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起公安“放管服”9項改革將正式實施 10個問題告訴你會帶來哪些便利

大河網訊 (記者 宋向樂)6月1日起,公安部新推出的“放管服”公安10項改革新舉措中的9項正式實施,這些措施包括5類業務可以“異地通辦”、5項服務可以“便捷快辦”。6月1日,大河網記者採訪到鄭州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請其詳解10項新舉措的具體內容。

6月1日起公安“放管服”9項改革將正式實施 10個問題告訴你會帶來哪些便利

◆5類業務“異地通辦”

小車駕駛證“全國通考”

申請人可以持本人身份證在全國任一地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不再需要提交居住登記憑證,實現全國“一證通考”。

分科目考試異地可辦

申請人報考小型汽車駕駛證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因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居住地變更到外地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

大車駕駛證省內異地申領

對省(區)內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領,無需再提交居住登記憑證。

車輛轉籍異地可辦

將車輛轉籍信息網上轉遞試點城市由15個擴大到120個,車輛在試點城市間轉籍的,可以直接到車輛遷入地申請,不再需要到遷出地車管所提取檔案、查驗車輛。

摩托車“全國通檢”

在已推行汽車全國通檢的基礎上,進一步放開摩托車跨省(區、市)異地檢驗。同時,對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到檢驗機構檢驗。

5項服務“便捷快辦”

抵押登記推行“兩個簡化”

簡材料,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不需要再提交營業執照原件,改為提交加蓋公章的複印件,抵押合同可以使用電子印章,並積極推進抵押信息聯網核查。簡環節,推行銀行等金融機構代辦機動車抵押登記,提供貸款、抵押、辦登記一站式服務。

使用原車號牌新增“兩個便捷”

號牌號碼可互換,同一車主名下的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互換一次號牌號碼,滿足民眾和單位需求。保留原號延時,原機動車註銷、遷出或者轉移後,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

臨牌核發推行“4S店代辦”

全面推行汽車4S店代發臨時行駛車號牌,方便民眾現場購車、現領臨牌。

車購稅信息實行“聯網核查”

全面推行與稅務部門信息聯網,實現車購稅信息網上傳遞、網上核查,民眾辦理機動車登記無需提交紙質完稅證明。

推廣交管語音服務熱線

逐步推廣全國統一交管服務電話號碼“12123”,搭建集網頁、短信、手機APP、語音“四位一體”的交管信息化服務體系。

以上便民利民服務措施除第10項以外,自2019年6月1日起在全國全面推行;第10項措施,公安部要求積極創造條件,加快全面推行。

6月1日起公安“放管服”9項改革將正式實施 10個問題告訴你會帶來哪些便利

10個問題讀懂10項便民利民服務措施

1問:此次交管“放管服”改革在便利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申領方面有什麼新的舉措?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積極迴應社會關切,在認真總結評估省內異地通考實施情況的基礎上,進一步放寬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申領條件,推行全國一證通考。申請人可以持本人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市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1、C2、CS),不再需要提交居住證或居住登記憑證,進一步便利群眾就近、自主考試領證。

對在內地工作、生活的港澳臺居民,可以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在全國範圍內“一證通考”,在任一地市直接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無需提交住宿登記證明等證明、憑證新政實施後,小型汽車駕駛證所有業務實現全國“一證通辦,內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證,在全國範圍內任一地既可以新申請考領駕駛證,也可以補領、換領、審驗駕駛證,無需返回戶籍地,無需提交居住、暫住等各類證明。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在內地任一地市直接申請考領、補領、換領和審驗駕駛證,無需提交其他憑證。據估算,這一政策每年將惠及新考領駕駛證1200多萬人,補換領和審驗駕駛證370多萬人次,僅交通費一項就可為群眾節省200多億元。

2問: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會給大家帶來什麼便利?

