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南通 海門 江蘇 毒品 緬甸 貴州 上海 EMS 貴陽 江蘇網警 2019-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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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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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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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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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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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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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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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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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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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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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6月底、7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給周某勇。周某勇提供海門市包場鎮被告人袁某輝的收件地址給邱某玲,邱某玲將甲基苯丙胺270克郵寄至袁某輝處,後周某勇安排袁某輝將其中甲基苯丙胺100克以“埋雷”的方式交給姜某東予以販賣。袁某輝將甲基苯丙胺90克販賣給他人。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海門市包場鎮保時潔汽修廠給周某勇、袁某輝。2018年8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快遞包裹截獲,查獲快遞包裹內四袋甲基苯丙胺共計576.57克,淨重分別為148.22克、327.73克、20.06克、80.5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2.0%、69.9%、76.4%、70.5%。

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570克郵寄至上海市販賣給他人。2018年6月8日至8月6日,被告人黃某健以販賣為目的,向周某勇28次購買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其中部分販賣給他人。

2018年8月7日,邱某玲在緬甸勐拉度假村公寓B112號房被緬甸警方抓獲,並從其房間內查獲三袋甲基苯丙胺共計904.84克,淨重分別為174.76克、376.74克、353.3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4.0%、73.6%、74.5%。2018年8月6日,周某勇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甘河社區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23.17克、海洛因0.04克;姜某東在海門市餘東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34.03克;袁某輝在海門市包場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9.45克;張某均在通州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位於通州區金沙街道金霞東苑的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5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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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底、7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給周某勇。周某勇提供海門市包場鎮被告人袁某輝的收件地址給邱某玲,邱某玲將甲基苯丙胺270克郵寄至袁某輝處,後周某勇安排袁某輝將其中甲基苯丙胺100克以“埋雷”的方式交給姜某東予以販賣。袁某輝將甲基苯丙胺90克販賣給他人。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海門市包場鎮保時潔汽修廠給周某勇、袁某輝。2018年8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快遞包裹截獲,查獲快遞包裹內四袋甲基苯丙胺共計576.57克,淨重分別為148.22克、327.73克、20.06克、80.5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2.0%、69.9%、76.4%、70.5%。

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570克郵寄至上海市販賣給他人。2018年6月8日至8月6日,被告人黃某健以販賣為目的,向周某勇28次購買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其中部分販賣給他人。

2018年8月7日,邱某玲在緬甸勐拉度假村公寓B112號房被緬甸警方抓獲,並從其房間內查獲三袋甲基苯丙胺共計904.84克,淨重分別為174.76克、376.74克、353.3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4.0%、73.6%、74.5%。2018年8月6日,周某勇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甘河社區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23.17克、海洛因0.04克;姜某東在海門市餘東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34.03克;袁某輝在海門市包場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9.45克;張某均在通州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位於通州區金沙街道金霞東苑的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5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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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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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底、7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給周某勇。周某勇提供海門市包場鎮被告人袁某輝的收件地址給邱某玲,邱某玲將甲基苯丙胺270克郵寄至袁某輝處,後周某勇安排袁某輝將其中甲基苯丙胺100克以“埋雷”的方式交給姜某東予以販賣。袁某輝將甲基苯丙胺90克販賣給他人。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海門市包場鎮保時潔汽修廠給周某勇、袁某輝。2018年8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快遞包裹截獲,查獲快遞包裹內四袋甲基苯丙胺共計576.57克,淨重分別為148.22克、327.73克、20.06克、80.5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2.0%、69.9%、76.4%、70.5%。

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570克郵寄至上海市販賣給他人。2018年6月8日至8月6日,被告人黃某健以販賣為目的,向周某勇28次購買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其中部分販賣給他人。

