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劍高懸守護“母親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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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8月6日訊 木蘭溪是福建省“五江一溪”重要河流之一,被譽為莆田的“母親河”。8月1日,記者來到莆田市公安局城廂分局瞭解該局推行“三位一體”(巡防、打擊、宣傳)後,對木蘭溪流域違法犯罪打擊整治的成效。

嚴打嚴防

一舉查獲三起非法排汙案

“思想是行為的先導。”採訪中,柯警官告訴記者,城廂分局一方面堅持政治建警,結合當前正在開展的“不忘初心、牢記使命”主題教育和“踐行新使命、忠誠保大慶”實踐活動,強化民警的使命擔當意識。另一方面,通過強化頂層設計,主要領導親自研究部署木蘭溪流域環境汙染違法犯罪打擊整治工作措施,並先後下發了《關於深入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精神和木蘭溪治理重要理念堅持高質量發展落實趕超的實施意見》《打擊整治木蘭溪流域破壞生態環境違法犯罪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等文件通知,親自督導協調,確保各項服務保障措施落地見效。

近日,城廂分局聯合屬地派出所、環保局等部門到華亭鎮開展 “清水藍天”及木蘭溪流域環境保護聯合專項執法行動。行動中,發現華亭鎮山牌村某工廠疑似存有違規排汙現象。隨後,該局治安部門聯合華亭派出所攻堅克難,循線蹲守深挖,於7月20日成功取得突破,分別在華亭鎮山牌村雙鵰噴漆廠、億源鞋底加工廠、小王噴漆廠發現通過暗管、暗道、滲坑、灌注等逃避監管方式非法排放汙染物的違法事實,成功抓獲陳某賢、肖某勇、劉某陽等3名違法嫌疑人。

經查,華亭鎮山牌村雙鵰噴漆廠、億源鞋底加工廠、小王噴漆廠等3家工廠主要從事鞋底染色加工生產,生產工藝包括原透明色-色料調配-染色(加熱)-烘乾-成品等環節。其中,生產汙染環節主要在噴漆、染色、烘乾等幾道工序,生產過程會產生揮發性有機廢氣、清洗廢水、危險廢物等汙染物。但上述3家工廠無任何配套環保處理設施,亦未經相關部門審批,逃避監管,非法排放汙染物,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四十二條第四款的規定。目前,陳某賢、肖某勇、劉某陽等3人被城廂警方依法處以行政拘留十日。

聚焦主業

打響全市整治工作第一槍

據介紹,在木蘭溪流域綜合整治工程中,城廂公安機關聚焦公安主業,以“清水藍天”環保專項執法行動,對木蘭溪流域非法採礦採砂、非法佔用農用地等生態領域違法犯罪開展凌厲攻勢。

2019年上半年,該局克服木蘭溪流域對象隱蔽、村落人員複雜等偵查困難,利用無人機高空偵查等手段,先後成功查辦了木蘭溪華亭南湖村白石港流域非法採砂案和華亭鎮南湖村的某食品廠未經環評違規經營案,打響了全市打擊整治木蘭溪流域違法犯罪的第一槍。

“白石港那起案件是莆田市整治木蘭溪流域生態環境違法案件的首起案件。”柯警官告訴記者,2月22日16時許,城廂分局治安大隊聯合區環保局,在華亭鎮木蘭溪流域南湖村白石港查獲了一違法經營沙場。經民警調查,此沙場曾因未依法進行環境影響評價,被行政部門責令停止生產,但拒不執行。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第六十三條之規定,該局對違法嫌疑人鄭某通作出行政拘留5日處罰。同時,要求鎮街、環保等部門加強對該流域木蘭溪環保問題監管工作,保護好莆田的“母親河”。

多元宣傳

強化群防群治守護母親河

城廂分局堅持邊打擊邊宣傳的工作思路,按照“破案一起宣傳一起,抓獲一人曝光一人”的原則,及時整理典型案例,利用橫幅、標語、報紙、微信、微博、廣播電視等媒介平臺加強輿論宣傳,宣傳環保有關法律法規。

“前一段,我們組織了青年民警志願者隊伍參加木蘭溪流域河道巡邏。”陳警官向記者介紹,該局堅持深入企業宣傳,從典型案例入手,宣傳環保有關法律法規,加大對涉汙企業法人的教育培訓,使其真正瞭解環境汙染犯罪的相關法律法規,明白排放、傾倒有毒有害物質的嚴重法律後果,震懾違法犯罪,引導企業和從業者依法合規經營;開闢舉報熱線、舉報信箱等方式,廣泛發動群眾舉報違法線索,並兌現獎勵,暢通舉報渠道;組織青年文明號單位、青年民警志願者隊伍參加木蘭溪流域河道巡邏,開展垃圾清理,向周邊村民發放宣傳單,獲取社會關注和支持,提高木蘭溪“母親河”群防群治成效。據悉,截至7月15日,全區公安機關共出動警力246餘人次,進行環保宣傳5次,通過LED宣傳200餘條,現場宣講法律法規、接受群眾諮詢300餘人次。

近年來,城廂分局以“變害為利,造福人民”和“保護綠水青山,保障民生安全”的精神為指引,貫穿落實到公安工作的具體實踐中。近三年來,該局共立環保刑事案件8起,辦理環保行政案件13起,刑事拘留3人,行政拘留7人,對其他破壞木蘭溪流域生態環境的違法犯罪行為形成了強大的震懾作用。以“三位一體”有力舉措助力市委市政府推進木蘭溪全流域系統治理工程,提升木蘭溪全流域生態環境,以實實在在的行動保護好母親河。

(本報記者 莊然 通訊員 張國林 柯萍香 陳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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