答:目前,群眾在報名申領駕駛證,參加部分科目考試後,由於工作、學習、生活等原因需要到外地去居住,後續考試無法正常進行。現在通常做法是,將原有考試成績作廢,在現居住地重新申請、重新考試;或者專程返回原考試地繼續考試,多次往返奔波,十分不便。

此次改革,針對群眾反映的這一問題,公安部在推進考試成績全國聯網基礎上,推行小型汽車駕駛證異地分科目考試。申請人申領小型汽車駕駛證(C1、C2、C5)期間,已通過部分科目考試後,到外地工作、學習、生活的,可以申請變更考試地。一是申請地點,直接到現居住地車輛管理所申請變更考試地,無需返回原考試地。考試地可變更一次。二是申請手續,內地居民持居民身份證、港澳臺居民持港澳臺居民居住證可以直接辦理考試地變更;其他人員及情形需提交的身份證件適用《機動車駕駛證申領和使用規定》。三是考試流程,辦理變更考試地後,申請人就可以直接在現居住地預約參加剩餘科目考試,已通過的考試科目繼續有效。全部科目考試通過後直接在現考試地領取駕駛證。

例如,小李同學參加完高考,在家鄉報考駕駛證,考完科目二後到外地上大學,無法參加後續考試。新政實施後,就可以直接轉到上學的城市繼續參加剩餘科目考試,領取駕駛證。這樣,既可以方便其連續學駕、順利考證,又可以避免兩地多次往返、重複周折。

3問:在便利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方面有哪些新措施?

答:2015年,國務院辦公廳轉發駕考改革意見,放開了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異地考領,考生可以在戶籍地或者居住地學習報考駕駛證。但是,異地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仍需提交居住證或者暫住登記憑證,社會群眾希望能進一步放寬條件。

此次改革,公安部在總結小型汽車駕駛證省內“一證通考”的基礎上,試行放寬大中型客貨車省內異地申領條件,推行持身份證省內“一證通考”。一是本省居民持身份證省內直接申領。對在省(區)內不同地市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的,申請人可憑居民身份證直接申領,無需再提交居住證或暫住登記憑證。二是外省居民持居住證省內直接申領。對跨省(區)異地工作、生活的人員,在辦理所在省(區)任一地市居住證後,也可直接在全省範圍內申領大中型客貨車駕駛證。

需要說明的是,大中型客貨車駕駛人絕大多數屬於職業駕駛人,需要納入屬地化日常教育管理,因此此次改革試行放開省內異地通考。下一步,公安部將本著安全第一、便民高效、放管並重的原則,在試行省內異地通考基礎上,進一步研究跨省異地通考的可行性。

4問:請介紹一下車輛異地轉籍試點進展情況和下一步措施?

答:目前,車輛異地轉籍需要車主在遷出地交驗車輛、交回號牌、提取檔案、申領臨牌,再到遷入地提交檔案、交驗車輛、選號領牌,車主和車輛兩頭跑,往返周折多、週期長、成本高。

2018年6月,公安部推出20項交管“放管服”改革措施,在南京等15個城市試點非營運小微型客車檔案電子化網上轉遞,變群眾跑腿為數據跑路。此次改革,將擴大試點範圍,再增加105個試點城市。在直轄市、省會市、自治區首府市、計劃單列市全部推行,同時各省(區)再選擇1至2個基礎條件好、配套措施完善的城市推行,進一步擴大改革受益面,惠及更多群眾。

5問:便利摩托車檢驗方面有哪些新的舉措?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進一步擴大機動車全國通檢”範圍,推行摩托車跨省異地檢驗,同時推行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免予檢驗,切實方便群眾駕駛摩托車出行。一是實行摩托車跨省異地檢驗,申請人可以在摩托車使用地直接檢驗,申領檢驗合格標誌,無需辦理委託檢驗手續,方便群眾就近檢驗。二是實行新登記摩托車免予檢驗,對新註冊登記6年以內的摩托車,車主僅需在第2年、第4年、第5年分別按期領取一次檢驗標誌,免予到檢驗機構上線檢驗。對註冊登記超過6年(含6年)的,仍按規定每年檢驗1次。

6問:針對車輛抵押登記有哪些新的便利政策?