2018年8月7日,邱某玲在緬甸勐拉度假村公寓B112號房被緬甸警方抓獲,並從其房間內查獲三袋甲基苯丙胺共計904.84克,淨重分別為174.76克、376.74克、353.3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4.0%、73.6%、74.5%。2018年8月6日,周某勇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甘河社區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23.17克、海洛因0.04克;姜某東在海門市餘東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34.03克;袁某輝在海門市包場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9.45克;張某均在通州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位於通州區金沙街道金霞東苑的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5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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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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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底、7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給周某勇。周某勇提供海門市包場鎮被告人袁某輝的收件地址給邱某玲,邱某玲將甲基苯丙胺270克郵寄至袁某輝處,後周某勇安排袁某輝將其中甲基苯丙胺100克以“埋雷”的方式交給姜某東予以販賣。袁某輝將甲基苯丙胺90克販賣給他人。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海門市包場鎮保時潔汽修廠給周某勇、袁某輝。2018年8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快遞包裹截獲,查獲快遞包裹內四袋甲基苯丙胺共計576.57克,淨重分別為148.22克、327.73克、20.06克、80.5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2.0%、69.9%、76.4%、70.5%。

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570克郵寄至上海市販賣給他人。2018年6月8日至8月6日,被告人黃某健以販賣為目的,向周某勇28次購買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其中部分販賣給他人。

2018年8月7日,邱某玲在緬甸勐拉度假村公寓B112號房被緬甸警方抓獲,並從其房間內查獲三袋甲基苯丙胺共計904.84克,淨重分別為174.76克、376.74克、353.3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4.0%、73.6%、74.5%。2018年8月6日,周某勇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甘河社區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23.17克、海洛因0.04克;姜某東在海門市餘東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34.03克;袁某輝在海門市包場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9.45克;張某均在通州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位於通州區金沙街道金霞東苑的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5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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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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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被告人邱某玲參與走私、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2931.41克,被告人周某勇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143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姜某東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490克,被告人袁某輝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84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張某均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411.56克,被告人黃某健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

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被告人邱某玲在其位於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金和小區的住處,還先後多次容留何某、王某、宋某、李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對其予以數罪併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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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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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底、7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給周某勇。周某勇提供海門市包場鎮被告人袁某輝的收件地址給邱某玲,邱某玲將甲基苯丙胺270克郵寄至袁某輝處,後周某勇安排袁某輝將其中甲基苯丙胺100克以“埋雷”的方式交給姜某東予以販賣。袁某輝將甲基苯丙胺90克販賣給他人。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海門市包場鎮保時潔汽修廠給周某勇、袁某輝。2018年8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快遞包裹截獲,查獲快遞包裹內四袋甲基苯丙胺共計576.57克,淨重分別為148.22克、327.73克、20.06克、80.5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2.0%、69.9%、76.4%、70.5%。

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570克郵寄至上海市販賣給他人。2018年6月8日至8月6日,被告人黃某健以販賣為目的,向周某勇28次購買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其中部分販賣給他人。

2018年8月7日,邱某玲在緬甸勐拉度假村公寓B112號房被緬甸警方抓獲,並從其房間內查獲三袋甲基苯丙胺共計904.84克,淨重分別為174.76克、376.74克、353.3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4.0%、73.6%、74.5%。2018年8月6日,周某勇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甘河社區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23.17克、海洛因0.04克;姜某東在海門市餘東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34.03克;袁某輝在海門市包場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9.45克;張某均在通州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位於通州區金沙街道金霞東苑的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56克。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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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被告人邱某玲參與走私、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2931.41克,被告人周某勇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143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姜某東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490克,被告人袁某輝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84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張某均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411.56克,被告人黃某健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

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被告人邱某玲在其位於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金和小區的住處,還先後多次容留何某、王某、宋某、李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對其予以數罪併罰。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本案由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盧旭光擔任審判長。當天上午,公訴機關在合議庭的主持下依法逐個訊問了被告人;當天下午,庭審從2時繼續開始,控辯雙方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質證,合議庭還認真聽取了七位出庭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並認真聽取了被告人的陳述,給他們為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庭審間隙,被告人邱某玲說自己不時的胸悶並伴有疼痛感,押解她的法警瞭解到她有既往心絞痛發作病史,特地為她找來了法醫並準備了速效救心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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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底、7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給周某勇。周某勇提供海門市包場鎮被告人袁某輝的收件地址給邱某玲,邱某玲將甲基苯丙胺270克郵寄至袁某輝處,後周某勇安排袁某輝將其中甲基苯丙胺100克以“埋雷”的方式交給姜某東予以販賣。袁某輝將甲基苯丙胺90克販賣給他人。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海門市包場鎮保時潔汽修廠給周某勇、袁某輝。2018年8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快遞包裹截獲,查獲快遞包裹內四袋甲基苯丙胺共計576.57克,淨重分別為148.22克、327.73克、20.06克、80.5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2.0%、69.9%、76.4%、70.5%。

