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實當年耐克給姚明的1.2億合同很大可能是虛假消息,因為當時號稱天之驕子的詹姆斯也僅僅拿到7年9000萬的合同,已經是震驚全聯盟的消息了,在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球員在沒進入聯盟之前,就能拿到這樣的大合同。而當時如日中天的科比也僅僅和耐克簽下了5年4500的合同,是詹姆斯的一半。

所以1所謂的1.2億過於誇張了,不過幾千萬可能還是有的,至於姚明為什麼會拒絕耐克,估計因為銳步一方更有誠意吧。

02年,姚明以狀元身份被休斯敦火箭選中,也正式開啟了自己的NBA職業生涯,在CBA時期,姚明與耐克簽訂了4年2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而進入了NBA之後,姚明的影響力與商業價值也隨之劇增。

作為當時最大的品牌贊助商耐克當然不會放過吃掉這塊蛋糕的機會,於是在合同到期之前再次找到了姚明,準備協商一份4年160萬的合同,姚明當時有些猶豫,並沒有立即答應,而正在讓耐克失去姚明的,還是合同當中一些隱藏的條款限制。

這讓耐克成為了姚明爭奪戰的失敗者,此時的銳步也“趁虛而入”,立馬和姚明簽下了7年5000萬美的合同,得知消息的耐克為了挽回姚明的信任,重新給出了比銳步還要高几千萬的大合同,只不過已為時已晚,對於姚明來說:世界上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而這正是耐克所沒有的。

簽下姚明之後,銳步也正式開啟了中國市場,讓中國的球迷認識了這個體育品牌,姚明和艾弗森的球鞋在中國也賣的飛起,可以說當時銳步選擇姚明是雙贏的結果。

耐克在續約姚明這件事上的確是犯了嚴重的錯誤。

其實耐克很早就看好姚明,而且在姚明進軍NBA之前也給予了他很大的幫助,當年在上海大鯊魚俱樂部副總經理李耀明的威逼下,強行讓姚明與長青公司簽下賣身契,就是耐克出面幫姚明擺平的。

1999年沙伊峰作為耐克的代表與姚明簽訂了第一份為期4年的贊助合同,第一年不到2萬美金,以後逐漸遞增,合同截止日期為2003年5月31日。後來姚明成為2002年的狀元秀,第一個賽季場均13.5分8.2個籃板1.7個助攻1.8個蓋帽,沒有拿到最佳新秀。

2003年在續約時,耐克的代表(此時已經不是沙伊峰)認為姚明的新秀賽季沒有打出耐克的期望,於是給姚明的續約報價是4年160萬美金,這個合同怎麼樣?就在提出這個報價前,耐克剛剛與當年的狀元秀詹姆斯簽署了7年9000萬的贊助合同,相比較而言耐克給姚明的報價簡直是羞辱性的,在談判中姚明團隊認為金額應該在每年500萬美金左右,但是耐克的代表卻說“你在跟我開玩笑嗎?”俗話說,士可殺不可辱。姚明及團隊果斷終止了與耐克談判。

此時另一家品牌銳步,非常靈敏的嗅到了姚明身上的巨大商機,於是非常有誠意的給姚明提供了一份7年5000萬美金的合同,耐克總部知道與姚明續約不順的原因後,對當時負責談判的代表大發雷霆,臭罵一頓,然後趕緊亡羊補牢,給姚明送上了一份7年1.2億美金的贊助合同,但是自尊心嚴重受挫的姚明,最終還是選擇了更為尊重自己的銳步。至此耐克從1997開始就苦心經營的“姚明”,正式成為競爭對手銳步旗下籤約明星。

姚明這種選擇尊嚴放棄金錢的行為,也成為NBA一段佳話。作為中國男籃第一人,姚明不但憑藉場上的實力征服對手,也同樣用場下的行動和人格魅力,贏得了對手和球迷的尊重,他是中國籃球永遠的驕傲!

