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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0日,南昌市紅谷灘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辦理紅谷灘新區九龍湖汙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項目《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公示。
紅谷灘新區九龍湖汙水處理廠(原名南昌市望城新區汙水處理廠)位於九龍湖管理處下堡村。2007年8月,江西新建長竣工業園區管理委員會在新建縣城鄉規劃建設局辦理了《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 總用地面積約216畝。2008年7月,由南昌市望城新區城市投資公司申請辦理了其中約54畝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2017年8月,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管理委員會《紅谷灘新區管委會關於九龍湖汙水處理廠劃歸新區的情況說明》,明確汙水處理廠按屬地原則整體劃歸紅谷灘新區管理, 建議由市規劃局統一辦理相關規劃手續。
南昌市紅谷灘新區經發局《關於紅谷灘新區九龍湖汙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立項的批覆》(洪新經發[2018]56號)明確該項目建設單位為南昌市紅谷灘城市投資集團有限公司, 項目地址為杭南長高鐵線南側, 東城大道東側, 楓生高速西側。南昌市行政審批局《關於紅谷灘新區九龍湖汙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的批覆》(洪行審城字[2019]29號)己同意該工程性質、規模、地點、生產工藝和環境保護對策措施。
經研究, 同意核發紅谷灘新區九龍湖汙水處理廠二期擴建工程約41.6畝用地的《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根據《江西省城鄉規劃條例》第三十二條的規定, 對該項目核發《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予以公告。
主要公告內容:
1、用地位置:紅谷灘新區九龍湖片區;
2、用地面積:約41.6畝;
3、用地性質:環境設施用地;
4、容積率:≤0.4 ;
5、建築密度:須符合行業規範要求:
6、綠地率:須符合行業規範要求:
7、其它:(1)汙水處理廠設施需退讓南側新華路50米以外進行建設:(2)二期汙水廠型式為半地下型式的生態型、花園式汙水處理廠;(3)二期汙水處理廠處理規模為6萬噸/日,項目建設須符合《城市汙水處理工程項目建設標準》等相關要求,須符合工程環境影響報告表控制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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