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570克郵寄至上海市販賣給他人。2018年6月8日至8月6日,被告人黃某健以販賣為目的,向周某勇28次購買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其中部分販賣給他人。

2018年8月7日,邱某玲在緬甸勐拉度假村公寓B112號房被緬甸警方抓獲,並從其房間內查獲三袋甲基苯丙胺共計904.84克,淨重分別為174.76克、376.74克、353.3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4.0%、73.6%、74.5%。2018年8月6日,周某勇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甘河社區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23.17克、海洛因0.04克;姜某東在海門市餘東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34.03克;袁某輝在海門市包場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9.45克;張某均在通州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位於通州區金沙街道金霞東苑的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56克。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旁聽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綜上,被告人邱某玲參與走私、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2931.41克,被告人周某勇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143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姜某東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490克,被告人袁某輝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84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張某均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411.56克,被告人黃某健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

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被告人邱某玲在其位於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金和小區的住處,還先後多次容留何某、王某、宋某、李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對其予以數罪併罰。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本案由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盧旭光擔任審判長。當天上午,公訴機關在合議庭的主持下依法逐個訊問了被告人;當天下午,庭審從2時繼續開始,控辯雙方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質證,合議庭還認真聽取了七位出庭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並認真聽取了被告人的陳述,給他們為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庭審間隙,被告人邱某玲說自己不時的胸悶並伴有疼痛感,押解她的法警瞭解到她有既往心絞痛發作病史,特地為她找來了法醫並準備了速效救心丸。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一被告人當庭痛哭。

“一日吸毒,永遠想毒,終身染毒。”在現場看到,涉案被告人大多為癮君子,大多有著多年的吸毒史,有的為了獲取毒品不惜鋌而走險,以販養吸。被告人黃某健在庭審時一共哭了兩次,一次是說到因為自己吸毒,兒子也染了毒,如今害得妻離子散時,不禁號啕大哭;還有一次是他花了20多次的錢,在指定的地方只拿到了10多次毒品,其中有幾次花了十克的錢,最後到手的只有七八克,有一次在橋下某處剛拿到毒品,就忽然下起了大雨,把到手的毒品都融化了,說到這兒他又傷心的哭了起來,但給旁聽人員帶來的只是一片唏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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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開庭!”8月29日上午9時30分,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被告人邱某玲等六人走私、販賣、運輸毒品,容留他人吸毒案,駐通部分省市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南通市部分行政機關幹部、媒體記者、部分被告人的近親屬及社會各界群眾等200餘人旁聽了庭審。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今年53歲的被告人邱某玲,高中文化,南通市通州區人,曾因賭博被公安機關罰款,先後三次因吸毒被公安機關行政拘留,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被法院判刑。據公訴機關指控,2018年2月,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海門市的被告人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200元,後被告人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海門市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予以販賣。同年4、5月份,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與在貴州的周某勇約定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後邱某玲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100克從緬甸郵寄至貴州省販賣給被告人周某勇。周某勇收到貨後,每克提價二百元至六七百元不等進行了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被告人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8日,周某勇安排被告人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150克回到海門市,並指使被告人姜某東以“埋雷”(指購買人通過微信先預付毒資,販賣人通過EMS把毒品寄到或送到預先指定的地點)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邱某玲另外安排張某均以“埋雷”的方式,兩次以每克甲基苯丙胺300元的價格向周某販賣甲基苯丙胺10克。2018年6月中旬,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240克郵寄至南通市通州區,指使張某均代收,並通知周某勇領取。2018年6月17日,周某勇安排姜某東從張某均處取到甲基苯丙胺240克回海門市,並指使姜某東以“埋雷”的方式向黃某健等人販賣。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2018年6月底、7月初,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給周某勇。周某勇提供海門市包場鎮被告人袁某輝的收件地址給邱某玲,邱某玲將甲基苯丙胺270克郵寄至袁某輝處,後周某勇安排袁某輝將其中甲基苯丙胺100克以“埋雷”的方式交給姜某東予以販賣。袁某輝將甲基苯丙胺90克販賣給他人。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夥同他人,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郵寄至海門市包場鎮保時潔汽修廠給周某勇、袁某輝。2018年8月7日,公安機關將該快遞包裹截獲,查獲快遞包裹內四袋甲基苯丙胺共計576.57克,淨重分別為148.22克、327.73克、20.06克、80.56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2.0%、69.9%、76.4%、70.5%。

