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市制定市區主城區南水北調工程供水終端水價

民生 時政 河北新聞網 2017-05-01

按照省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水價調整補償機制的意見》,衡水市物價局依法履行成本監審、價格聽證程序,本著兼顧消費者、經營者、生產者利益的原則,制定了市區主城區(桃城區、工業新區、濱湖新區)南水北調終端供水價格調整方案,已經市政府常務會議批准實施。

一、調整後目標價格

南水北調供水終端水價(含水資源稅):居民用水目標價格為5.10元/立方米,低保戶和特困職工戶用水目標價格為1.80元/立方米;其它用水目標價格為7.44元/立方米;特種行業用水目標價格為40.40元/立方米。

二、2017-2019年分步執行價格

按照省政府《關於建立健全水價調整補償機制的意見》“2017年到2019年逐步調整到位”的要求,市區主城區南水北調終端水價2017-2019年分步調整如下:

衡水市制定市區主城區南水北調工程供水終端水價

三、工業新區水廠供水價格

鑑於目前工業新區水廠及配套管網尚未建成運營,待建成通水後供水價格暫參照市水務集團調整後的供水價格執行。

四、相關要求

1.城市居民供水價格仍實行階梯水價,具體按《衡水市居民生活用水階梯水價實施方案》(衡價管〔2015〕6號)執行。

2.未實行抄表到戶、由物業管理單位收取水費的小區,供水企業應實行躉售價、按居民用水價格的90%收取。物業服務單位按終端價格收取居民用戶水費。

3.供水企業應做好水價調整政策的宣傳解釋,要努力降低供水成本,加強水質安全監管,確保供水質量安全。

五、執行時間

調整後的價格2017年自5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2018年、2019年從當年5月1日抄見水量起執行。

【整理/許政 張振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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