開始,如果市民未佩戴安全頭盔出行被抓拍或現場查獲,手機收到的將不再是勸告短信,而是處罰通知。”

有關非機動車的處罰依據條條列明,那接下來如何落實?機動車違法若不處理,尚有年檢卡殼,那非機動車騎行者“耍賴”怎麼辦

“如果已違法卻始終不來處理,我們會採取強制催告,要是依然不理會,拒不繳納罰款,將納入個人徵信系統!”新聞通氣會現場,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法制處負責人告訴記者,個人信用有汙點,意味著日後貸款、出行,甚至孩子入學都會出現阻礙

違法後怎麼繳納罰款?記者得知,市民可通過“阿拉警察”APP、“寧波交警”微信公眾號、支付寶服務窗等線上渠道,憑處罰決定書編號完成繳款。

新聞背景

7月1日起,在寧波騎電動車不戴頭盔要罰款了!不肯交的,買房、孩子入學都受影響

為了培養市民的安全意識,交警部門在過去一年做了大量的宣導工作。去年4月份起,交警部門舉辦330餘場公益活動,累計送出53.5萬餘頂安全頭盔;去年6月份以來,通過現場和非現場執法共勸導20餘萬人次出行佩戴安全頭盔,其中去年12月份至今,通過非現場抓拍手段抓拍該違法行為5.2萬起,併發送勸告短信。

據悉,目前全市安全頭盔佩戴率已達71%,今年1月至6月,我市發生的涉及二、三輪電動車交通事故同比減少13.68%,死亡人數同比減少14.78%。

寧波晚報記者 陳燁 通訊員 魏楊 周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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