答:此次改革,公安部針對癥結所在,持續推進減證便民行動,進一步精簡手續、優化流程,切實方便群眾和企業快捷辦理抵押登記,提升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一是資料更精簡。當事人申請辦理機動車抵押登記時,對商業銀行、汽車金融公司作為抵押權人的,在當地車輛管理所辦理備案後,提交的身份證明可以為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複印件;營業執照複印件、抵押合同上的公章不僅可以使用實物印章,也可以使用具有法律效力的電子印章。二是辦事更就近。積極推行在銀行、汽車金融公司等金融機構設立交通管理服務站,群眾可以直接在金融機構辦理機動車抵押業務,不需要再到車管所辦理業務,免予往返奔波。三是程序更簡捷。推進與銀保監部門及銀行等金融機構聯網,推動機動車抵押信息網上核查比對,用數據跑路代替群眾跑腿,用信息傳輸簡化手續資料。

7問:在機動車號牌號碼使用管理上,有哪些新的便民舉措?

答:2017年,公安部推行機動車號牌管理制度改革,推廣應用全國統一的機動車號牌選號系統,實現號牌號碼公開發放、公平選號,推行網上選號、“50選”等措施,受到群眾普遍歡迎。

此次改革,公安部積極迴應群眾需求,推出更多便利群眾選號新舉措。一是同一車主不同車輛號牌互換使用。對登記在同一機動車所有人(個人或者單位)名下同號牌種類的非營運車輛,可以申請車輛間互換機動車號牌號碼,一年內同一車輛可以變更一次號牌號碼。二是保留原號牌號碼延期至兩年。原機動車轉移註銷或者遷出後,提出申請保留原號的時限由一年調整為兩年,滿足群眾用號需求。

需要提示的是:使用原號牌號碼需要將涉及原機動車的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和交通事故處理完畢,安全技術檢驗和交強險均處於有效期內。

8問:請介紹一下推進4S店代辦、方便群眾辦理新車登記上牌方面有哪些新舉措?

答:交管服務社會化是優化服務供給、解決資源配置不足的重要途徑,是織密服務網絡、滿足群眾新需要的有效載體。此次改革,公安部將在繼續推進社會代辦機動車登記服務的基礎上,全面推行汽車4S店代發臨時行駛車號牌,群眾在4S店可以現場購車、現領臨牌,既方便群眾購車後上路行駛,又營造良好營商環境,實現企業獲益、群眾滿意。

9問:在推進車輛購置稅信息聯網方面有哪些新的進展?

答:為進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貫徹新制定的《車輛購置稅法》,在試點基礎上,公安部與國家稅務總局共同部署全面推行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登記業務,為群眾買車繳稅、登記上牌提供便捷高效服務。一是繳稅渠道多元化。進一步豐富車輛購置稅繳稅渠道,增設購稅業務代辦網點,推廣應用自助繳稅機,推行互聯網繳納車輛購置稅,方便群眾繳稅網點辦、自助辦、網上辦。同時,為車輛登記業務延伸向縣級和社會服務網點下放創造便利條件,更好推行購買車輛、繳納稅費、登記上牌等“一站式”服務。二是信息傳遞實時化。群眾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後,稅務部門將購稅信息實時傳遞至公安交管部門,實現信息共享、聯網核查,有效杜絕利用偽造、變造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辦理車輛登記,嚴厲查處偷逃稅收違法犯罪行為。三是繳稅憑證無紙化。繳納車輛購置稅後,稅務機關不再打印、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辦理機動車登記的,無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車輛管理所可網上核查比對繳稅信息,減少手續資料,提高辦理效率,方便群眾登記上牌。

10問:在深化“互聯網+交管服務”方面有哪些新的舉措?

答:此次改革,將進一步完善“互聯網+交管服務”體系,推廣應用12123語音服務平臺,在各地設立12123語音服務中心,逐步在全國啟用全國統一交管服務電話號碼“12123”,建立12123交通安全語音服務熱線,為群眾提供交通管理業務諮詢、信息查詢、業務預約受理、互聯網平臺用戶信息註冊變更等服務功能。12123交管語音服務熱線全國建成後,將樹立公安交管部門對公眾統一的服務標識,群眾僅需撥打12123即可方便享受規範、便捷的交管服務,有效排解群眾辦理交管業務的各類問題,全面提升公安交管部門服務群眾水平。“互聯網+交管服務”體系將全面完善,網頁、手機APP、短信和語音等多種服務渠道互補互促,適應不同年齡階段、不同文化層次、不同習慣偏好、不同生活環境群體的服務需求。該項措施將加快在全國全面推行。(線索提供:邢紅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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