午夜“炸街”擾民 臨沂一男子被警方處罰

摩托車 臨沂 莒南 交通 臨沂大眾網 2019-06-28
午夜“炸街”擾民 臨沂一男子被警方處罰

圖為監控視頻

午夜“炸街”擾民 臨沂一男子被警方處罰

男子“炸街”所駕駛的摩托車

大眾網臨沂·海報新聞6月25日訊(記者 鄧夢嬌 通訊員 徐家偉 楊陽)"轟……轟……"隨著午夜摩托車的轟鳴聲,他們把馬路當成了"速度與激情"的舞臺。夜晚的街頭,時常見到有著炫彩燈飾和刺耳轟鳴聲的摩托車呼嘯而過。這些人把摩托車疾速通過街頭製造出的巨大噪音稱為"炸街"。這種開著私自改裝摩托車非法上路的行為,不僅給駕駛人自身安全帶來隱患,還嚴重威脅著沿線群眾的正常生活和出行安全。

近日,莒南縣公安局特巡警大隊接到群眾舉報,6月9日深夜在莒南縣隆山路與人民路交會處有改裝摩托車"炸街"擾民,嚴重影響居民正常休息和出行安全。

特巡警大隊迅速對事發路段監控進行縝密排查,發現一輛二輪摩托車有重大嫌疑。民警隨即對該車信息進行查詢,家住莒南縣經濟開發區白龍居委的李某玲系該車車主。進一步核查發現,登記在李某玲名下的這輛二輪摩托車由其男友唐某貴駕駛。6月12日,特巡警大隊會同交警大隊民警來到唐某貴家中,對其進行了現場詢問。

民警經詢問獲悉,唐某貴只有C1駕駛證,並未持有普通二輪摩托車所需駕駛的E證;民警在對該二輪摩托車外觀檢查時發現,該車排氣系統與機動車行車證照片不符。據唐某貴交代,其購買排氣系統配件對該二輪摩托車進行私自改裝,造成摩托車啟動後排氣系統響聲異常,滋生巨大噪音。

違法行為人唐某貴對其無證駕駛"炸街"摩托擾民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就是想出來兜兜風,我並未意識到這種行為不僅給自身安全帶來威脅,也對沿線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了困擾。"唐某貴對自己的違法行為後悔不已。

民警對違法行為人唐某貴進行了嚴肅的批評教育,結合其認錯態度誠懇的實際情況,做出依法處以罰款700元,摩托車扣留的處罰。

民警提示:駕駛摩托車應持有相應的駕駛證,上路摩托車需要註冊登記,切勿無證、無牌駕駛摩托車,嚴禁違法改裝機動車,一經發現,公安機關將嚴厲查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第一項規定,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機動車駕駛證被吊銷或者機動車駕駛證被暫扣期間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處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可以並處十五日以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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