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一酒店保安在公交站偷人手機,兩天後同一地方被抓而獲刑

南昌 酒店 步步高vivo 江西政法 2019-06-20
南昌一酒店保安在公交站偷人手機,兩天後同一地方被抓而獲刑

一保安在公交站臺趁他人上車之際扒竊手機獲刑

南昌一酒店保安在公交站偷人手機,兩天後同一地方被抓而獲刑

西湖法院網訊 近日,南昌市西湖區人民法院審結了一起盜竊案,法院判決:被告人胡某犯盜竊罪,判處拘役三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二千元。

2019年3月27日18時許,被告人胡某(酒店保安)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會展路某公交站臺,趁被害人柏某乘坐某路公交車之際,扒竊被害人柏某上衣口袋的vivo X21手機一部。經南昌市西湖區價格認定中心認定,涉案vivo X21手機價值人民幣1806元。

2019年3月29日18時10分許,被告人胡某在南昌市紅谷灘新區會展路公交站臺被抓獲歸案,其如實供述了上述事實。

2019年4月8日,被告人胡某已賠償被害人柏某損失,並取得被害人柏某的諒解。

法院認為,被告人胡某以非法佔有為目的,扒竊他人財物價值人民幣1806元,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盜竊罪。鑑於被告人胡某具有坦白情節,可以從輕處罰;已賠償被害人損失並取得被害人諒解,可以酌情從輕處罰。遂依法作出述上判決。

南昌一酒店保安在公交站偷人手機,兩天後同一地方被抓而獲刑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