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零食、零錢利誘,南寧一男子侵害小女孩,最終被判8年!
南寧市一男子胡某,年近60歲竟用零錢和零食去利誘一名未滿14歲的女孩小美(化名)然後多次實施不法侵害……案發前,胡某在青秀區一所小學旁經營一家小賣部,小美...
今天一大早,記者陸續接到了不少熱心觀眾的來電,說在南寧市北湖路的北湖商貿廣場,有一個男子爬到了樓頂,十分危險。
上午9點,記者趕到現場時,北湖商貿廣場附近已經聚集了大量圍觀市民,一度造成北湖路北往南方向交通擁堵,消防、公安、120急救等部門的救援人員已經到位,在商貿廣場正門的位置拉起了警戒線,並鋪設好救援氣墊。
從樓下看上去可以清楚地看到,一名身穿花T恤黑褲子的年輕男子,坐在6樓天台向外延伸出來的一個攝像頭上,整個人基本處於懸空狀態,看上去很激動,時不時發出怪異的聲音。附近的居民告訴記者,天還沒亮的時候他就已經坐在上面了。
附近居民
市場那些豬肉攤販說,他們進貨回來就看到這人坐在這裡了,幾點的時候,凌晨四點多的時候吧。
這名男子坐在攝像頭上已經將近5個小時,體力隨時可能透支,再加上太陽的暴晒也可能導致其中暑,一旦發生意外後果不堪設想。由於男子所處位置非常不利於強行救援,所以轄區警方想辦法聯繫上了他的家人,希望能通過家人的勸說讓他自己走下來。
9點50分,事情終於出現了轉機,在喝了家人送來的一碗水之後,這名男子似乎突然之間想通了,慢慢地站了起來,回到了天台。可以看得出來,他這時已經非常虛弱,走路都有些踉踉蹌蹌,警方也第一時間將他控制並帶回了派出所。這名男子的朋友告訴記者,他今天坐到樓頂很有可能是失戀導致。
涉事男子朋友
他是跟他女朋友吵架了,就為了這原因?嗯。
當天下午,記者從南寧市北湖派出所瞭解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警方以擾亂公共秩序,將歐某依法處以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
來源:新聞在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