"

其實當年耐克給姚明的1.2億合同很大可能是虛假消息,因為當時號稱天之驕子的詹姆斯也僅僅拿到7年9000萬的合同,已經是震驚全聯盟的消息了,在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球員在沒進入聯盟之前,就能拿到這樣的大合同。而當時如日中天的科比也僅僅和耐克簽下了5年4500的合同,是詹姆斯的一半。

所以1所謂的1.2億過於誇張了,不過幾千萬可能還是有的,至於姚明為什麼會拒絕耐克,估計因為銳步一方更有誠意吧。

02年,姚明以狀元身份被休斯敦火箭選中,也正式開啟了自己的NBA職業生涯,在CBA時期,姚明與耐克簽訂了4年20萬美元的代言合同,而進入了NBA之後,姚明的影響力與商業價值也隨之劇增。

作為當時最大的品牌贊助商耐克當然不會放過吃掉這塊蛋糕的機會,於是在合同到期之前再次找到了姚明,準備協商一份4年160萬的合同,姚明當時有些猶豫,並沒有立即答應,而正在讓耐克失去姚明的,還是合同當中一些隱藏的條款限制。

這讓耐克成為了姚明爭奪戰的失敗者,此時的銳步也“趁虛而入”,立馬和姚明簽下了7年5000萬美的合同,得知消息的耐克為了挽回姚明的信任,重新給出了比銳步還要高几千萬的大合同,只不過已為時已晚,對於姚明來說:世界上有比錢更重要的東西,而這正是耐克所沒有的。

簽下姚明之後,銳步也正式開啟了中國市場,讓中國的球迷認識了這個體育品牌,姚明和艾弗森的球鞋在中國也賣的飛起,可以說當時銳步選擇姚明是雙贏的結果。

耐克在續約姚明這件事上的確是犯了嚴重的錯誤。

其實耐克很早就看好姚明,而且在姚明進軍NBA之前也給予了他很大的幫助,當年在上海大鯊魚俱樂部副總經理李耀明的威逼下,強行讓姚明與長青公司簽下賣身契,就是耐克出面幫姚明擺平的。

1999年沙伊峰作為耐克的代表與姚明簽訂了第一份為期4年的贊助合同,第一年不到2萬美金,以後逐漸遞增,合同截止日期為2003年5月31日。後來姚明成為2002年的狀元秀,第一個賽季場均13.5分8.2個籃板1.7個助攻1.8個蓋帽,沒有拿到最佳新秀。

2003年在續約時,耐克的代表(此時已經不是沙伊峰)認為姚明的新秀賽季沒有打出耐克的期望,於是給姚明的續約報價是4年160萬美金,這個合同怎麼樣?就在提出這個報價前,耐克剛剛與當年的狀元秀詹姆斯簽署了7年9000萬的贊助合同,相比較而言耐克給姚明的報價簡直是羞辱性的,在談判中姚明團隊認為金額應該在每年500萬美金左右,但是耐克的代表卻說“你在跟我開玩笑嗎?”俗話說,士可殺不可辱。姚明及團隊果斷終止了與耐克談判。

此時另一家品牌銳步,非常靈敏的嗅到了姚明身上的巨大商機,於是非常有誠意的給姚明提供了一份7年5000萬美金的合同,耐克總部知道與姚明續約不順的原因後,對當時負責談判的代表大發雷霆,臭罵一頓,然後趕緊亡羊補牢,給姚明送上了一份7年1.2億美金的贊助合同,但是自尊心嚴重受挫的姚明,最終還是選擇了更為尊重自己的銳步。至此耐克從1997開始就苦心經營的“姚明”,正式成為競爭對手銳步旗下籤約明星。

姚明這種選擇尊嚴放棄金錢的行為,也成為NBA一段佳話。作為中國男籃第一人,姚明不但憑藉場上的實力征服對手,也同樣用場下的行動和人格魅力,贏得了對手和球迷的尊重,他是中國籃球永遠的驕傲!

當年的姚明拒絕耐克1.2億的球鞋合同,選擇了只給5000萬的銳步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