2018年7月底,邱某玲在緬甸通過快遞將甲基苯丙胺570克郵寄至上海市販賣給他人。2018年6月8日至8月6日,被告人黃某健以販賣為目的,向周某勇28次購買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其中部分販賣給他人。

2018年8月7日,邱某玲在緬甸勐拉度假村公寓B112號房被緬甸警方抓獲,並從其房間內查獲三袋甲基苯丙胺共計904.84克,淨重分別為174.76克、376.74克、353.34克,甲基苯丙胺含量分別為74.0%、73.6%、74.5%。2018年8月6日,周某勇在位於貴州省貴陽市貴安新區甘河社區暫住地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23.17克、海洛因0.04克;姜某東在海門市餘東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34.03克;袁某輝在海門市包場鎮家中被抓獲,公安機關在其家中查獲甲基苯丙胺9.45克;張某均在通州區被公安機關抓獲,公安機關在其位於通州區金沙街道金霞東苑的暫住地查獲甲基苯丙胺1.56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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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聽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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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上,被告人邱某玲參與走私、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2931.41克,被告人周某勇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143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姜某東參與販賣、運輸甲基苯丙胺共計490克,被告人袁某輝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846.57克(其中576.57克未遂),被告人張某均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411.56克,被告人黃某健參與販賣甲基苯丙胺共計223.8克。

此外,公訴機關還指控,被告人邱某玲在其位於南通市通州區金沙鎮金和小區的住處,還先後多次容留何某、王某、宋某、李某等人吸食甲基苯丙胺,已構成容留他人吸毒罪,應對其予以數罪併罰。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本案由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黨組副書記、副院長盧旭光擔任審判長。當天上午,公訴機關在合議庭的主持下依法逐個訊問了被告人;當天下午,庭審從2時繼續開始,控辯雙方針對起訴書指控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進行了逐項舉證、質證,合議庭還認真聽取了七位出庭辯護律師的辯護意見,並認真聽取了被告人的陳述,給他們為自己充分辯解的機會。庭審間隙,被告人邱某玲說自己不時的胸悶並伴有疼痛感,押解她的法警瞭解到她有既往心絞痛發作病史,特地為她找來了法醫並準備了速效救心丸。

江蘇南通:南通審理特大'埋雷'式販毒案,女毒梟當庭痛哭

一被告人當庭痛哭。

“一日吸毒,永遠想毒,終身染毒。”在現場看到,涉案被告人大多為癮君子,大多有著多年的吸毒史,有的為了獲取毒品不惜鋌而走險,以販養吸。被告人黃某健在庭審時一共哭了兩次,一次是說到因為自己吸毒,兒子也染了毒,如今害得妻離子散時,不禁號啕大哭;還有一次是他花了20多次的錢,在指定的地方只拿到了10多次毒品,其中有幾次花了十克的錢,最後到手的只有七八克,有一次在橋下某處剛拿到毒品,就忽然下起了大雨,把到手的毒品都融化了,說到這兒他又傷心的哭了起來,但給旁聽人員帶來的只是一片唏噓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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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案情重大、複雜,涉案被告人較多,還有個別被告人就部分案件事實當庭翻供,法庭將在進一步審理後擇日作出一審判決。

來源: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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