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警方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 抓獲55名犯罪嫌疑人

法制網訊 記者羅莎莎 通訊員寧公宣 2019年3月1日至6月30日是長江禁漁期,為此保護漁業資源,南京警方聯合市相關部門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累計查處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32起,抓獲犯罪嫌疑人55名,嚴厲打擊了長江南京段的非法捕撈水產品行為。

據瞭解,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會同市漁政部門連續4年在禁捕期開展打擊非法捕撈專項行動。隨著打擊違法犯罪的力度不斷增大,非法捕撈水產品案件連續三年大幅下降。隨著警方和漁政部門不斷打擊和對禁漁期廣泛宣傳下,非法電捕撈的違法犯罪行為逐漸減少,2019年至今發生6起。

雖然電捕魚案件逐年下降,但通過地籠、多層絲網等違禁漁具捕撈水產品的案件逐漸上升。6月1日,南京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大廠派出所民警在轄區走訪時,瞭解到經常有人夜裡一兩點向江面撒網。民警通過現場蹲守,破獲一起利用地籠捕獲水產品的案件,現場查獲地籠30條。

同時,南京警方也首次抓獲職業漁民非法捕撈團伙。2019年6月27日凌晨5時許,南京警方會同市相關部門共出動40餘名警力,在南京鎮江交界的大道河抓獲犯罪嫌疑人夏某等12人,查獲電瓶、逆變器、漁網等非法捕撈工具20餘套,成功摧毀了一個在長江南京段棲霞水域的非法捕撈犯罪團伙。

經審查,夏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系某村漁民,平時以捕魚為生,今年3月以來在長江流域禁捕期內,他們使用電磁波、逆變器、電拖網、地籠、多層絲網等多種手段,多次在長江南京段棲霞水域實施非法捕撈犯罪行為,每次漁獲近百斤,每次獲利數千元,漁獲物為嚴禁捕撈的刀魚,以及白魚、鮰魚、鯿魚等經濟漁類,並銷售至附近江鮮館和魚販。

民警還在嫌疑人夏某家中繳獲3米*1.7米的帶電拖網等作案工具。據瞭解,像這樣帶電的拖網,有高密度小孔徑的地籠或絲網,對魚類資源的破壞非常大。

在傳統認知裡,只有在禁漁期內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撈水產品才會被警方依法嚴懲。而在非禁漁期,在特地水域實施非法捕撈行為也屬於違法。

今年2月26日,南京警方和市其他相關部門協作,出動警力30餘名,抓獲犯罪嫌疑人吳某等8人,當場查獲2艘作案用快艇、多個大功率發電機、數十米的電纜等專業設備,繳獲電魚工具、鯰魚等水產品若干。

經審查,吳某等人明知在南京長江二橋至長江三橋之間屬於長江種質資源保護區,實行全年禁捕。他們通過駕駛快艇,採用發電機、大功率逆變器及大量電纜線組裝成超級電魚工具,在保護區內進行電魚非法活動,專門捕撈經濟價值高的魚類,對長江漁業資源造成嚴重破壞。據吳某交代,他們為延長捕獲魚類的存活時間,專門租用了民房,修建了一座養魚池,用於存儲非法捕撈的漁獲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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